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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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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设置

法学院

   法学院

  SCHOOL OF LAW

  Tel:025-85891657

  Web:http://law.njnu.edu.cn

  学院优势

  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是全国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具有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十所院校之一。学院的法学学科是江苏省一级学科重点学科,是江苏省政府批准的唯一的法学专业优省势学科和唯一的法学专业省高校品牌专业,在2012年教育部学科评估中位列全国第13位。法学理论学科是国家重点(培育)学科。由我院牵头设立的区域法治发展协同创新中心是省内唯一的法学类江苏高校协同创新中心。

  学院拥有一支优秀的教师队伍,多位教师分别获得过“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全国十佳教师”、“全国教学名师”、“江苏省优秀青年法学家”、“国家级和省级有突出贡献的专家”等荣誉称号。

  专业剖析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培养造就熟悉和坚持中国特性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法治人才及后背力量”的要求,为法学学科和人才的发展提供了机遇。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不断完善,社会对法律服务的需求也在不断增长。

  人才培养

  学院与中国人民大学、华东政法大学等境内高校,美国马里兰大学、美国密苏里大学堪萨斯城分校、英国斯旺西大学、日本北海道大学、日本桐荫横滨大学、日本明治大学、台湾辅仁大学、台湾东吴大学等境外高校签署了本科生合作培养及交流访问协议,目前我院每年有多位本科生前往以上高校交流与深造。

  法学院从2009年开始设立本科生“全额奖学金”资助计划,为有志于从事法律职业,献身中国法制现代化建设的优秀人才提供培养资助,对于高分报考我院的考生,可以享受全额学费和部分生活费的资助。

  毕业去向

  学院每年的本科毕业生中,有40%的学生进入国内外优秀的法学院继续攻读硕士学位;相当比例的学生进入公务员、银行等机关企事业单位。本科生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通过率达50%以上,且比例逐年上升。许多本科学生毕业后在人大、政府、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等部门从事立法、行政(政府法制)、审判、检察及其他政法工作;在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及其他中介机构从事律师、公正及其他相关工作;在企业事业单位从事法律事物以及行政管理工作,他们以自己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和较强的工作适应性受到了广大用人单位的普遍欢迎和好评。

  国内深造院校: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武汉大学、浙江大学、吉林大学、南京大学、华东政法大学、香港城市大学等。

  境外深造院校:马里兰大学、斯旺西大学、北海道大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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