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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规则
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a.学校在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调阅考生档案。在学校调档线以上,按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不实行分数级差,第一志愿录取不满时,在本科线上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二志愿、第三志愿考生,不降分录取。
b.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按先专业志愿、再分数顺序、兼顾各专业对单科成绩的要求安排,所报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专业,如果考生不服从调剂的,学校做退档处理。
c.学校只设英语和日语教学,其他语种考生慎报;外语类各专业要求口试成绩合格;对报考英语和国际贸易专业的考生,在不影响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原则上要求英语成绩不低于110分。

d.不限男女生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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