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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奖学金、助学金与贷款
第二十二条:优秀新生奖学金:省内1370普通批次(含艺术类)入学新生高考成绩达省资格线90分以上的新生,给予5000元/生的奖励,高考成绩达省资格线60分以上的新生,给予2000元/生的奖励(奖项不兼得);外省入学新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份本科(含三本)资格线及以上,给予5000元/生的奖励。
第二十三条: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向生源地银行申请贷款支付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贷款政策按国家有关政策执行。
第二十四条:家庭有特殊经济困难的省内外新生,可申请3000-2000元的困难补助;品学兼优的学生可获得8000-5000元的奖学金;1370批次现代纺织技术专业入学新生,每人每学年给予5300元企业奖学金;外省籍入学新生,减免二学年学费,并享受寒暑假交通补助。
第二十五条:其它奖学金:学校所设其它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专项奖学金、企业奖学金等,发放标准按相关制度执行。
第二十六条:学校设立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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