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查询
专业查询
用户名:
密  码:
华中科技大学
www.hust.edu.cn

免责声明

    江苏招生考试网发布的信息仅供参考,请以官方公布信息为准!

联系我们

   获知高招动态、信息查询、咨询答疑可微信我们!
微信联系我们
江苏招考网官方QQ:153290717
志愿填报指导QQ群:323915354
考生家长交流QQ群:211760756
普通考生交流QQ群:111956899
高考艺术生QQ群:323920880
高考体育生QQ群:323921665
注册入学交流QQ群:323919144
合作申请交流QQ群:282941526
信息发布/ 广告投放联系
电话:025-86982208(兼传真)

院系设置

法学院

电话:87543247

  华中科技大学是列入国家985工程和211工程建设的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是享誉海内外的著名学府。以六十年来取得的巨大教育成就和令人瞩目的进展被誉为“新中国高等教育的缩影”。在华中科技大学由十二个门类构成的学科体系之中,法学学科如朝阳出世,新锐勃发,伴随着当代中国法治化进程的步伐在较短的时间内实现了显著提升和快速发展。

  溯及20世纪80年代,1983年原华中工学院成立专利情报研究室,面向研究生开设专利法课程;1985年中国高等学校知识产权研究会成立大会在华中工学院召开;1988年在联合国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和中国专利局的推动下,华中工学院创办知识产权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班,成为全国首批开展知识产权高等教育和专业研究的院校之一,培养了共和国最早一批知识产权高级人才。1992年,原华中理工大学开始培养法学专业本科生,是全国重点理工大学中率先开展法学专业教育的院校之一。1996年,获得当时全国唯一的科技法学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

  在21世纪的第一个春天,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于2001年元月正式成立。在“入主流、争一流、创特色、倡交叉”办学思想指引下,经过近年来的不懈努力,初步建成了结构合理、学科齐全、特色突出、优势鲜明的办学体系。

  法学院现有50余位专任教师。其中,教授17人(博士生导师12人),副教授19人,博士学位获得者和博士学位攻读者占教师总数80%以上。在教师队伍中,曾任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职务者2人,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者1人,荣膺湖北省历届“十大优秀中青年法学家”荣誉称号者4人,入选华中科技大学“华中学者”岗位者1人。法学院大力提高专任教师队伍的综合素质,一大批中青年骨干教师在科研、教学第一线的实践锻炼中得到学术成长,基本形成了较为合理的师资体系。30余名海内外著名法学家受聘为兼职教授或客座教授。

  法学院现拥有法律社会学专业博士点;法学一级学科硕士点,设置法学理论、法律史、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科技法与知识产权法、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等8个二级学科硕士点;同时拥有法律硕士专业学位(J.M)授权点,分设法律实务班、知识产权班、财税金融法班和法律硕士(法学)班等;本科层面设置法学专业,2003年起在全国法学教育界率先探索建立以德语作为第一外国语的法学专业本科班,实施“小班教学制”,延续至今,影响深远;同时面向武汉地区重点高校招收法学专业(知识产权方向)双学士学位班和第二专业辅修班。此外,法学院是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同意,全国法律硕士教育指导委员会批准的首批开展知识产权方向在职法律硕士研究生教育的五家试点单位之一。

  法学院设置法律学系、科技法与知识产权系,各类教学研究机构覆盖了全部法学二级学科;同时,建立了科技法研究所、近代法研究所、普通法研究所、法制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知识产权与竞争法中心、金融法研究中心等高水平研究机构。其中,科技法研究所是中国科学技术法学会常务副会长单位和全国高校科技法研究会会长与秘书长单位,2001年成为华中科技大学设立的首批校级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2003年成为武汉市知识产权局批准设立的武汉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2005年成为985工程“科技发展与人文精神”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基地的重要学科平台,2009年成为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的“全国专利保护重点联系基地”,2012年成为最高人民法院批准的“全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理论研究基地”。

  法学院始终致力于科研水平的提升和学术品格的塑造,关注21世纪中国现代化进程之中关涉国计民生的重大现实问题,在构建“和谐社会”与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总体战略实施过程中寻求学科新的切入点、立足点和增长点。大力促进各项科研教学活动与国家的法制需求相结合,加强学科前沿性、战略性、应用性问题的研究。积极参加国家立法规划、国家重大科研计划的研究制定工作,使法学院为国家机关提供重大决策参考的咨询能力得到显著提高,特别是在参与国家立法、地方立法、湖北省暨武汉市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相关法制政策制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近来年主持的代表性课题有:国务院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2006~2020年)战略研究第18专题《科技发展法制和政策研究》,国务院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制定专题研究、国家和地方立法研究项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草案研究》、《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草案研究》、《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草案研究》、《国家产业技术政策·法律专题研究》、《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条例草案研究》、《湖北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修订研究》、《武汉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立法研究》、《广州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立法研究》,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清至民国徽州合同文书的辑释与研究(1664-1949)》,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面向自主创新能力建设的国家知识产权政策体系研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我国知识产权协调保护与管理研究》,最高人民检察院重点课题《诉讼监督效力研究》,国家科技部重大项目《我国科技法律法规实施效果评价研究》,985工程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基地研究项目《创新型国家建设的法律环境研究》,教育部普通高等教育“十五”国家级规划教材《科技法学》和“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卫生法学》等。2003年5月,法学院俞江教授等人上书全国人大常委会,建议对国务院颁发的《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进行违宪审查,举国震动,为当代中国宪政发展与人权保护史留下了浓重的笔墨。

  法学院以“法治为魂,天下为任;职业为本,素质立身”为教育理念,构筑起较为完备的人才培育体系。根据法律职业教育的规律和特点,按照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人才的要求,完善学生培养目标与方案体系。注重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和提高,加强学生的人文素质教育、科技素质教育,为学生的全面发展提供更为广阔的选择空间,重点培育学生的时代使命感、专业自信心、国际化意识、创新性思维、实践能力、领导能力和协同能力。迄今,法学院已培养本科毕业生1200余人,双学位生600余人,研究生1200余人,并培养留学生20余人。毕业生在立法、审判、检察、执法、律师、公证、仲裁、金融、证券、企业法务、高等学校、研究机构等工作岗位上发挥着重要作用。

  自2003年以来,华中科技大学大学生法律协会和华中科技大学大学生辩论社历年均获全校“十佳社团”、“A级社团”和“五星社团”等表彰。2004年,法学院学生代表中国大陆法学教育机构首次参加了由亚太法学会主办的亚太地区最高级别的法律赛事“THEXIX LAWASIA Biennial Conference”(亚太法学会双周年会)暨“2005LAWASIAMOOT”(2005年亚太法律辩论赛),取得第五名的佳绩。2010年,大学生辩论社获得“两岸四地世博辩论赛”华中赛区冠军。2011-2012年,法学院研究生连续获得首届和第二届“华中七校研究生模拟法庭抗辩大赛”总冠军。2012年,法学院本科生获得第二届“法理争鸣”湖北省高校法学专业辩论赛亚军。2012年,大学生辩论社荣膺全校唯一的“湖北省高校大学生优秀社团标兵”荣誉称号。

  法学院高度重视对外交流,现已形成国际化学术合作网络。法学院先后派出20名教师赴德、法、英、美、澳等国著名学府研修,国际学术交流取得实质性进展。40余名毕业生在英国牛津大学、荷兰莱顿大学、法国巴黎第十一大学、法国图尔大学、德国慕尼黑大学、德国海德堡大学、德国拜洛伊特大学、德国法兰克福大学、美国哥伦比亚大学、美国纽约大学、美国密苏里大学、澳大利亚昆士兰科技大学、日本北海道大学、香港城市大学、香港中文大学等国际著名学府深造,攻读高级学位。法学院与联合国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国际水伙伴组织(GWP)、美国、英国、德国、法国、澳大利亚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诸多国际组织与学术机构建立了长期友好合作关系,并正在积极探索与海外联合办学的教育创新之路。

  法学院办公大楼环境幽雅,总建筑面积为3800平方米;内设华中科技大学图书馆法律图书分馆,面积为500平方米,馆藏法律专业图书资料2万余册。法学院设立的模拟法庭、法律诊所和CAI法学教学实验室是湖北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华中科技大学文科综合实验教学中心的重要平台。

  展望未来,法学院总体发展思路是:紧扣新一轮科技革命、政治多极化、经济全球化、法律国际化和文化多样性发展的时代脉搏,按照校长李培根院士提出的“育人为本,创新是魂,责任以行”的价值观,以开拓进取、改革创新的精神,站在战略的高度,把握有利时机,不断提出新的办学方略和举措,通过跨越式发展开创学院各项工作的新局面,促进法学专业师生的全面发展,培育和造就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法律人才,提升学院办学水平和学术声誉,提高对学校整体发展和校园法制文化建设的贡献率,提高对推进依法治国与构建和谐社会的贡献率,建成具备显著优势、特色和学科竞争力的“研究型、综合性、开放式”国内一流的法学院,实现学科建设与学院建设的可持续发展。

网站服务热线:(86)025-86982201/86982240   服务监督及投诉电话:13913911199

网站介绍 | 诚聘英才 | 广告招商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网站导航 | 江苏省通管局 | 阳光绿色网络工程 | 江苏网站联盟 | 前程网

Copyright 1999-2014 江苏招生考试网 版权所有 江苏省阳光高考信息平台 江苏省招生考试门户网站

[网站经营许可证:苏B2-20110182] [网站备案号:苏ICP备10210207号] 网站律师:北京康达(南京)律师事务所

江苏省信息化协会会员 江苏省互联网协会会员 江苏教育电视台 《支点》特别节目唯一指定合作网站 中国江苏网唯一指定教育合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