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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外国语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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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章程

上海外国语大学2012年招收保送生实施办法

  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保送生的有关文件精神,2012年上海外国语大学继续在全国范围内招收保送生,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报名条件

  凡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保送生选拔条件的学生,经所在中学推荐,均可报名参加我校组织的保送生入学考试。具体如下:

  A.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推荐保送生资格的外国语中学可向我校的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推荐思想品德和学习成绩优秀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B.具备教育部规定的省级优秀学生、相关竞赛获奖学生等其他保送资格、德智体全面发展、学习成绩优异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二、报名方式

  A.外国语中学具备保送资格的考生由学校统一报名

  我校向有关外国语中学通告招收保送生实施办法,中学推荐具备保送资格的学生,报考名额不限。被推荐学生填写保送生报名表,经中学核实、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后,统一由中学通过EMS于2011年12月16日前寄回我校招生办公室。

  B.其他具备保送资格的考生由本人直接报名

  1.考生登录我校招生网下载保送生报名表(保送生报名表.doc),中学负责审核其保送资格,填写学生基本情况、学习成绩排名、综合素质评价及推荐意见等,并加盖公章。

  2.考生撰写保送生个人申请报告,内容包括本人的成长经历、学习能力、爱好特长、性格特点、未来规划等,字数不超过1200字。

  3.考生提供取得保送资格的证书复印件(暂无证书的可由中学开具证明),以及可体现考生情况的其他材料(高中阶段),复印材料需中学核实并加盖公章。

  4.所有材料均使用A4纸,并以保送生报名表、个人申请报告、保送资格证书和其他材料为顺序装订成册,于2011年12月16日前(以收件邮戳为准),通过EMS寄至我校招生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报名材料不予退还。

  三、招生专业

  2012年我校招生专业详见保送生报名表。

  四、选拔程序

  1.资格审核:我校将根据考生报名材料,审核报考资格,确定参加选拔测试的名单。

  2.选拔测试:测试科目为语文笔试、外语笔试(含听力)、外语口试,测试地点在上海外国语大学虹口校区,测试时间另行通知。考生在考前领取准考证,并缴纳报名考试费115元/人。

  3.录取原则:考生最多可填报4个专业志愿,专业间不设级差分。我校以保送生录取选拔测试笔试、口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综合评价,结合外语教学实际,根据考生所填志愿,按男女生分别择优录取,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的具有保送资格的学生名单范围内确定拟录取名单。

  4.公示审批:拟录取名单将在我校招生网上公示后,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经生源所在省级招生部门审批后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并报教育部学生司备案。在正式录取手续办理完毕后,我校向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

  五、监督机制

  1.招生办公室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开展工作,重大事项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2.学校纪委全程监督,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地做好保送生选拔录取工作。监督电话:021-65422784。

  六、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1-55386006、55381647;

  电子邮件:ao@shisu.edu.cn;

  上外招生网:http://zhaoban.shisu.edu.cn;

  通信地址:上海市大连西路550号上海外国语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200083。

  七、本实施办法经上海外国语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通过,由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上海外国语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1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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