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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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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章程

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高职单招简章

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作为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根据教育部和江苏省教育厅积极推进高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的要求,2016年继续面向江苏省应、往 届普通高中毕业生或同等学历者开展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择优选拔具有某方面特长或综合素质优秀,适合在高职相关专业学习的人 才。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要求,特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报考条件
省内已报名参加2016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或同等学历者,且满足下列条件:
报考类型
报考条件
文理类
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等级不低于4C1合格
美术类
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等级D级不超过三门
 
招收退役士兵的相关政策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凡未参加普通高考报名或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等级不符合要求的考生(含退役士兵),须于我校单招报名前,到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招办,办理高考补报名或相关科目测试补报名手续。
二、选拔方法
我校单独招生根据不同招生对象采取两种选拔方法:
1、文理类:省文化联合测试/学校面试,学校自主择优录取
2、美术类:省美术专业统考+省文化联合测试 /学校面试,学校自主择优录取
三、招生专业及人数
序号
专业名称
学制
招生计划数
学费
(元/生年)
其中退役士兵计划数
文理类
美术类
1
现代纺织技术
3
80
 
5300
90
2
纺织品设计
3
20
 
5300
3
纺织品检验与贸易
3
30
 
5300
4
染整技术
3
25
 
5300
5
药品生产技术
3
30
 
5300
6
机械设计与制造
3
15
 
5300
7
模具设计与制造
3
30
 
5300
8
机电一体化技术
3
50
 
5300
9
电气自动化技术
3
30
 
5300
10
工业机器人技术
3
15
 
5300
11
新能源装备技术
3
15
 
5300
12
会计
3
45
 
4700
13
电子商务
3
35
 
4700
14
国际贸易实务(跨境电商)
3
20
 
4700
15
国际贸易实务
(报关与货代)
3
20
 
4700
16
工商企业管理
3
35
 
4700
17
物流管理
3
25
 
4700
18
酒店管理
3
25
 
4700
19
老年服务与管理
(机构运营管理)
3
25
 
4700
20
工业设计
3
12
 
5300
21
环境艺术设计*
3
 
32
6800
22
建筑室内设计
3
12
 
5300
23
产品艺术设计*
3
 
40
6800
24
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
3
 
11
6800
25
展示艺术设计*
3
 
11
6800
26
服装与服饰设计*
3
 
20
6800
27
人物形象设计*
3
 
20
6800
28
服装设计与工艺
3
40
 
5300
29
飞机机电设备维修
3
30
 
5300
30
通用航空器维修
3
15
 
5300
31
飞行器制造技术
3
15
 
5300
32
空中乘务
3
40
 
5300
33
民航运输
3
15
 
5300
34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3
30
 
5300
35
建筑工程技术
3
45
 
5300
36
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
3
35
 
5300
37
工程造价(中外合作)
3
40
 
10000
38
道路桥梁工程技术
3
35
 
5300
合计
1068
934
134
 
90
备注:1、根据考生报考及测试情况,上表中招生计划数经省教育厅批准可作适当调整。
    
四、报名及志愿填报
1、报名形式:网上报名+网上支付确认。
凡报名参加我校单独招生的考生,采用网上报名及确认的方式。考生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jseea.cn/)或我校招生网(http:// zsb.jcet.edu.cn/)后点击单独招生报名图标,进行网上报名,如实填报相关信息资料并支付相关费用。网上报名的同时,考生完成网上支付即视为已确认报考信息,不能再修改志愿。
2、报名时间:1月15日-20日。
3、志愿填报:考生报考我校时最多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和服从志愿,且不得同时报考文理类和美术类专业。体育、艺术类考生(含兼报与不兼报文理类二种)可以选择报考我校文理类专业,其中美术类考生(含兼报与不兼报文理类二种)可以选择报考我校美术类或文理类专业。
五、考试安排
(一)全省文化联合测试
除符合我校免试条件的考生外,其他所有考生必须参加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语文、数学、英语三门科目的文化联合测试。测试依据高中课程标准进行,文科生和理科生测试科目相同,各科成绩参照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以A、B、C、D四个等级呈现。
考试时间:3月21日
(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未达到4C1合格要求的文理类和未达到D级不超过三门要求的美术类考生,可以先报名参加我校单招、相关科目补测、全省文化联测,通过补测达到要求后再参加我校单招录取。
考试时间:3月19日、20日
(三)面试(含复试、专业面试,以下同)
1、面试对象:免全省文化联合测试的考生必须参加面试;拟享受体艺类优录照顾政策的考生必须参加复试;报考空中乘务专业的学生必须参加专业面试。其他考生不需要参加面试。
2、面试组织:由我校成立面试工作组,主要考核考生的语言表达、创新思维、反应能力、知识面等基本素质。
3、面试方式:从面试题库中随机抽题回答,当场打分和评分。
4、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回答问题分+素质展示分。面试成绩满分为200分,其中回答问题分满分为120分,素质展示分满分为80分。按考生得分分为合格、不合格二个等级。其中:合格为120分及以上,不合格为119分及以下。
5、面试确认:需要面试的考生到我校进行面试确认,交纳相关费用,并参加面试。确认时需提供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能反映个人能力的相关证明材料或作品。
6、确认地点: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南通市青年中路87号)。
7、确认时间:4月16日—17日
面试具体安排提前公布在我校招生网,请考生注意提前查询或咨询。
8、空中乘务专业面试的相关要求如下:
(1)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肤色好、身材匀称、动作协调,举止端庄,无色盲、色弱。无传染病、狐臭、心脏病、哮喘病史、精神病史、各类慢性疾 病,肝功能正常。无明显内外八字,无“X”形腿、“O”形腿、驼背、鸡胸、塌肩、明显招风耳等缺陷。面部、颈部及手部无明显疤痕、斑点等,牙齿排列整齐, 无明显异色。
(2)品行端庄,心理素质好:口齿清楚,无口吃、舌短现象,中英文发音基本准确,具有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和扎实的英语基础。
(3)身高、视力要求:
①女生身高在163-172CM之间,男生身高在175-183CM之间。②女生矫正视力C字表0.5以上,男生裸视C字表0.7以上。
六、录取规则
1、文理类考生总成绩=学测科目成绩+文化联测成绩+优录奖励分;美术类考生总成绩=学测科目成绩+文化联测成绩+美术专业省统考成绩+优录奖 励分;退役士兵总成绩=文化联测成绩+优录奖励分。学测科目成绩、文化联测成绩由相关科目等级折换为分数,即A=100分,B=85分,C=70 分,D=40分。专业统考成绩由省教育考试院提供。
2、录取控制线由我校根据招生计划数、考生测试成绩和报考人数,分别按照文理类、美术类划定并进行录取。控制线上考生总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 1.5倍。免全省文化联合测试的考生必须面试合格,其余考生(含退役士兵)必须取得全省文化联合测试语文、数学、英语全部三门科目的成绩,美术类考生还需 取得专业省统考成绩,方可参加我校录取。
3、采取“专业清”方式录取。依据向社会公布的招生计划和考生填报的志愿,按考生总成绩分专业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如考生总成绩相同,则报考理工科类专业的考生按照“数语外”顺序、报考管理类、美术类专业的考生按照“语数外”顺序,比较特征分进行排序后由高到低录取。
七、优录政策
(一)免文化联测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无需参加省文化联测,经我校复核、面试合格后,可直接录取入学并优先保证就读专业。
1、文理类: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成绩不低于1A3C1合格或4B1合格。
2、美术类: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成绩不低于1A3C或4B(技术科目合格视为C级)。
3、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专业技能、创新实践、学科竞赛,获得国家级大赛三等奖及以上或省级大赛(含省级选拔赛)二等奖及以上的考生。
上述第1、2类考生: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成绩达到2A及以上的,报到入学后可享受相应奖学金:达到2A、未达到3A的,享受奖学金1000元整;达到3A、未达到4A的,享受奖学金2000元整;达到4A的,享受奖学金5000元整。
上述第3类考生:报到入学后享受奖学金2000元整。
(二)专项优录
1、文化联测语文、数学成绩都不低于B级者,录取前加30分计入总分。
2、文化联测英语成绩不低于B级,且所报考第一专业为国际贸易实务或电子商务者,优先录取并保证就读相应专业。
3、具有田径、球类(仅限篮、手、排、足、乒、羽)、跆拳道、健美操项目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等级证书、文化联测成绩不低于1C2D者,经我校复核、复试合格后,可直接录取入学并优先保证就读专业。符合此条件的考生需于4月1日前提交复试申请。
(三)优录奖励分
1、获得省创新大赛三等奖以上奖项、省“三创”优秀学生称号、省技能大赛优秀奖以上奖项的考生,加20分计入总分。
2、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含)以上表彰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加10分计入总分。
3、烈士子女,加10分计入总分。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加10分计入总分。
5、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 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6、获得地市级及以上教育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科技、发明、艺术及表演等比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考生,经我校复核认定后,每项分别加10分计入总分。如有同一种类多次获奖,不重复加分。
7、获得声乐、器乐、舞蹈、戏剧小品中级及以上等级证书的考生,经我校复试认定后,加5—20分计入总分。符合此条件的考生需于4月1日前提交复试申请。
上述第1、6类考生:需于4月1日前向我校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复印件上应签署“已核,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所在中学或相关主管部门的公章。原件在新生报到时提交给我校复核。
如照顾项目和政策有调整,以经省招委会批准的我省2016年招生政策为准。
八、关于退役士兵
1、退役士兵报考我校,应持有高级中学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历),且已办理2016年高考报名或补报名手续。
2、退役士兵必须参加全省文化联合测试且取得语文、数学、英语全部三门科目的成绩,方可参加我校录取。退役士兵总成绩=文化联测成绩+优录奖励分。
3、退役士兵录取时单独划线,单独录取。
九、日程安排
时  间
工  作  安  排
1月15-20日
考生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或我校招生网报名
3月21日
考生参加省文化联测(符合我校免试条件的考生除外)
4月1日前
需参加面(复)试的考生登录我校招生网查看面(复)试具体安排
4月1日前
需参加复试的考生提交复试申请,拟享受照顾政策的相关考生提交材料
4月16-17日
考生报到及面(复)试(地点: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4月27日前
我校招生网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同时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批
4月30日前
我校招生网公布录取结果,同时发放录取通知书。
 
十、学历证书
我校单独招生属国家计划内招生,录取的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与高考统一录取学生享受同等待遇,毕业后颁发与高考统一录取学生同样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文凭。
十一、报名考试费标准
考生在网上报名的同时,须网上支付全省语文、数学、外语科目联合测试等报名考试费用,每门为15元。此外,需要参加面试的考生,到我校面试时需交纳面试费60元/生,体艺特长生复试需交复试费60元/项,面试、复试费用由我校现场收取。
十二、体检要求
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生理缺陷,五官端正,符合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要求。参加江苏省高校招生统一体检,符合教育部规定的相关专业的身体要求。如考生体检不合格,则录取无效。
十三、监督机制
1、为保证单独招生选拔工作公平、公正,我校成立由相关职能部门、纪检部门和专职教师组成的专家组,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结果汇总后上报我校单招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并向社会公布。
2、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参加此次考试,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申诉电话:0513-81050007
十四、违规处理
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教育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十五、章程解释
本章程由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400 1588 111
0513-80560666、80560555、80560444  陆老师   高老师
电子信箱:zhaoshengban@jcet.edu.cn
学校地址:南通市青年中路87号     邮编:226007
 校园网:www.jcet.edu.cn     招生网:zsb.jcet.edu.cn
招生QQ群:196387742     招生微博http://t.qq.com/ntfyzsz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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