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查询
专业查询
用户名:
密  码:
盐城师范学院
zs.yctc.edu.cn

免责声明

    江苏招生考试网发布的信息仅供参考,请以官方公布信息为准!

联系我们

   获知高招动态、信息查询、咨询答疑可微信我们!
微信联系我们
江苏招考网官方QQ:153290717
志愿填报指导QQ群:323915354
考生家长交流QQ群:211760756
普通考生交流QQ群:111956899
高考艺术生QQ群:323920880
高考体育生QQ群:323921665
注册入学交流QQ群:323919144
合作申请交流QQ群:282941526
信息发布/ 广告投放联系
电话:025-86982208(兼传真)

录取规则

 在江苏省内招生录取规则

  1.调档比例为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105%。

  2.普通类专业对考生选测科目具体要求由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在招生计划专刊中统一公布。

  3.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的等级要求:

  普通类本科:选测科目为1B1C,必测科目为4C,技术科目合格。

  艺术类(含中外合作办学)、体育类本科:必测科目D级不超过三门(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

  4.对文科类、理科类进档考生,按“依据文理,满足等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即分文理,按考生的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按填报志愿顺序)的原则进行专业投档,在投档过程中,如总分相同,按语文、数学两门科目分数与附加题分数之和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如仍相同,则文科类考生再依次按语文(不含附加分)、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理科类考生再依次按数学(不含附加分)、语文、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如仍相同,则结合考生的专业志愿、综合素质评价等其它指标,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

  5.使用省统考成绩的艺术类(含中外合作办学)、体育类文化和专业分均达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进档考生:美术类按照“文化总分与专业总分之和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投档;音乐学和音乐表演按“专业总分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投档,以上专业如总分相同,按文化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如仍相同,则再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使用我校校考成绩的舞蹈学专业对取得我校校考合格证的进档考生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体育类按“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投档。

  6.综合素质评价中“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三方面均为D级的,不予录取。

  7.填报英语类专业的考生,参考英语笔试和口语成绩择优录取。

  8.非英语专业录取的新生入学后,英语为公共必修课程。

  9.身体健康要求按教育部和省有关体检规定执行。

  10.根据教育部规定,我校可以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预留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1%的计划,用于调节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我校将严格按照教育部、教育厅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 外省招生录取规则

  1.对普通类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即从高分到低分、按填报志愿顺序)的原则进行专业投档。

  2.对艺术类、体育类使用省统考的省份,根据考生所在省相关政策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择优录取;对艺术类使用我校校考成绩的省份,须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同批最低录取控制线且取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书,音乐学(师范)、音乐表演、舞蹈学专业按专业总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择优录取;美术学(师范)、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专业按综合分(即文化总分和专业总分各占50%)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择优录取。

  3.填报英语专业的考生,参考英语笔试和口试成绩择优录取。

  4.非英语专业录取的新生入学后,英语为公共必修课程。

  5.身体健康要求按教育部和相关省体检规定执行。

网站服务热线:(86)025-86982201/86982240   服务监督及投诉电话:13913911199

网站介绍 | 诚聘英才 | 广告招商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网站导航 | 江苏省通管局 | 阳光绿色网络工程 | 江苏网站联盟 | 前程网

Copyright 1999-2014 江苏招生考试网 版权所有 江苏省阳光高考信息平台 江苏省招生考试门户网站

[网站经营许可证:苏B2-20110182] [网站备案号:苏ICP备10210207号] 网站律师:北京康达(南京)律师事务所

江苏省信息化协会会员 江苏省互联网协会会员 江苏教育电视台 《支点》特别节目唯一指定合作网站 中国江苏网唯一指定教育合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