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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规则

  1.招生对象:参加 2016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普通高中毕业生。

  2.招生政策:参照国家、省有关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执行。

  3.健康要求:

  男女不限,达到有关专业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原则上参照教育部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4.具体录取方式:

  (1)对于江苏省进档考生

  A.普通类专业对选测科目要求:采取历史作为文科专业;物理作为理科专业选测科目;另一门选测科目不作要求。

  B.按“先分数后等级”录取:即对进档考生按投档分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投档分相同时,再参考考生的选测科目等级。

  (2)对于外省进档考生

  A.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决定是否录取及所录取专业。即对进档考生按投档分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考分相同时,优先录取数学、英语单科成绩高的考生。

  B.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依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如服从专业调剂,将录取到计划未满的专业;如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3)对于艺术类专业的考生

  对报考我院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学院不单独进行专业考试,以江苏省统一组织的美术专业考试成绩为录取时的专业成绩;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D级不得超过三门(技术科目测试不合格视为D级);其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必须均达到省控线,我院根据考生志愿,按照综合分(文化成绩总分与专业成绩总分相加)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综合分相同,按专业分优先录取。

  5.有关专业有无相关科目成绩要求或专业加试要求:

  “应用英语”专业的考生,须参加英语口语等级测试且成绩较好;

  “旅游管理”专业的考生原则上要求:男生1.70米以上;女生1.60米以上,且仪态大方、品貌端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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