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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0年“专转本”工作的通知》(苏教学[2010]2号)和《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江苏省2010“专转本”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教考社[2010]3号)的文件精神,为了做好我校2010年选拔优秀专科生转本科学习(以下简称专转本)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选拔对象
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经省招生部门按规定程序正式录取在本省各类普通高校的专科二年级(2008级)、三年级(2007级)的在籍学生以及我省具有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
二、报名
1.报考“专转本”的学生可根据自己在专科阶段所学专业情况及我校专转本录取专业对专科阶段所学专业要求,填报我校的一个专业志愿和一个是否服从本校其他相近专业志愿。招生专业及对专科段的专业要求参见附表。
2.报考条件:(1)思想品德较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2)每门专业基础课学习成绩达到良好以上,无补考课程;(3)在校学习期间未受过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
3.报名时间:
4.报名地点:在籍学生在所就读高校报名;退役士兵凭身份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和士兵退役证在本人毕业学校报名。
5.报名和填报志愿:详见《江苏省2010年“专转本”工作实施方案》。
三、考试
考试内容及要求详见《江苏省2010年“专转本”工作实施方案》。
四、录取
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考生志愿录取。对跨大类报考、专业基础课不符合报考专业要求的,我校原则上不予录取。
五、培养
1.“专转本”学生统一转入我校本科三年级学习。
2.学校根据“专转本”学生的特点单独编班、单独编制课程计划、单独组织教学等。
3.“专转本”学生学费标准为:每年13000元。
4.办班地点:南京市江宁区弘景大道3601号南京晓庄学院方山校区。
六、学籍管理
1.被我校录取的“专转本”学生由学生原所在院校和我校按照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转出和接收手续。
2.“专转本”学生录取后不得转学、不得转专业。“专转本”学生报到后要求返回原校的,按自动放弃学籍处理。
3.“专转本”学生毕业时颁发的毕业证书,填写内容中注明:“在本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起止时间按入本科实际时间填写。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的南京晓庄学院学士学位。
七、其他
1.“专转本”学生本科毕业时,按国家有关本科毕业生的就业政策执行。需考生注意的是:江苏省内一些城市,近年在招录城区中小学教师时,对师范类“专转本”毕业生的录用有所限制。
2.由于“专转本”录取没有体检,请考生在报考我校“专转本”师范专业时,务必注意自己的身体条件是否符合领取教师资格证的要求。
3.联系地址:南京市北圩路41号(邮编210017)或南京市江宁区弘景大道3601号(邮编211171)南京晓庄学院招生办公室。
4.联系电话:(025) 86569292、86178292(兼传真)
5.监督电话:(025)86178111
6.学校网址:http://www.njxzc.edu.cn
南京晓庄学院行知学院
网站服务热线:(86)025-86982201/86982240 服务监督及投诉电话:13913911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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