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查询
专业查询
用户名:
密  码:
武汉大学
www.whu.edu.cn

免责声明

    江苏招生考试网发布的信息仅供参考,请以官方公布信息为准!

联系我们

   获知高招动态、信息查询、咨询答疑可微信我们!
微信联系我们
江苏招考网官方QQ:153290717
志愿填报指导QQ群:323915354
考生家长交流QQ群:211760756
普通考生交流QQ群:111956899
高考艺术生QQ群:323920880
高考体育生QQ群:323921665
注册入学交流QQ群:323919144
合作申请交流QQ群:282941526
信息发布/ 广告投放联系
电话:025-86982208(兼传真)

录取规则
第一 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一般为120%。招生计划量大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可小于此比例,但须高于100%。

艺术类专业、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的招生计划及调档名单由学校向考生所在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级招办)另行提供。

第二 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充足的情况下,对于非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若省级招办将其档案与第一志愿考生档案同时投放我校,录取时实行志愿分数级差的办法,但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人数不超过我校在当地招生计划数的4%。

第三 确定考生录取专业时实行专业志愿分数级差的办法。同等条件下,外语类专业口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文史类及理工类各专业以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取得自主选拔录取资格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以当年自主选拔录取招生简章为准。

护理学专业在湖北省只录取明确填报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在学校投档线上生源不足时,可适当降分择优录取,其录取分数控制在投档线下20分以内,但不低于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对于有学校选考科目的省,除省级招办有明确规定的以外,我校以考生必考科目与我校选考科目的成绩之和择优确定录取专业。

第四 外国语言文学类各专业只招收本语种和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不限考生的应试外语语种,但学生进校后均须以英语作为第一外语。

第五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我校据此制定的《武汉大学关于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补充规定》(另文公布)。对国防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生体格检查标准》。

第六 艺术类考生须取得我校发放的专业测试合格证。艺术类专业录取时数学成绩计入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具体录取办法按当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执行。

第七 艺术特长生的高考文化成绩应达到教育部规定的要求。学校艺术团组团所急需的个别项目考生,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并商考生所在省级招办同意,可放宽至考生所在省划定的重点大学(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

第八 高水平运动员的运动水平应达到国家一级以上,高考文化成绩应达到考生所在省级招办规定的要求。

第九 少数民族预科班按预科当年公布的招生专业及计划执行。预科培养结束,经考核合格,转入本科学习。

第十 在内地省份招收的面向西藏就业的定向生,在学校投档线上生源不足时,可降低40分择优录取。

第十一 国防生、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按国家有关规定录取。

第十二 部分外语专业单独招生考试学生与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的录取办法以当年招生简章为准。

第十三 华侨、港澳台地区考生的录取办法按中国联合招生办公室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 录取时,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除外语类专业同等条件下男生优先外,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五 录取时,以考生所在省级招办投档成绩为准,对于按照规定可增加分数或降低分数投档的考生,我校认可其加分;安排专业时,以考生实际高考文化成绩为准。

第十六 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学校预留少量计划,用于调节各省统考上线考生生源不平衡的问题。

网站服务热线:(86)025-86982201/86982240   服务监督及投诉电话:13913911199

网站介绍 | 诚聘英才 | 广告招商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网站导航 | 江苏省通管局 | 阳光绿色网络工程 | 江苏网站联盟 | 前程网

Copyright 1999-2014 江苏招生考试网 版权所有 江苏省阳光高考信息平台 江苏省招生考试门户网站

[网站经营许可证:苏B2-20110182] [网站备案号:苏ICP备10210207号] 网站律师:北京康达(南京)律师事务所

江苏省信息化协会会员 江苏省互联网协会会员 江苏教育电视台 《支点》特别节目唯一指定合作网站 中国江苏网唯一指定教育合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