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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资助

  

  为支持优秀学生顺利进入澳门城市大学完成学业,鼓励学生勤奋学习,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培养和造就优秀人才,大学对于新入学的学生及在校学习期间成绩优秀的学生设有多项奖学金。

 

项目

获奖资格

奖助方式

一等奖学金

2015年高考成绩达考试所在省/市本科第一批次录取分数线以上50分,且为我校注册新生之前5%,择优颁发。

分期支付获奖学生大学四年期间相应的全额学费。

二等奖学金

2015年高考成绩达考试所在省/市本科第一批次录取分数线以上20分,且为我校注册新生之前5%,择优颁发。

分期支付获奖学生大学四年期间相应学费的80%。

三等奖学金

2015年高考成绩达考试所在省/市本科第一批次录取分数线以上,且为我校注册新生之前10%,择优颁发。

分期支付获奖学生大学四年期间相应学费的50%。

  备注:

  l 大学将根据考生之高考成绩及面试成绩综合排名评定奖学金,考生无须特别申请。

  l 获入学奖学金之学生,以后的学习成绩学年平均积点须达3.0或以上,方可继续享有此奖学金。

  l 学生须按规定先行缴交学费并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后,再获颁入学奖学金。

  l 学生接受奖学金,即表示其同意:在没有特别理由并获学校批准的情况下,不会中途退学或转学。学生若有违反校规等情况发生,则不可继续享有其后之入学奖学金。

  l 入学奖学金管理办法受大学奖学金管理条例规管,解释权属澳门城市大学。学生接受奖学金,即表示其接受大学对奖学金的规定和解释。

  l 国际旅游与管理学院之課程、人文社会科学学院之设计艺术学士学位课程的奖学金计划另行制定,详情可向学院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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