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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外国语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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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章程

上海外国语大学2012自主选拔录取招生简章

  为进一步深化高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积极推进素质教育,探索新形势下符合教育规律、高校发展需求的优秀人才选拔新机制,2012年上海外国语大学继续开展自主选拔录取工作,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报名条件

  德智体全面发展、学业成绩优秀的示范性高中应届毕业生,报名以中学推荐为主,同时接受考生自荐。

  A.中学推荐:我校将根据历年来各中学考生报考我校情况确定推荐名额,推荐考生必须学习成绩名列年级前茅、综合素质优秀、或在外语方面具有特殊才华和培养潜能或有其他专长、特长。

  B.学生自荐:高中阶段获得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中学生学科竞赛(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全国决赛二等奖(含二等奖)以上者或省级赛区竞赛一等奖者。

  二、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2012年1月3日前)

  A.中学推荐考生:考生登录上外招生网的网上报名系统,凭我校发放的报名号和初始密码直接登录。

  B.本人自荐考生:考生登录上外招生网的网上报名系统,申请注册报名号和登录密码。

  2.打印自主选拔录取报名表、中学推荐信:登录后按要求填写自主选拔录取报名表,按提示打印自主选拔录取报名表(A4纸1页),系统将同时自动打印中学推荐信(A4纸1页)。由中学负责在推荐信上填写考生高中阶段学习成绩排名、综合素质评价及推荐意见等,并加盖公章。

  3.撰写自主选拔录取个人自荐报告:所有报名考生均需撰写个人自荐报告,内容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个性特长及取得的成果、进入大学的努力方向及设想等,字数不超过1200字。

  4.材料寄送:所有材料均使用A4纸,并按报名表、中学推荐信、个人自荐报告及获奖证书复印件(需中学盖章核实)顺序装订成册,于2012年1月6日前(以收件邮戳为准),通过EMS寄至我校招生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报名材料不予退还。

  三、招生计划

  2012年我校自主选拔录取人数为本科招生计划的5%。

  四、选拔程序

  1.资格审核

  我校根据考生报名材料,审核报考资格,确定参加选拔测试的名单。初选名单确定后,考生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看结果。

  2.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考前加盖我校招生办公室公章,并缴纳报名考试费100元/人。

  3.选拔测试:测试形式为笔试,内容为语文、数学、外语(含听力),测试时间2012年2月11日。

  4.选拔原则:我校以自主选拔录取测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选拔,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自主选拔录取入选名单。

  5.公示备案:通过选拔测试的入选学生名单在我校招生网上公示后,报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备案,同时通知学生所在中学进行公示。

  五、优惠政策

  1.入选考生均须参加2012年高考,本科第一批次(重点批)一志愿(平行志愿A志愿)必须填报上海外国语大学,专业志愿填报参照我校在当地本一批次招生计划并服从调剂,其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一本控制线即可录取。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当地投档线者,根据我校当地本一批次各专业计划数,以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德智体综合考量,优先满足其填报的前二个专业志愿之一。

  2.未入选考生、但选拔测试成绩优良并确有外语专长的学生,参加2012年高考且第一志愿填报我校,并在我校投档范围内,学校将择优给予10分或5分的加分优惠参与专业排序录取。

  六、监督机制

  1.招生办公室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开展工作,重大事项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2.学校纪委全程监督,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地做好自主选拔录取工作。监督电话:021-65422784。

  七、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1-55386006、55381647;

  电子邮件:ao@shisu.edu.cn;

  上外招生网:http://zhaoban.shisu.edu.cn;

  通信地址:上海市大连西路550号上海外国语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200083。

  八、本实施办法经上海外国语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通过,由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上海外国语大学

  招生办公室

  2011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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