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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江苏省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方案》,对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和综合素质评价要求如下:
①普通类专业考生等级要求:
必修科目:测试须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技术科目必须合格);
选测科目:1211代码专业CD及以上等级,1569、1660代码专业不作要求。
②艺术类专业考生等级要求:学业水平测试D级不超过3门;
③综合素质评价中的“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和“交流与合作”合格。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单项不可有D级。
若国家或相关省(市)招生政策有所变动,学校以国家或相关省(市)招生政策为准。
2、本校对各类专业的语种要求:
凡报考我院各类专业的考生要求语种为英语。
3、有关专业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报考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考生须符合教育部体检标准等有关规定。
4、录取办法
普通类专业录取时,按照进档考生按“先分数后等级”方式进行排序,即对进档考生按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择优录取,同分考生按照学业水平测试等级高低依次录取。学院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统筹安排考生录取专业。
艺术类考生录取时,按照进档考生总分(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相同,按照艺术分从高到低录取。学院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安排考生录取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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