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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学校对江苏考生两门选测科目的等级要求和录取方法是怎样的?

  等级要求:对两门选测科目的等级要求为本一文科AB,理科AC;本二文理科均为BB;本三文理科均为BC。必测科目的等级需达到4C,技术科目等级需达到合格。

  录取方法:对进档考生的选测科目等级给予一定的奖励分(AA加1分;A+加1分;AA+加2分;A+A+加4分),在考生投档分的基础上加上奖励分后进行排序,再采用“分数清”的专业安排方式(即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同分情况下,理科考生按数学(含附加分)、外语两门科目总分排序,两门总分也相同则按数学分(含附加分)排序;文科考生按语文(含附加分)、外语两门科目总分排序,两门总分也相同则按语文分(含附加分)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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