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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规则

   江苏省

         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学校负责、省招委会监督”的录取体制,依据统考科目成绩、学业水平测试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统一组织,择优录取。

  1.报考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2.投档科目要求:

  普通类:选测2C,必测4C、技术科目合格;

  艺术类: 七门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D级不超过三门,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

  专本连读类:选测2C,必测4C、技术科目合格;

  海外本科直通车类:选测1C1D,必测4C、技术科目合格;

  中外合作办学类:必测4C、技术科目合格。

  3.进档考生的录取办法: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以高考投档分(含照顾分)从高分到低分按平行志愿和专业间“分数优先”的方式顺序录取。对所有进档考生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以高考投档分(含照顾分)从高分到低分,逐次按考生专业志愿录取。如考生所填第一专业已经录满,则顺序考虑该考生的后续专业志愿;若该考生所填专业都已录满,且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该考生录取完毕,顺序录取其他考生,直至录满为止。当投档分相同时:

  ①普通类专业:若投档总分相同,则结合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等指标,先比较选测科目一,再比较选测科目二,等级高者优先录取;若等级仍相同,则依据报考专业,选理工科专业比较数学成绩(含附加分),选文史科专业比较语文成绩(含附加分),分数高者优先录取。

  ②艺术类专业:同等条件下文化总分高者优先录取。

  ③专本连读类专业:若投档总分相同,则结合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等指标,先比较选测科目一,再比较选测科目二,等级高者优先录取;若等级仍相同,理工科专业比较数学成绩(含附加分),文史科专业比较语文成绩(含附加分),高者优先录取。

  ④海外本科直通车类及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若总分相同,则结合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等指标,先比较选测科目一,再比较选测科目二,等级高者优先录取;若等级仍相同,再比较英语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4.建筑设计技术、建筑装饰工程技术、中国古建筑工程技术、园林工程技术专业,原则上考生应具有一定的美术基础。

  5.综合素质评价中道德品质、公民素养、交流与合作三项合格时,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三项单项达A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外省

  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体制,采用远程网上录取的方式,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1.报考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2.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具体录取办法:

  以高考投档总分(含照顾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对所有进档考生按照高考投档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队,然后逐个按考生专业志愿录取。如考生所填第一专业已经录满,则顺序考虑该考生的后续专业志愿;若该考生所填专业都已录满,又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该考生安排完毕后,才考虑成绩仅次于他的考生,依次类推,直至录满为止。当投档分相同时:

  ①普通类专业:投档分相同时考虑与专业相关的学科(理工科比较数学,文史科比较语文)分数高者优先录取。

  ②艺术类专业:投档分相同时文化分高者优先录取。

  ③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照顾加分投档考生。

  煤炭类对口单独

  1.报考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2.在各省级高校招办确定的“三校生”和煤炭企业优秀青年录取分数线以上,对考生进行德、智、体全面考核,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3.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对所有进档考生按投档总成绩从高到低,逐次按考生专业志愿录取。如考生所填第一专业已经录满,则顺序考虑该考生的后续专业志愿;若该考生所填专业已录满,且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该考生录取完毕,顺序录取其他考生,直至录满为止。同等条件下采矿综合分高者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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