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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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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规则

  1、建议报考学院各招生专业的考生语种为英语。

  2、招生代码说明及招生批次:

  (1) 招生代码为“1275”用于普通计划录取;招生代码为“1472”用于高职与本科分段培养招生计划录取;招生代码为“1582”用于海外本科直通车招生计划录取。

  (2) 所有专业招生批次为高职(专科)批次。

  3、所有统招招生代码下的专业对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2C(包含C级)以上。

  4、所有统招招生代码下的专业对考生必测科目等级要求: 4C及以上、技术科目合格。

  5、录取专业时对进档考生按先分数后等级的方法录取,即对进档考生按总分(语数外分数与附加分之和)进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当总分相同时,比较其选测科目等级成绩的高低。考生总分、选测科目等级相同时,则参考语文、数学两门科目原始分与附加分之和。

  6、对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方面要求:道德品质、公民素养、交流与合作三项要求合格;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三项要求C级(包含C级)以上。对后三项单项达到A级且前三项均为合格的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7、除临床医学专业只招收理科生外,其余招生专业文理兼收。

  8、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严格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和《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的标准执行。

  9、该章程如有与国家或省招生政策不一致的,以国家或省制定的招生政策为准。

    10、该章程由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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