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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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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章程

南京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招生简章

一、学院概况

学院名称:南京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国标代码:14056

学院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沧波门宝善寺路56号

办学性质:国有公办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学习年限:三年

二、学院简介

国有公办高职院校

南京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全日制国有公办专科学校,坐落于南京主城东侧的麒麟科技创新园内,下设机械工程系、电子工程系、信息工程系、自动化工程系、人文社科系、继续教育学院。学院教职工近400人,其中“双师素质”教师111人,在校生9000余名。

专业设置特色鲜明

学院现设有20个专业,涵盖了机械、电子、计算机、艺术设计、通信、物联网、会计等多个领域。其中电气自动化技术、数控技术两个专业2011年被列为教育部、财政部“提升专业服务产业能力”重点建设专业,数控技术、数控设备应用与维护、机械设计与制造、模具设计与制造四个专业构成的机械制造专业群,2012年被列为江苏省“十二五”高等学校重点建设专业群。

学生就业前景广阔

学院毕业生约80%就职于南京行业内优势企业,2013年毕业生毕业半年后平均月收入由2657元上升为3017元,位居全省第三;2014年达到3227元,比本省高职院校平均水平(3076元)高7%;2015年达到3741元,毕业半年后收入稳步提升。近年来我院毕业生协议就业率(含升学)均保持在98%以上,位居全省前列。

学生素质全面发展

学院注重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近年来,成立了青年志愿者协会、院报记者团、电子爱好者协会、街舞社、话剧社、电竞社等38个学生社团,开展各类科技文体活动。学院坚持以赛促练,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国家级、省级以上各类技能大赛,获得各类奖项近100项。学院创新设立首家“蓝岛创客校园”,激发学生的创新热情,提高创新能力。

三、招生专业及计划

我院 2015年在江苏、安徽、浙江、广东、山西、重庆、四川、云南和贵州等9省市投放招生计划,共计1800。具体以各省教育主管部门核定下发的计划为准。

(在苏招生专业及计划详见《江苏招生考试报》下册)

四、录取规则

    一)共同原则

    1.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录取原则,根据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外语语种不限,但我院各专业开设的公共外语均为英语。

    3.各专业均无男女生比例限制,考生身体状况须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4.根据国家及考生所在省市当年高考录取相关政策,按规定的提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

    5.按各省有关文件规定,对符合照顾政策,加分投档的考生,总分加分后,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6.特殊类型的考生录取按招生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二)江苏省内各批次录取办法

    1.艺术类专科(美术)

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文化成绩+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的安排采取先分数后等级办法确定,同分考生按专业成绩确定先后顺序。

    2.高职(专科)院校(文、理科)

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采取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根据考生专业志愿逐个予以安排,同分考生按语文数学总成绩优先排序录取。对专业志愿未能满足而又填报服从志愿的进档考生,根据录取情况进行调剂录取。

    3.面向普高注册

    1)申请注册条件

考生须参加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未被统一录取批次录取,且取得全部七门科目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方可向我院提出注册入学申请。

    2)申请注册流程

根据省教育考试院的安排,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网络登录注册入学管理平台,向我院提出注册申请。

根据高考录取工作的相关规定,一般按招生计划数的1:1.10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并对提交注册申请的考生逐一进行审核,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将择优录取。

  • 艺术特长生:高中阶段①在县级及其以上单位文艺汇演中获得奖项的考生;②器乐考级获得8级及其以上证书的考生;

  • 体育特长生:高中阶段①获得二级运动员证书的考生;②在县级及其以上单位体育单项竞赛中获奖,或团体项目获奖,本人为主力队员;

  • 学科竞赛:高中阶段在县级及其以上单位组织的学科竞赛中获得奖项的考生;

  • 技术创造:有超常的创新和实践能力,在科技发明创造方面有显著成绩者(其获得的各种专利及科技发明须经我院专家认定);

  • 取得专业技能考试成绩或人保部门签发的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

  • 思想品质方面:在高中阶段被校级及其以上单位评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等称号;或有见义勇为等好人好事受到校级及其以上单位表彰的考生;或在高中阶段,有突出表现,经所在学校推荐的考生;

  • 学业水平测试单科成绩突出者。如,选测科目:其中一门达B级及其以上等级;或必测科目:其中一门达到B级及其以上等级的考生;

    符合以上条件的考生,必须在注册入学开始前向我院提出申请,并及时提交证明材料(证书、文件或推荐信)复印件。经我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认后录取。

    我院对申请注册的考生实行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办法,即对进档考生按投档分排序,当投档分相同时,再参考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排序。

    凡向我院提出注册申请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及时上网确认预录信息,方能注册成功。

注册入学共分三轮进行,每轮均包含考生申请、院校审核、考生确认三个过程。凡上一轮符合条件未注册成功的考生,均可继续参加下一轮申请注册我院。

    4.对口单独招生

    依据“分数优先”原则,按“专业技能考试+文化统考”成绩,按规定比例调阅考生档案,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分考生按专业技能考试成绩确定先后顺序。

    5.面向中职注册

    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网络登录省教育考试院注册入学管理平台,向我院提出注册申请。我院根据考生的思想品德表现、个人特长、专业技能情况、平时成绩或对口单招成绩择优录取。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可以优先录取,考生须在注册入学开始前,将有关证书的复印件报我校审核。

  • 参加校级以上技能大赛获奖的考生;

  • 具有人保部门签发的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

  • 有艺术或体育特长的考生;

  • 取得专业技能考试成绩或文化统考成绩的考生;

  • 思想品德有突出表现的,经所在学校推荐,并经报我院招生领导小组认定的考生;

  • 有其它突出才能的考生。

    三)省外普通高考招生录取办法

    按考生所在省(区、市)的规定比例调阅考生档案,按考生所在省(区、市)的计分方法对进档考生总分进行排序,并依据考生志愿择优录取。对所有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又不同意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不予录取,按规定退档。

    五、学历证书

    凡被我院录取的考生,学完规定的课程并考试成绩合格者,颁发国家承认的南京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六、收费标准与奖助贷情况

    一)收费标准

    新生收费严格按照教育部、江苏省教育厅和省物价局的公办高校收费标准执行。具体收费以随录取通知书一起寄发的《南京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新生入学须知》为准。

    二)奖、助、贷学金情况

    学院设有各种奖学金,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学生,学院优先安排勤工俭学岗位,并通过助学贷款、部分减免学费等形式帮助其完成学业。

    优秀学生可申请奖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学年;学院一、二等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等。各级各类奖学金每学年一次性发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也可在入学后申请助学金:国家助学金,3000元/学年;学院助学金,3000元/学年。获奖助学金学生占全院学生总数的30%以上。

    七、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沧波门宝善寺路56号

    邮政编码:211135  

    咨询电话:025-84120820、84170899、84170687、18061231075、18061231076

    录取传真:025-84170687

    咨询Q Q: 800081589、1018648437、1064458366

    微 信 号:njcmee

    学院网址:www.njcmee.net

    八、附则

    1.在招生咨询过程中,我院咨询人员的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是学院的录取承诺。

    2.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按照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对不符合国家招生条件或有徇私舞弊等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

    3.本章程经我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4.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本章程解释权属南京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如有与教育部和各省招生政策规定不符之处,按教育部和各省招生政策规定执行。

    友情提示

    1.我院的招生计划是国家的指令性招生计划,为确保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顺利完成,请考生在填报志愿时,一定要对我院的各种情况进行了解,在经慎重考虑并决定一旦学院录取一定报到的前提下,方可填报志愿。这即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学院负责,更是为人诚信品质的具体体现。

    2.为了能使我院在任何时间与考生本人或家长直接取得联系,请考生在电子档案中填写自己家的电话或者家长、亲属的手机,不宜填写单位或者高中电话。

 

南京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学生工作处

二〇一五年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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