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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办法
1、考生申请。符合注册入学条件的考生,通过网络登录省教育考试院注册入学管理平台,按“院校+专业”的方式可同时注册6个“院校+专业”志愿。
2、我院根据考生的思想品德表现、个人特长、全部七门学业测试成绩、高考成绩择优录取。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可以优先录取,考生须在注册入学开始前,将有关证书的复印件报我院审核。
1) 参加校级以上技能大赛获奖的考生;
2) 具有人保部门签发的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
3) 有艺术或体育特长的考生;
4) 在高中阶段成绩优秀,且被评为省、市、校级“三好学生”的考生;
5) 思想品德表现突出,经所在学校推荐,并经我院审核认定的考生;
6) 有其它突出才能的考生。
以上考生需经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并公示无异议后,方可正式录取。
4、考生确认。在规定的时间内,考生自行上网查询申请结果,凡被院校预录取的考生,通过网络确认1个院校及专业志愿后,注册即完成。未经考生确认的预录取信息一律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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