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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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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章程

无锡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自主单独招生简章

 
 
 
为深化高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进一步探索人才选拔新路,落实高校办学自主权,选拔具有突出特长或综合素质好的优秀人才, 促进高职教育的健康发展。根据教育部、江苏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特制订本简章。
 
一、招生对象及范围
江苏省具有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职高、中专、中技)学历,并报名参加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和往届毕业生。凡未参加普通高校考试统一报名的,可于1月21日前到当地招办补报名。
 
二、招生专业、人数
序号
专业名称
学制
学费
(元/年)
计划
专业科类
备注
1
数控技术
3年
4140
60
工科
招收中职生15名
2
机电一体化技术
3年
4140
60
招收中职生15名
3
计算机应用技术
3年
4140
45
 
4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3年
4140
45
 
5
市场营销
3年
4140
55
经管
招收中职生10名
6
物流管理
3年
4140
45
 
7
旅游管理
3年
4140
45
 
8
酒店管理
3年
4140
45
 
合计
400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
考生报名必须提供江苏省普通高考考生号。凡未参加普通高考统一报名的,必须于1月21日前到当地县(区)招办补报名并领取考生号
(1)报名形式:无锡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或到学院现场报名。
(2)报名网址:www.wxitzs.edu.cn。
(3)网上报名流程:登入网站→注册→填写考生信息→填报专业志愿→确认提交。
(4)现场报名地址:无锡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无锡市高浪路1600号,无锡职业技术学院J3-110室)。
(5)报名时间:1月20日 - 1月25日网上报名,报名截止时间:1月25日24:00
(6)1月30日前到所在地招办确定报考信息,同时缴纳语文、数学、外语三门文化联合测试科目费用。
考生所填写内容必须准确真实,如有差错或弄虚作假,责任自负。
(二)志愿填报
考生在报名的同时填报专业志愿,考生可填报二个专业志愿和一个服从志愿,多填无效。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的必须在同一专业科类内。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只能填报对口专业。
(三)资格审查
考生报名后须于1月30日前到所在地招办确定报考信息。学院对所报名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于1月30日在无锡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上进行公布,并将名单上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
 
四、现场确认
符合条件的考生必须于4月1日—4月10日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学院招办进行技能考核或面试信息确认,并缴纳报名考试费。
(一)确认时须提供的材料
1、《无锡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自主单独招生报名信息表》上报学校联和考生留存联。
2、学业水平必测科目等次证明材料(A4纸)。
  3、中学阶段主要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A4纸);
4、符合有关破格录取条件的考生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证明考生具有突出才能的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A4纸),以及作品;
5、近期免冠一寸彩照三张;
6、身份证原件、复印件(A4纸);
7、申请政策加分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A4纸)。
8、符合体、艺特长生选拨条件的考生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A4纸)。
提交的材料及填写内容必须准确真实,如有差错或弄虚作假,责任自负。
如考生本人因故不能到现场确认,可由家长代其确认。除按要求提供考生材料和缴纳费用外,还须提供家长身份证及复印件(A4纸)、考生身份证复印件(A4纸)和考生委托书。考生委托书在其身份证复印件背面书写。
如学校统一组织报名,可由学校派老师统一办理确认手续。除按要求提供考生材料和缴纳费用外,还须提供学校介绍信、教师身份证及复印件(A4纸)、考生身份证复印件(A4纸)和考生委托书。考生委托书在其身份证复印件背面书写。
(二)报名考试费
1、普通高中生毕业生:140元(其中报名费20元、面试费60元、职业倾向测试费60元)
2、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200元(其中报名费20元、面试费60元、技能测试费60元、职业倾向测试费60元)
另外,参加体艺特长生项目加试的考生须缴纳专项测试费60元,参加学院组织的基本知识测试的考生须缴纳测试费26元,考生交通,食宿自理。
 
五、体检要求
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生理缺陷,五官端正,符合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有关要求。
 
六、考核办法
在省教育考试院指导与监督下,采用“文化联合测试+面试(技能测试)+职业倾向测试”形式对考生进行考核。考核共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文化联合测试,第二阶段为学院组织的面试(技能测试)与职业倾向测试。
(一)第一阶段
学院对语文、数学、外语三门科目委托省教育考试院组织联合测试。联合测试安排在3月21日进行,考生集中在所属省辖市参加测试,考试工作委托各市招办(考试院、招考中心)组织进行。联合测试依据高中课程标准进行,各科成绩参照学业水平必测科目测试,以A、B、C、D四个等级呈现。
(二)第二阶段
对已参加了第一阶段省文化联合测试的全部科目考核的考生,学院将根据考生的类型进行不同形式的测试,其中对普通高中毕业生生采用“基本知识测试+面试+职业倾向测试”形式,对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采用“基本知识测试+技能测试+面试+职业倾向测试”形式。第一阶段测试数学达到C级的工科类考生和语文达到C级的经管类考生,如其三门测试等级达到2C,可免于参加第二阶段的基本知识测试,成绩按每门A级加90分、B级加80分、C级加70分、D级加40分折算,第一阶段取得3A成绩的考生优先录取。
1、面试
组织:学院聘请专家成立面试专家组,对考生进行面试。
形式:专家提问,考生现场解答,才艺及作品展示,专家集体评分。
总分:200分。
2、职业倾向测试:通过心理测试软件对考生进行职业能力倾向测试,该项测试评价在录取时作参考。
3、技能测试(此项考核只针对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组织:按专业大类拟定技能测试方案。
命题:由学院组织专家分专业大类,并参照职业技能鉴定标准进行命题,样题于3月25日前向社会公布。
形式:考生现场进行技能测试,专家集体评分。
总分:200分。
考试内容
参加考生
考试形式
考试时间
1、自然科学、人文科学基本知识和英语基本应用能力(基本知识测试);
联合测试未达到学院要求的考生
客观题
答题卡
4月 17日
2、人际交往基本常识;
3、语言运用与表达能力;
4、逻辑推理能力、综合解决问题能力;
全体考生
面试
5、职业能力倾向测试;
全体考生
计算机答题
6、基本技能操作能力。
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生
技能操作
(三)相关要求
1、省联合测试委托各市招办(考试院、招考中心)组织,请各位考生按招办要求,于3月21日到规定考点参加考试。
2、参加第二阶段测试的考生须在4月16日(8:30-16:30)到学院报到并交验本人身份证原件。确认身份后,学院发放准考证。考生必须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双证,参加第二阶段考核。交通、食宿自理。
 
七、录取办法
(一)划线原则:录取控制线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综合考虑,按科类、生源类型分别划定录取控制线。
(二)录取总分
高中生:基本知识测试成绩+面试成绩+政策加分
中职生:基本知识测试成绩+技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政策加分
(三)录取原则:依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根据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同时参考职业倾向测试评价,按科类、生源类型分别进行择优录取。
(四)确定录取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批。
(五)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八、照顾政策
一)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经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录取时将在考生总分的基础上进行加分(同一考生如符合下列多项加分条件时,只可享受其中最高分值一项):
1、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录取时可加10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录取时可加20分。
2、烈士子女,录取时可加20分。
3、少数民族考生,录取时可加10分。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录取时可加20分。
(二)针对普通高中毕业生,学院将根据考生2010年前(含2010)学业水平测试四门必测科目等级按科目进行等级加分,A级每科加20分,B级每科加10分,C级每科加5分。取得3A成绩的考生优先录取。
(三)针对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持高级技能等级证书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生,经本人申请学院审核技能测试可免考,按满分200分计入总分。对获得与我院招生专业相关的国家级技能竞赛三等奖、省级技能竞赛二等奖的考生经本人申请,报经省教育厅审核可实行免试入学。
(四)省语数外联合测试取得3A成绩的考生优先录取。
(五)有一定技能和专长的考生、面试特别优秀的考生,经学院单独招生专家小组确认,报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后,录取时进行适当加分,加分额度不超过50分。
(六)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住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九、破格录取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经考生申请,学院单独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并报省教育考试院批准,可在学院录取分数线下50分以内破格录取。
(一)在高中阶段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重大突出事迹的考生。
(二)在高中阶段有发明创造的考生。
(三)在高中阶段获市级以上表彰的考生。
 
十、具有艺术和体育特长考生的选拔
为全面推动校园文化建设,我院在2011年单独招生中拟招收有艺术和体育特长的考生15名。
(一)艺术和体育特长生招生计划(此招生计划包含在单独招生总计划内)
类别
项目
人数
艺术特长生
声乐
2
舞蹈
2
器乐
3
播音与主持
2
体育特长生
田径、篮球
6
合计
 
15
注:每专业录取的艺术和体育特长生的人数原则上不超过2名。
(二)报考我院艺术和体育特长生的考生,必须在报名时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包括艺术项目考级证书、运动员等级证书、县(区)级以上比赛获奖证书等)。
(三)报考我院艺术和体育特长生的考生,除参加我院单独招生相关科目考核外,还须参加我院统一组织的艺术和体育特长生加试,加试通过比例不超过1:3。各项目加试内容及加试考生名单将于4月10日前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布,请及时查看。参加我院艺术和体育特长生加试的考生还需另外缴纳加试费用60元。
(四)艺术和体育特长考生的录取,加试成绩通过且单招考核总成绩不低于相关科类最低录取线下50分。
 
十一、日程安排
时      间
事     项
1月20-25日
考生登录无锡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网上报名、填报志愿。
1月30日前
考生到所在地招办确定报考信息
1月30日
报考资格审查,公布考生名单,并向省考试院上报考生数据
3月21日
省联合测试
3月25日前
公布技能测试样题
4月1-10日
现场确认
4月10日前
发布联合测试成绩,公布第二阶段测试名单、特长生加试项目及名单
4月16日
发放准考证
4月17日
基本知识测试、面试、技能测试、职业倾向测试、特长生项目加试
5月10日
网上公布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在学院网站上公布、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批
5月20日
网上公布省考试院的批准录取名单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十二、领导与监督机制
(一)我院成立由院党政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单独招生领导小组,加强对单独招生工作的领导。
(二)成立由分管纪检监察工作的校领导为组长,纪检监察人员为成员的单独招生选拔录取工作监督小组,对单独招生进行全过程监督。
(三)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此次考试,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单独招生录取资格。
 
三、违规处理
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18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教育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十四、相关事宜
(一)单独招生为国家授权学校独立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方式,且高考前就完成此项工作。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11年六月的普通高考,未录取的学生可以继续参加六月份的高考。录取考生完全等同于高考普招考生。
(二)入学后学院进行身体和资格等复查,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三)单独招生各专业的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公布的单独招生计划数。如因生源不足未能完成单独招生计划的专业(招生人数不符合开班条件),学院将取消此专业,被录取考生调剂到其他相应专业。
 
十五、联系方式
地    址:无锡市高浪路1600号无锡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J3-110室。
乘车路线:无锡火车站乘77路、市内95路公交车至江南大学(无锡职院)站
市内105路、快1线到小拇浜村站下车右拐50米至学院北门。
咨询电话:0510-85916111  85916333  85916777  85916888  85916006(传真)
电子邮箱:wxzy1257@wxit.edu.cn
无锡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网址:www.wxitzs.edu.cn
无锡职业技术学院网址:www.wxit.edu.cn
 
十六、未尽事宜请注意网站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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