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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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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规则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15年录取规则

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按照公平、公正和择优的原则录取。

 
(一)身体健康状况标准按教育部等部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以下专业分别对色盲、色弱提出限考:
 
1.限色盲、色弱专业(17):大气科学、大气科学类大气科学(中外合作办学)、大气科学(水文气象方向)、地理信息科学、遥感科学与技术、测绘工程、应用化学、化学类应用化学(中外合作办学)、信息工程、通信工程、电子信息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软件工程(嵌入式培养)、计算机类软件工程(中外合作办学)、网络工程。
 
2.限色盲专业(13):大气科学(大气探测方向)、大气科学(大气物理方向)、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大气科学(大气环境方向)、海洋科学、海洋技术、环境科学、环境工程、生态学、动画、数字媒体艺术、设计学类数字媒体艺术(中外合作办学)、艺术与科技。
 
(二)建议非英语语种的考生报考本人所学语种的专业。
 
(三)男女比例不限。
 
(四)实行远程网录取,调档比例控制在120%以内。
 
(五)实行非平行志愿省份的考生院校志愿录取采用“志愿清”的方式,即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考生,如第一志愿未录满,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依此类推;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各省的院校投档规则进行录取。
 
(六)进档考生专业志愿录取采用“分数清”的方式,即分数优先。专业志愿之间无级差,根据高考分数由高到低、不分专业级差进行排队,按考生所报专业志愿确定录取专业,如果所报第一专业已满,按顺序考虑第二专业,依此类推。
 
(七)江苏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科目选测科目类型、等级要求及进档考生的录取规则如下:
 
1.各专业选测科目类型要求(文、理):按《江苏招生考试》公布的选测科目类型要求招生。
 
2.普通类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等级要求: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普通类要求选测2B,必测4C,技术科目合格;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要求选测为BC,必测4C,技术科目合格。
 
3.高水平运动员录取办法按照江苏省规定的等级要求执行,即七门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为D级不得超过三门(技术科目测试不合格视为D级)。
 
4.艺术类考生录取办法按照江苏省规定的等级要求执行,即七门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D级不得超过三门(技术科目测试不合格视为D级)。
 
5.其他招生类型按《江苏招生考试》公布的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等级要求招生。
 
6.普通类进档考生的录取规则为:考生进档后采用等级级差法,将进档考生的选测科目等级折算成等级级差分,在考生投档分的基础上加上等级级差分后进行排序,按照“分数清”的方式决定考生是否录取及所录取专业。等级级差加分办法为:选测科目中每取得一个A+、A、B+ 等级,分别加上3分、2分、1分的等级级差分。
 
(八)学校认可各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考生需参加当地省艺术专业统考并成绩合格。对文化分和艺术专业分均达到当地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学校根据各省规定调阅档案,按照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九)在不降分录取的前提下,学校认可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的适当加分投档的政策。
 
(十)其他录取规则按教育部、各省(市、自治区)及我校有关招生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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