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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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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章程

南京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一、学院概况

  学院名称:南京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国标代码:14056

  学院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沧波门宝善寺路56号

  办学性质:国有公办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学习年限:三年

  二、学院简介

  南京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是经省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国有公办高职院校,坐落于南京麒麟科技创新园内。学院设有机械工程系、电子工程系、信息工程系、自动化工程系、人文社科系、继续教育学院。全院教职工近400人,在校生近9000名。

  学院开设了22个专业,涵盖了机械、电子、计算机、艺术设计、通信、物联网、会计等多个领域。其中电气自动化、数控技术两个专业被列为教育部、财政部“提升专业服务产业能力”重点建设专业;数控技术、数控设备应用与维护、机械设计与制造、机械制造及自动化、模具设计与制造五个专业构成的“机械制造专业群”,被列为江苏省“十二五”高等学校重点建设专业(群)。

  2015年,为顺应智能制造技术产业发展趋势,提升专业建设水平,增强服务地方经济的能力,学院设立了智能制造学院,重点打造智能制造相关专业,涉及数控技术、机电一体化、电气自动化、通信系统运行管理、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物联网等六个专业。

  学院积极响应“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号召,率先建设国内首家集创意、设计和制造于一体的“蓝岛创客空间”。空间建设以“创新、实践、分享、成长”为宗旨,以全院资源为依托,以科技创新活动为载体,聚集创客人才、成就创意灵感、分享创新成果,重点瞄准智能制造、3D打印等前沿技术,深入开展关键技术攻关和创客教育理论研究。目前,全院上下大力开展创客活动、开发创客项目、分享创新成果,积极探索创客教育与职业教育相融合的人才培养新模式,修订人才培养方案、制定创客课程标准、开发创客项目课程,努力通过创新思维训练、创新工具使用以及创新能力培养等方式,培养创新型技术技能人才。 2015年,学院“蓝岛创客空间”被评为江苏省高校唯一一个省级和市级“众创空间”,并纳入到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管理服务体系。

  学院始终坚持“立足企业、面向行业、服务社会”的办学思路,以培养“企业满意、社会满意、学生满意、家长满意”的创新型技术技能人才为目标,积极推进校企合作,加强校内外实验实训基地建设,已建成中邮建技术有限公司、中兴软件技术有限公司、长安福特马自达发动机有限公司等校外实训基地171个,数控仿真实训室、物联网技术实训室、华为移动4G实训室、南京市中小企业精益生产实训基地等校内实验实训室45个,其中生产型实训基地5个、省级实训基地1个。同时,为实现制造模式的变革,体验从创意到产品的全过程,适应智能化、个性化定制需求,为学生 “创新、创意、创业”能力培养、教师科研、服务社会提供平台,学院建成了南京地区高校首家3D打印(增材制造)中心。

  学院现已被授予“江苏省(机电项目)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南京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第二十三家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其中“第二十三家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连续两年被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评为“优秀鉴定所”。学院开设了31个工种的职业资格证书、上岗证、技能证书的鉴定培训,学生获证率达95%以上。

  学院注重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加强学生思想道德教育,促进学生素质全面发展。近年来,学院以素质教育为突破口,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成立了院报记者团、广播站、街舞社、瑜伽社、跆拳道、轮滑社以及自动化研修社等30多个学生社团,涉及艺术、文学、体育、科技、职业发展、志愿服务等多个领域。

  多年来,学院服务于南京及江苏经济建设,培养输送了大量的人才,毕业生近95%就职于长三角经济区,其中50%就职于南京本地。学院成立以来,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高,办学指标逐年增长。2013届学生毕业半年后平均收入达到3227元,比本省高职院校平均水平(3076元)高7%,2014届学生毕业半年后平均收入达3741元,较2013届增长了16%, 2015届学生毕业半年后平均收入达3860元。近年来我院毕业生协议就业率(含升学)均保持在98%以上,位居全省前列。

  三、招生专业及计划

  我院 2016年在江苏、安徽和浙江等省市投放招生计划,共计1800。具体以各省教育主管部门核定下发的计划为准。

  (在苏招生专业及计划详见《江苏招生考试报》下册)

  四、录取规则

  一)共同原则

  1.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录取原则,根据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外语语种不限,但我院各专业开设的公共外语均为英语。

  3.各专业均无男女生比例限制,身体健康状况按照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新生入学时,学校将对新生进行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对不符合体检要求者,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4.根据国家及考生所在省市当年高考录取相关政策,按规定的提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

  5.按各省有关文件规定,对符合照顾政策,加分投档的考生,总分加分后,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6.特殊类型考生的录取,按招生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二)江苏省内各批次录取办法

  1.艺术类专科(美术)

  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文化成绩+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的安排采取先分数后等级办法确定,同分考生按专业成绩确定先后顺序。

  2.高职(专科)院校(文、理科)

  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安排专业;当投档分相同时,按《江苏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苏招委〔2016〕1 号)中同分排序规则安排专业;若考生所填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对服从调剂的考生,录取到同一批次其他专业。

  3.面向普高注册

  参照《南京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注册入学招生章程》执行。

  4.对口单独招生

  依据“分数优先”原则,按“专业技能考试+文化统考”成绩,按规定比例调阅考生档案,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分考生按专业技能考试成绩确定先后顺序。

  5.面向中职注册

  参照《南京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面向中职学生注册入学招生章程》执行。

  三)省外普通高考招生录取办法

  按考生所在省(区、市)的规定比例调阅考生档案,按考生所在省(区、市)的计分方法对进档考生总分进行排序,并依据考生志愿择优录取。对所有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又不同意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不予录取,按规定退档。

  五、学历证书

  凡被我院录取的考生,学完规定的课程并考试成绩合格者,颁发国家承认的南京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六、收费标准与奖助贷情况

  一)收费标准

  新生收费严格按照教育部、江苏省教育厅和省物价局的公办高校收费标准执行。具体收费以随录取通知书一起寄发的《南京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新生入学须知》为准。

  二)奖、助、贷学金情况

  学校具有完善的奖助学金和勤工助学制度,主要包括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学年)、国家助学金(3000元/人·学年)、校级一等奖学金(1000元/人·学年)、校级二等奖学金(500元/人·学年)、校级单项奖学金(100元/人·学年)等。获奖助学生比例大,基本做到“应助尽助”。另外,对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学校优先安排勤工助学岗位,并通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特困生补助等形式帮助其完成学业,确保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七、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学院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沧波门宝善寺路56号

  邮政编码:211135

  咨询电话:025-84120820、84170899、84170687、18061231075、18061231076

  录取传真:025-84170687

  咨询Q Q: 800081589、1018648437、1064458366

  学院网址:www.nimt.cn

  八、附则

  1. 根据教育部的要求,我院将在今年的招生工作中全面加强信息公开,深入实施“阳光工程”,建立和完善以“六公开”为主要内容的信息公开制度,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学院的有关招生信息均会在学院招生信息网或相关招生资料上及时公布。

  2. 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按照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对不符合国家招生条件或有徇私舞弊等行为者,予以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

  3. 本章程经我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4.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我院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院录取承诺。

  5.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本章程解释权属南京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如有与教育部及各省招生政策及规定不符之处,按教育部及各省招生政策及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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