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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规则

录取规则

     (一)普通类招生

     录取基本原则:依据选科,满足等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择优录取。

     专业确定原则:采用先分数后等级方式将考生进行排队。采用专业级差方式确定考生专业。专业之间的级差分值为“1.1.0”。当投档分相同时,结合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综合素质评价等其他指标,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当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分数优先原则将考生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做退档处理。

     对选修科目测试等级为A+A+的进档考生满足第一专业志愿。

     (二)社会体育专业招生

     报考我校社会体育专业的江苏考生,必须参加省专业统考且成绩合格。学业水平测试D级不超过三门。

     录取方式:进档考生以文化分为录取分。以分数优先为录取原则,对录取分数相同时,依次比较体育专业分、英语、数学成绩确定考生录取与否。

     (三)国防生招生

     录取办法参照普通类招生。国防生需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学生入校后将进行复查,异常者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处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有重大疾病隐情不报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入学资格。

     咨询方式

     1.咨询电话:0511-84401065、84401067、84401068、84401069、84401070,传真:0511-84428179

     2.咨询地址:镇江市梦溪路2号江苏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

     3.邮政编码:212003

     4.电子信箱:jkdxsc@126.com

     5.网址:http://202.195.195.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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