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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旅游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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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章程

南京旅游职业学院2016年高职单招简章

为拓宽优秀人才的选拔渠道,促进学生素质的全面提高,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教育改革的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南京旅游职业学院2016年单独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
江苏省内已参加2016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的普通高中应届、往届毕业生。报考考生学业水平必测科目等级必须达到4C、技术科目合格。
未参加普通高考报名或学业水平必测科目考核不符合报考要求的考生,须于单招报名开始前,到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招办办理高考补报名或相关必测科目考核补报名手续。
 
二、招生计划
2016年我院单独招生210人,各专业计划如下:
序号
专业名称
学制
科类
计划
学费(元/年)
所属院系
1
酒店管理
文理兼招
50
4700
酒店管理学院
2
旅游管理
文理兼招
50
4700
旅游管理学院
3
烹调工艺与营养
文理兼招
50
4700
烹饪与营养学院
4
空中乘务
文理兼招
60
6800
人文艺术系
*招生计划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
 
三、报考条件
1、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生理缺陷,五官端正,符合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要求。参加江苏省高校招生统一体检,并符合教育部规定相关专业的身体要求。
2、因航空企业用人要求和特有工种性质,报考空中乘务专业,要求考生无色盲、色弱,男生身高175—183厘米,女生163—172厘米,双眼矫正视力c字表0.7以上,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空中乘务专业单独组织面试和体检。
 
四、报名方式
1、报名形式:网上报名。考生需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http://www.jseea.cn/)或南京旅游职业学院网站 (http://zs.njith.net)进行网上报名,同时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上支付报名考试费。网上报名并支付费用成功后即视为已确认报考信息。
2、报名时间:2016年1月15日至1月20日
3、相关费用:(1)文化联考费用为45元/人:考生在网上报名的同时,须网上支付文化考核报名考试费用,每门15元。(2)我院综合素质考核 费为60元/人,考生在考试前现场缴纳现金。(3)报考空中乘务专业需交体检费300元/人,考生在体检前现场缴纳现金,由体检单位直接收取。
4、志愿填报:考生填报的专业只能在同一科类填报,不得跨类填报。报考我院的考生最多可填报四个专业志愿和一个服从志愿。
 
 
五、考试考核
1、考试考核内容:考核工作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与监督下进行。
(1)文化基础考试:语文、数学、外语三门科目实行联合考核,依据高中课程标准进行,委托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命题、考试和阅卷。
(2)综合素质考核:由我院根据学生学习生活等需要,采取随机独立面试的方式,对考生进行综合性考核。考核重点包括: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反应能力、心理素质、创新能力等方面。
2、考试考核分值:
(1)文化基础考试科目:满分为150分。语文、数学、外语三门科目成绩以A、B、C、D四个等级呈现,等级换算分值为:A级50分,B级40分,C级30分,D级20分。
(2)综合素质考核:满分为150分(具体考核点参见考核评分标准)。
3、考试考核时间、地点
(1)文化基础考试:根据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时间,在2016年3月21日分地市进行。
(2)综合素质考核:2016年4月23至24日在我院江宁校区进行,空中乘务专业仅限4月23日测试。考生需携带语数外文化联测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具体要求可登陆我院招生网查询(http://zs.njith.net/main)。
(3)空中乘务专业体检:4月23日、24日参加民航专业体检(按照中国民用航空总局颁布的CCAR67FS乘务员体格检查标准进行专业体检)。
4、参加我院综合素质考核的考生资格认定:
依据文化基础考试成绩和考生学业水平必测科目等级加分之和(其中A加5分,B加3分),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空中乘务专业职业综合素质考试资 格线单独划定,分科类按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3倍(同分考生均参加综合素质考核),确定参加综合素质考核人数。具体名单于4月15日登陆学院招生网查看。
5、文化联测免考政策
(1)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达到1A1B或4B以上的考生,可免文化联测。必测科目达到1A1B或4B的考生,文化联测成绩按130分计;必测 科目达到2A的考生,文化联测成绩按140分计;必测科目达到3A的考生,文化联测成绩按150分计。考生若参加联测,成绩与政策性加分合计超过以上分数 的,以高者计算。
(2)高中阶段获得县市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称号的考生,可凭《南京旅游职业学院2016年单独招生文化联测免考申请表》(申请表可在报名网站上下载)和获奖证书申请文化联测免考,经审核通过的,文化联测成绩以满分150分计。
六、录取原则
录取工作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由我院统一组织录取。凡报考南京旅游职业学院的考生均需参加学院组织的综合考核,录取过程综合考核坚持公开、公正、公平。
1、录取原则
按照“总分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分科类根据考生考核总分,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考生总分包含:文化联测成绩+综合考核成绩+加分。总分同 分的考生按综合素质考试成绩、文化联测成绩高者依次优先录取,如若还有同分者,则按照英语单科成绩优先的原则依次录取。服从志愿只在同科类的专业之间调 剂。报考空中乘务专业的考生需专业体检合格。
2、加分项目
①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录取时可加5分投档;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录取时可加10分投档。
②烈士子女,录取时可加10分投档。
③少数民族考生,录取时可加3分投档。
④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录取时可加10分投档。
⑤学业水平必测科目成绩加分,一个A加5分,一个B加3分,文化联测免考生除外。
凡加分考生,由我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确定,并在我院招生网站上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执行。如照顾项目和政策有调整,以经省招委会批准的2016年招生政策为准。
3、预录取考生名单上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并在学院招生网站上公示。
 
七、日程安排
时 间
内 容
2016115--20
考生登录教育考试院网站和我院招生网报名,并在网上支付文化联测报名考试费用。
2016130
符合相关录取照顾政策和文化联测免试的考生将各类证书、证明扫描件和《文化联测免试申请表》等材料发送至800074180@b.qq.com。
2016321日
考生按省考试院安排参加语文、数学、外语三门科目联合考核。
2016415日
在我院招生网上发布文化考核成绩、取得综合素质考核资格的考生名单和安排。
2016423--24日
考生来校参加综合素质考核。
2016428
在我院招生网上公布综合素质考核成绩。
2016430
确定预录取名单。获考试院审批后,在我院招生网上公布录取结果。发放录取通知书。
 
八、领导与监督机制
为保证单独招生工作规范、有序、公平、公正,学院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单独招生工作的领导。同时成立由相关职能部门、纪检部门和专 职教师组成的专家组和各职能组,建立健全各职能组职责,为做好综合素质考核提供各项保障,并由纪检部门全过程参与监督。最终考核结果,由招生工作处汇总后 上报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审批,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九、违规处理
1、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考试,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单独招生录取资格。
2、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教育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十、相关事宜
1、单独招生为国家授权学校独立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方式,且高考前就完成录取工作。按教育部文件规定,考生参加单独招生考试,若被正式录取,不得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未被录取的可继续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2、一经参加我院综合素质考核并取得成绩的考生,我院将不再接受考生自愿放弃的申请。
3、考生入校后将进行体检和资格复查,体检不合格或资格复查不合格者,我院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
4、学院招生网站是获得招生信息的主要途径,我院招生工作严格按《招生简章》执行。请家长、考生们谨防受骗上当。
 
十一、本招生简章由南京旅游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处负责解释。(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十二、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南京市江宁大学城月华西路1号    邮政编码:211100
招生工作处咨询电话:025-58591228、58591229
网址:www.njith.net
学院QQ:800074180   咨询QQ群:165643907 (验证信息:考生咨询)
招生邮箱:800074180@b.qq.com
 
2015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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