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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工业园区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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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章程

苏州工业园区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高职单招简章

为深化高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积极探索高等教育人才选拔新路径,选拔具有较好专业潜质、综合素质和优良品质的优秀人才,促进高职教育的特色发展,根据教育部和江苏省教育厅有关招生改革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1.通过实行“学校组织考试考核,自主择优录取”的方式,择优选拔适合在高职院校相关专业学习、在某些方面具有突出特长、综合素质优秀的人才。

2.自主单独招生选拔录取工作遵循“公开程序、公正选拔、公平竞争,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招生对象及范围

已报名参加江苏省201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含符合江苏省普通高考录取条件的其他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

三、招生专业及人数

序号 科类 专业名称 学制 层次 招生计划(人) 收费标准(元/年)
1 文理科类(文理兼招) 机电一体化技术 三年 大专 30 13000
2 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 三年 大专 40 13000
3 汽车运用技术 三年 大专 42 13000
4 数控技术 三年 大专 40 13000
5 机械设计与制造 三年 大专 30 13000
6 模具设计与制造 三年 大专 30 13000
7 微电子技术 三年 大专 40 13000
8 电子组装技术与设备 三年 大专 40 13000
9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三年 大专 40 13000
10 计算机网络技术 三年 大专 40 13000
11 通信技术 三年 大专 24 13000
12 软件技术 三年 大专 35 13000
13 建筑工程技术 三年 大专 35 13000
14 工程造价 三年 大专 35 13000
15 物流管理 三年 大专 30 11000
16 报关与国际货运 三年 大专 30 11000
17 会计 三年 大专 40 11000
18 旅游管理 三年 大专 24 11000
19 应用英语 三年 大专 20 11000
20 应用日语 三年 大专 20 11000
21 艺术类(美术) 影视动画 三年 大专 40 13000
22 环境艺术设计 三年 大专 30 13000
合计(人) 735 实际招生专业及计划以省考试院公布为准

四、报名及志愿填报办法

1. 高考报名:

所有考生均须先取得江苏省普通高考报名资格。凡未参加2014年普通高考统一报名的,必须于1月15日前到当地招办补办高考报名手续。

2. 自主单独招生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1月15日~2月5日。

(2)报名网址:http://zs.ivt.edu.cnhttp://zs.sipivt.cn

(3)注意事项:在报名考试期间,学院将通过短信或电话的方式向考生传达相关考试信息,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

3. 志愿填报:

考生在报名的同时填报专业志愿,考生可同时填报6个专业志愿和一个服从志愿(艺术类考生填报2个专业志愿),考生填报的专业需遵循招生专业的科类要求,不得跨科类填报。

4. 志愿确认:

考生完成网上报名系统流程即视为志愿确认,如需修改志愿,需在3月17日前到学院招办现场提交书面申请,延期不得修改。

5. 报名及考试费用

学校严格按照上级部门有关规定收取单独招生报名考试费100元/生(含各类考生报名费、文化测试费和综合素质考核费);艺术生和特长生专业加试另收取50元/生。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6.交费方式和交费时间

考生可通过银行汇款方式交纳报名考试费,具体信息如下:

收款人:苏州工业园区职业技术学院

账 号:32201988836051513851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苏州工业园区支行

考生汇款时切记在备注栏注明考生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以便核对;考生必须在2014年3月1日前将报名考试费汇至上述收款人所在银行账号。

如考生所在地不具备汇款条件或错过汇款截止时间,可到学校领取准考证时现场交费。

五、体检要求

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生理缺陷,五官端正,符合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要求。参加江苏省高校招生统一体检,并达到教育部规定的相关专业录取要求。

六、考核办法

考核工作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与监督下,由学院自行组织,采取“文化基础考试+综合素质考核”相结合的形式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

1. 文化基础考试

文化基础考试考核内容为综合考核,主要包括语文、数学和英语等基础知识,总分值为2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由我院聘请专家依据高中课程标准进行命题。

2. 综合素质考核

学院对免考考生和已参加文化基础考试的考生进行综合素质考核,其中普通类、特长生进行面试,艺术类考生进行专业加试。面试分值为100分,艺术类专业加试(色彩+素描)每门分值为50分,总分100分。

3. 考核内容和日程安排如下:

3月17日 9:30-11:30 文理科类 艺术类 文化基础考试 基础知识综合考核 苏州工业园区独墅湖科教创新区若水路1号苏州工业园区职业技术学院
特长生 专业加试 基本素质考核和专项素质考核
3月17日 13:00-17:00 文理科类 校长推荐生 特长生 面试 语言表达、创新思维、应变能力、知识面、心理健康等基本素质
艺术类 美术加试 素描:人物头像默写(提供相关图片),4K画纸 色彩:4K画纸,静物组合默写

4. 考试须知

(1)考生须于3月16日下午2:00-5:50或3月17日上午7:30-9:30持本人身份证及一寸免冠照片1张到学院报到,领取准考证;

(2)考生必须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文化基础考试和综合素质考核;

(3)艺术类考生参加专业加试时,画纸、画架由学院提供,其他考试用具考生自行准备;

(4)申请奖励加分政策的考生须现场出示加盖学校公章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交通、食宿自理。

七、免考政策、奖励与照顾政策

1. 免考政策

凡满足下列条件的考生均可以向学院申请免除文化基础考试:

(1)文理科类考生学业水平测试达到4C1合格,且四门必测科目成绩中有2B及以上;

(2) 艺术类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的六门必测科目成绩中有2B及以上;

申请免考的考生在报名页面在线提交“免考申请”,经我院审核通过后免除文化基础考试,但须参加综合素质考核;综合素质考核(60分及以上)的考生优先录取且满足第一专业。

我院根据省考试院提供的学测成绩审核考生的免考资格,考生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2. 照顾政策

凡有下列照顾条件之一的考生,经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录取时在考生总分的基础上进行加分:

(1) 烈士子女,录取时可加10分。

(2) 少数民族考生,录取时可加3分。

(3) 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录取时可加5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录取时可加10分。

3. 奖励政策

凡符合下列奖励条件之一的考生,经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录取时在考生总分的基础上进行加分:

(1) 普通高中考生近三年内获得由县(市)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科技、发明、创新等大赛一等奖(含以上奖项)、二等奖、三等奖的考生分别加20分、15分和12分。

(2) 获得学校组织的学科、科技、发明、创新等大赛一等奖(含以上奖项)、二等奖、三等奖的考生可在录取总分上分别加10、8和6分;荣获学校其他表彰的可在录取总分上加3~5分。

(3)体育特长生近三年获得地市级及以上比赛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分别加15分、10分、5分。

以上照顾和奖励加分情况,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确定。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时,累积加分不得超过20分

4. 监督审核

考生本人需在报到现场出示照顾及奖励加分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并承诺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自主单独招生录取资格。

八、校长实名推荐制度

1.校长实名推荐制申请条件及简要流程

类型  申请条件 流程
校长推荐生  学校:江苏省三星级及以上普通高中考生:具备优秀的综合素质或明显的科技特长,无纪律处分,且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成绩达4C1合格。  学校:学校向我院提出申请→经审核通过后,获得推荐名额。 考生:登录我院网站报名→在原学校申请“校长推荐生”资格→经原学校组织推荐、公示无异议→持《推荐入学考生申请表》至我院确认→免除文化基础测试,直接参加综合素质考核。 

2.高中学校申请细则

2.1.申请中学为江苏省三星级及以上普通高中,推荐名额总量控制在10%以内。

2.2 中学校长需以中学名义向我院提交《苏州工业园区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校长推荐制”中学申请表》。

2.3我院根据中学的办学条件、生源质量或以往学生来校后表现情况等因素,对递交申请的中学进行评审。评审通过的中学,将在我院网站进行公示。

2.4获得我院“校长推荐制”资质的中学校长,须遵守诚实信用原则,认真履行职责,由校长以实名形式推荐一名具备以下条件的优秀学生:

(1) 应届高中毕业生;

(2) 综合素质全面、学科成绩良好,具有专业特长或技能突出,具备职业技能发展潜能;

(3) 遵守社会公德,社会责任感强;

(4) 学业水平测试达到4C1合格以上;

(5) 若有多名特长或技能特别突出者,报我院自主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后,可以推荐最多两名考生。

2.5 获得我院“校长推荐制”资质的中学三年内无需重新申请,未申请成功的,可明年继续申请。

2.6具有推荐资质的中学,需向我院提供校长推荐生遴选实施细则备案,如存在弄虚作假等情形,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该中学推荐资质,所推荐学生一并取消资格。获得推荐的学生,如存在弄虚作假等情形,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学生的入学资格。

3.考生申请细则

3.1 考生必须办理2014年高考报名手续,并登录我院网站进行自主单独招生网上报名。

3.2 考生向原高中校申请校长推荐生资格,通过原高中校遴选选拔且公示无异议。

3.3 考生持原高中校长亲笔签名、加盖高中公章的《推荐入学考生申请表》、推荐免笔试入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至我院招生办公室现场确认(3月1日前),审核通过后的校长推荐生名单将在我院网站公示一周,无异议后,取得校长推荐生资格。

3.4 校长推荐生按规定领取准考证,免除文化基础考试,直接参加我院综合素质考核。

3.5 校长推荐生综合素质考核成绩合格的考生,优先满足校长推荐专业。

3.6 我院将预录取名单上报省教育考试院,经审批同意后发放录取通知书,并将录取结果在学院网站上公布。

九、录取

录取工作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由学校统一组织,录取过程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依据考生考核总成绩按专业从高到低录取,考生考核总成绩=文化基础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考核成绩+奖励分(特长生考核总成绩=专业加试成绩+综合素质考核成绩+奖励分)。录取考生等同于普通高考录取考生。

1.划线原则:

录取控制线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综合考虑,按科类分别划定录取控制线。

2.录取原则:

依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按考生考核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同分的考生按综合素质考核成绩、文化基础考试成绩的顺序依次排序。考生专业只能在同一科类的专业之间调剂,不得跨科类录取。

所有报考普通专业考生学业水平测试成绩须达到4C1合格,报考艺术专业考生须取得全部7门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且D级不得超过3门(信息技术不及格视作D级),否则不予录取。

3. 录取程序:

学院根据相关录取原则进行预录取,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经审核通过后,发放录取通知书,并在学院网站上公布录取结果。

十、特长考生的选拔

为全面推动校园文化建设,我院在2014年自主单独招生中拟招收有体育、文艺特长的考生。

1. 特长生招生计划(此招生计划包含在自主单独招生总计划内)

类别 项目 人数
体育特长生 所有体育类项目 20
文艺特长生 声乐、舞蹈、乐器 10

2. 报名条件:

(1)符合苏州工业园区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自主单独招生报名条件;

(2)体育特长生为具有二级运动员等级证书或具有二级运动员运动水平的运动员。

(3)文艺特长生需具备8级以上的考级证书或具备相应的水平。

3. 特长生免除文化基础考试,但必须参加我院统一组织的综合素质考核(面试)和专业加试。具体测试内容和考核办法将在学院网站公布。

4. 报考我院的特长生必须在报名主页在线提交申请,并在专业加试现场提供证明材料原件。

5. 特长生的录取原则为:

(1)符合自主单独招生相关录取规定;

(2)专业加试成绩通过,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分数相同的考生,按专业加试成绩、综合素质考核成绩依次排序。

内容 时间 备注
报名 1月15日-2014-2-5 考生登录学院网站报名(学院网址:http://zs.ivt.edu.cn
查看考试安排 3月9日 考生登录学院网站查看考核相关通知
文化基础考试 3月17日上午 考生到苏州工业园区职业技术学院报到、领取准考证(7:30-9:00);参加我院单独组织的文化基础测试,特长生参加专业加试(9:30-11:30)。
综合素质考试 3月17日下午 面试或艺术类专业加试
查看考试成绩 4月10日 在学院网站上公布考核成绩
公布拟录取名单 4月25日 确定拟录取名单,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
发放录取通知书 5月7日 在学院招生网上公布录取结果,同时发放录取通知书

十二、监督机制

1.为保证自主单独招生选拔工作公平公正,学院成立由相关职能部门、纪检部门、专职教师和企业代表组成的考评组,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结果由招办汇总后上报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审批,并向社会公布。

2.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此次考试,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自主单独招生录取资格。

十三、违规处理

凡在自主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十四、相关事宜

1.自主单独招生为国家授权学校独立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人才选拔方式,须在高考前完成录取工作,按教育部文件规定,考生参加我院自主单独招生考试,若被正式录取,不须也不得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未被录取的可继续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录取考生等同于普通高考录取考生。

2.各专业的自主单独招生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公布的招生计划数。

3.对自主单独招生的考生身体要求,按国家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已录取的考生如参加高考体检不符合相关规定,学院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录取资格。

4.自主单独招生的考生入校后进行体检和资格复查,体检不合格或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五、本实施方案由苏州工业园区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六、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苏州工业园区独墅湖科教创新区若水路1号

邮政编码:215123

咨询电话:0512-62557072、62557073、18912791962;18912791965

咨询QQ: 1750842119

传 真:0512-62557770

学院网址:http://zs.ivt.edu.cn

 

网站服务热线:(86)025-86982201/86982240   服务监督及投诉电话:13913911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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