一、高校基本情况
江苏代码:1351 中外合作办学:1688 部标代码:13104
高校全称:江苏食品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类型:省属公办高校
学历层次:高职(专科)
学习年限:三年
办学校址:江苏省淮安市高教园区枚乘东路4号
二、高校简介
江苏食品职业技术学院是江苏省人民政府主办、江苏省教育厅直属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是江苏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全国百所重点建设的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
学院坐落在历史文化名城、一代伟人周恩来的故乡——江苏省淮安市。学院占地1269亩,总建筑面积26.26万平米。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1000多人。
现设有食品与营养工程学院、生物与化学工程学院、酒店与旅游管理学院等3个二级学院和机电工程、计算机应用技术、会计学、经济贸易和外语等5个系及基础部、思想政治理论教研部等10个二级教学单位;开设食品加工技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生物技术及应用、生物制药技术、烹饪工艺与营养、机电一体化、市场营销、会计、商务英语、计算机应用技术等42个专业,涵盖食品、生物技术、制药、旅游(酒店)管理、机电、信息工程、经贸、会计和人文社会科学等专业大类。现有中央财政重点建设专业6个、国家级、省级精品课程5门;国家“十一五”规划教材、省级精品教材12部;江苏省高校品牌特色专业3个。
现有教职工605人,专任教师427人,其中,教授16人、副教授128人,博士和硕士164人。学院是教育部食品生物技术类专业师资培训基地,江苏省食品生物技术类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基地。拥有教育部高职高专食品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生物技术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国高职教育研究会食品生物技术协作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等4人,全国优秀教师、中国烹饪大师、江苏省“333工程”培养对象、省高校“青蓝工程”中青年科技带头人、省高校教学名师等21人,还拥有食品加工技术、生物技术及应用2个省级优秀教学团队。
学院大力推行办学体制机制创新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2010年6月,牵头省内外高、中职院校、行业企业、行业协会和科研院所等75家单位联合组建江苏食品职教集团;与江苏省餐饮行业协会联合共建江苏淮扬菜烹饪学院,为淮扬菜产业培养高端技能型专门人才;与江苏今世缘酒业有限公司联合共建江苏今世缘酿酒学院,为白酒酿造企业提供信息咨询、职工培训和技术研发等服务。学院积极推行“多元融合、学做一体”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在校企合作的框架下,将行业企业技术标准与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相融合,将职业岗位要求与专业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相融合,将企业生产过程与教学实践活动相融合,将企业评价与学校考核相融合,将企业文化与校园文化相融合。
学院高度重视实践教学和学生综合职业能力的培养。2010年投资3000多万建成的校内食品科技园,是全国同类院校中规模最大、设备最先进的大学生实践教学中心。现建有食品生物技术、生物技术、烹饪工艺、机电控制、计算机网络、经贸物流等实验、实训室114个,各类实验、实训设备总值达7300多万元。与江苏天士力药业共建的“江苏省食品微生物工程实验室”是江苏省发改委批准的唯一由高职院校承担的工程中心。
学院设有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轻工行业特有工程职业技能鉴定站和全国计算机、英语等考核点,可进行检验、分析、烘焙、酿造、烹饪、机电、控制、商务、会计、审计等20多个工种、岗位的职业技能鉴定和计算机、英语等科目的考级,毕业生“双证”获得率一直保持在96%以上。学院与上海大众、微软(中国)、蒙牛乳业、松下电器、洋河集团、雨润集团、柳工集团、扬子江药业等知名企业紧密合作,建有学生校外顶岗实习基地196家,毕业生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8%以上。
学院坚持国际合作与交流,与英国利兹城市学院、加拿大康奈斯图加学院等合作办学,与德国北黑森应用技术大学、台湾环球科技大学以及美国、澳大利亚、新加坡等国家和地区的办学机构建立广泛的国际合作与交流。学院还与江南大学、南京农业大学、南京师范大学等合作,为学生专转本、专接本搭建平台。
办学50多年来,学院坚持把“立德尚能、以人为本”作为人才培养工作的核心追求,把培养学生成人成才作为根本任务。近年来,学院学生在全国、省大学生食品检验、化工总控、烹饪、沙盘模拟经营、计算机网络技术、职业生涯设计等大赛中为学院赢得金、银、铜奖200余个。学院“构建‘四位一体’合作平台,促进校企深度融合”的改革创新案例成功入选国家示范高职院校建设四周年成果展。2006年以来,连续3次被授予江苏省文明单位,4次被评为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还先后获得江苏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成果特等奖、江苏省职业教育先进集体、江苏省平安校园、江苏省高校先进基层党组织、江苏省德育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近40项。
三、招生专业及计划:以各省教育主管部门核定下发的计划为准。
(江苏招生专业及计划详见《江苏招生考试报》下册)
四、录取办法
(一)共同原则:
(1)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录取的原则。院校志愿按“志愿清”方式录取,平行院校志愿视为同一志愿。
(2)学院外语专业招生语种要求:无。但本校各专业开设的公共外语均为英语。
(3)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食品、生物检测(验)、酒店、烹饪类专业无色盲、色弱。
(4)报考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专业要求身高:女生不低于1.60米,男生不低于1.72米;五官端正且无明显疤痕。烹饪专业无高度近视。
(5)对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办法:按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处理。
(6)本校所有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7)特殊类型的考生录取按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二)江苏省高职(专科)统招批次录取办法
1.必测4C及以上、技术科目合格,选测科目无要求。依据文理,满足等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根据考生投档分、专业志愿及相关科目成绩,按招生计划数的1:1.05比例调阅考生档案,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2.艺术类专业门类为美术类,考生七门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D级(技术科目测试不合格视为D级)不得超过三门。考生专业成绩、文化成绩均需达到省控线,对进档考生依据省统考成绩总分(专业分与文化分之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按平行志愿顺序录取,同分考生按文化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3.对于进档考生按先分数后等级进行排序,所有专业均为文理兼招。4.专业确认原则:A、分数优先,满足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考生专业志愿确定;B、参照考生选测科目与文理专业相匹配;C、对于所报专业志愿未被录取,又同意专业调剂的考生,尽量调剂到相近专业。对所有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又不同意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不予录取,退档。
(二)省外普通高考招生录取办法
1.按招生计划数的1:1.2比例调阅考生档案,按考生所在省(区、市)的计分方法对进档考生总分排序,以文化成绩为主,从高分到低分并依据考生志愿择优录取。2.对所有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又不同意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不予录取,退档。
(三)江苏省对口单独招生录取办法
依据“分数优先”原则,按“专业技能考试+文化统考”成绩,按招生计划数的1:1.03比例调阅考生档案,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果成绩相同,则按专业技能考试成绩、文化统考成绩、专业综合理论成绩、语数外成绩排序。
(四)江苏省面向中职注册录取办法
1.凡符合注册入学条件的考生,通过网络登录省教育考试院注册入学管理平台,向学院提出注册申请。
2.学院根据考生的思想品德表现、专业培养、技能学习等综合情况录取。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优先录取(考生须在注册入学开始前,将有关证书的复印件寄送我院审核)。
①参加对口单招文化统考和技能考核取得成绩的考生;
②参加校级以上技能大赛获奖的考生;
③具有人保部门签发的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
④有艺术或体育特长的考生;
⑤思想品德有突出表现的,经所在学校推荐,并经报学院招生领导小组认定的考生。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或取消入学资格。
①提供虚假证明材料;②未体检或入学后体检不合格;③品行严重不端。
(五)江苏省面向普高注册录取办法
1.符合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普高注册入学的基本要求。
2.对必测科目和选测科目等第无要求。
3.必测和选测科目等级为A、B等第的分别加10分、8分计入总分,C、D不加分;若为6A、5A1B、4A2B、3A3B者,则分别另加20分、15分、10分、5分计入总分。
4.对学院建设和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或思想品德有突出表现的、经所在中学校长推荐,由学院招生领导小组认定的考生,在其文化总分中加50分。
5.凡在单独招生中报考我院,有文化联考成绩并参加学院面试但未被录取者,将面试成绩的30%计入总分。艺术类考生的省艺术统考分按30%计入总分。
6.考生总成绩=高考成绩+科目加分+单独招生面试折算分(或艺术类省统考折算分)+政策分。学院“依据考生总成绩,按分排序,参照等级,遵循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7.专业确认: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考生专业志愿确定。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不予录取:对所选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又不同意专业调剂的;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未体检或入学后体检不合格;品行严重不端。
五、学历证书
凡被我院录取的考生,学完规定的课程并考试成绩合格者,颁发国家承认的江苏食品职业技术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六、收费标准、奖学金、助学金
1、学院严格执行江苏省规定的收费标准,学费4140元/年/生;计算机应用技术(微软软件方向)5800元/年/生;计算机多媒体技术(广告与动漫方向)5800元/年/生;中外合作办学12000元/年/生。住宿费1000元/年(6人标准间)和1200元/年(4人标准间)。
2、奖、助、贷学金情况
学院建立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和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在内的学生资助体系,不让一个贫困学生因经济困难而失学。近三年,学院发放院优秀学生奖学金294万元,近千余人次参加了勤工助学,有 32人荣获国家奖学金25.6万元,1039人荣获国家励志奖学金519.5万元,5938人次获得国家助学金1573.9万元,为46人办理了当兵学费补偿共计64.6万元,为2792人次办理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1370.47万元,累计资助惠及面达到75%。
七、咨询方式:
电话:400-799-9556、87088188、87088666、87088028;
18262817676、15061235889、15005237117 传真:0517-87088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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