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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规则

  1.体检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等部门有关规定。

  2.等级要求:普通类:选测科目等级CC,必测科目等级4C及以上、技术科目合格;海外本科直通车类:选测科目等级不作要求,必测科目等级4C及以上、技术科目合格;艺术类:七门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D级(技术科目测试不合格视为D级)不得超过三门。

  3.录取办法:文科类和理科类专业对进档考生按“先分数后等级”录取方法录取,即对进档考生按考生总分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考生总分相同时,参考考生的选测科目等级排序,再采用“分数优先”的专业安排方式录取考生及专业。艺术类招生专业使用“省专业统考”成绩录取,对文化分、专业分均达到省控线的考生,按考生的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投档成绩相同,则按文化分从高到低录取。

  4.综合素质评价要求:道德品质、公民素养、交流与合作三项要求合格;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三项要求D级(包含D级)以上,对后三项达到A级且前三项均为合格的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5.执行江苏省照顾加分政策,对照顾加分投档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按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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