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查询
专业查询
用户名:
密  码:
南通科技职业学院(原南通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zs.ntst.edu.cn

免责声明

    江苏招生考试网发布的信息仅供参考,请以官方公布信息为准!

联系我们

   获知高招动态、信息查询、咨询答疑可微信我们!
微信联系我们
江苏招考网官方QQ:153290717
志愿填报指导QQ群:323915354
考生家长交流QQ群:211760756
普通考生交流QQ群:111956899
高考艺术生QQ群:323920880
高考体育生QQ群:323921665
注册入学交流QQ群:323919144
合作申请交流QQ群:282941526
信息发布/ 广告投放联系
电话:025-86982208(兼传真)

招生章程

南通农业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对口单独招生章程

一、学校基本情况

招生代码:1313

学校全称:南通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类型:公办高校

学历层次:高职(专科)

学习年限:三年

办学校址:江苏省南通市青年东路148号

二、学校简介

南通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创办于1945年,是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地处有“中国近代第一城”之称的南通市主城区。学院现有全日制普通大专在校生7000多人,本(专科)成人学历教育在校生2000多人。设有生物工程系、园林园艺系、环境与资源系、机电工程系、信息工程系、经济贸易与管理系、人文科学系、基础教学部、继续教育学院等9个教学机构。设有40多个专业(方向)。学院现有专任教师300多人,其中教授、副教授80余人,“双师型”教师170余人,博士、硕士100余人,市级以上高层次人才近30人。学院拥有多个省级特色专业和省级精品课程、精品教材、省级优秀教学团队。建有国家级高职实训基地、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站和300多个校内外实验实训基地。

学校人才培养质量高,在全国、全省各类大赛中取得优异成绩。毕业生专业技术扎实,综合素质全面,深受用人单位的青睐,学院连续多年毕业生就业率在98%以上,涌现出很多成功创业典范,是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

学院立足江浙沪,幅射全国,依托“政府、行业、企业、高校”四方联动的开放办学机制,形成了专业门类齐全、设备设施一流的现代化职教体系。《光明日报》、《香港大公报》、《新华日报》等国内主流媒体均对学院的办学业绩进行了翔实报道。

办学成果: 

★江苏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

教育部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

农业部首批“农业职业教育能力建设计划”试点院校

江苏省文明单位

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

江苏省平安校园

江苏省教育科研先进集体

江苏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

江苏省德育先进学校

★江苏省高等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基地

★南通高校校企合作示范基地

三、招生专业及计划

 以下招生计划以考试院公办计划为准。

专业名称

计划数

学费

园艺技术

40

4140

植物保护

40

4140

机电一体化技术

50

4140

会计与统计核算

50

4140

四、录取规则

1.符合对口单招考试报名基本条件,参加对口单招考试技能考试和文化考试取得成绩,并达到省最低控制线。

2.依据“分数优先”原则,按“专业技能考试+文化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果成绩相同,则按文化统考成绩高者优先。

3、所有专业均不限男女生比例。

4、考生必须参加对口单招考试体检,其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标准执行。

五、学历证书

学生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学习期满,合格者由学院颁发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

六、收费标准及奖励措施

学费4140元/年,住宿费1200元/年。

学院建立了包括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措施,决不让一个贫困学生因经济困难而失学。

七、咨询与联系方式

考生可通过学院网和电话咨询招生信息。录取结果在同批次录取结束即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布。

学院网址:www.ntac.edu.cn

网络实名:南通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咨询热线:0513-81050555、81050666

传    真:0513-81050666         

电子邮箱:ntnyzjb@126.com

网站服务热线:(86)025-86982201/86982240   服务监督及投诉电话:13913911199

网站介绍 | 诚聘英才 | 广告招商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网站导航 | 江苏省通管局 | 阳光绿色网络工程 | 江苏网站联盟 | 前程网

Copyright 1999-2014 江苏招生考试网 版权所有 江苏省阳光高考信息平台 江苏省招生考试门户网站

[网站经营许可证:苏B2-20110182] [网站备案号:苏ICP备10210207号] 网站律师:北京康达(南京)律师事务所

江苏省信息化协会会员 江苏省互联网协会会员 江苏教育电视台 《支点》特别节目唯一指定合作网站 中国江苏网唯一指定教育合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