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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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农业大学2008年招生章程 为更好地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和“阳光工程”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和教育部《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特制定本章程(本章程仅针对江苏省以外的考生,江苏省章程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
一、学校概况
南京农业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是我国56所拥有研究生院的高校之一。学校坐落在钟灵毓秀、虎踞龙蟠的六朝古都南京,拥有卫岗、浦口和珠江三个校区,占地总面积近8400亩。在百年办学历程中,学校弘扬“诚朴勤仁”的办学精神,确立“育人为本,质量为先,弘扬学术,服务社会”的办学理念,形成了“团结、勤奋、求实、创新”的优良校风,办学条件优越,师资力量雄厚,是读书和治学的理想家园。
校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卫岗1号;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点将台路40号;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珠江镇南门外。
2008年工学院的新生在浦口校区就读,其他专业新生在卫岗校区就读。
二、组织机构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南京农业大学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集体议事决策的原则,招生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由校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
为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纪律约束,学校成立由纪委、监察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南京农业大学招生监察办公室”,负责监督招生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
三、招生对象
凡取得报名资格,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学习成绩优良的考生均可报考。根据学校办学要求,作如下补充规定:
1、学校对考生体检的要求除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修订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外,报考旅游管理、生物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等专业,要求作肝功能检查,表面抗原阳性者不得报考以上专业。
2、学校的日语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建议报考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的考生的外语语种为英语。
四、招生计划
学校本科计划为4000人,专科计划为120人。其中预留计划210人,主要用于招收经学校考核确定的自主选拔录取资格学生、保送生、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和平衡各省(市、区)生源。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公布,也可登录南京农业大学网站(xszj.njau.edu.cn/zsxx)查询。
五、录取原则
学校本专科生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及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的文件执行,以全国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按照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要求实施新生录取工作,并作如下规定:
1、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2、志愿确定原则:按照志愿顺序择优录取。
3、专业确定原则:专业按分数级差录取,级差分值为“3、2、1、0”。
4、对于享受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政策规定加分的考生,按考生加分后的成绩调档及参与专业选择。
5、艺术类考生录取办法:考生须参加所在省艺术专业统一考试,并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入学考试。录取工作按各省招生部门公布的我校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6、自主选拔录取、艺术特长生及高水平运动员的录取办法:获得南京农业大学自主选拔录取、艺术特长生和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南京农业大学,学校将根据承诺予以录取。
7、保送生录取办法: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保送生条件,并获得南京农业大学保送生资格的考生,公示合格后,学校根据考生所在省(市、区)招生委员会规定办理录取手续。
8、考生可以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公布的渠道查询南京农业大学的录取结果,也可登录南京农业大学招生信息网站(http://xszj.njau.edu.cn/zsxx)查询。
9、学生入校后,学校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体检异常者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凡弄虚作假或有重大疾病隐情不报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入学资格。
六、收费标准
普通本科专业学费标准为4600元/人.年,其中农学、种子科学与工程、植物保护、园艺、园林、动物医学、动物药学、动物科学、水产养殖学、草业科学、农业资源与环境、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12个专业为2500元/人.年。
表演本科专业学费标准为6800元/人.年。
专科专业学费标准为4100元/人.年。
七、奖助学措施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三好学生奖学金、励志奖学金、企业名人奖学金等多种奖助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根据家庭经济情况,在校学生均可享受每月30至150元不等的专业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也可以参加学校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
八、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电话:025-84395708 传真:025-84396458
电子邮件:zsb@njau.edu.cn 网址:xszj.njau.edu.cn/zsxx
九、其他
本章程由南京农业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