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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规则
1、本院外语专业招生语种要求:英语。
2、有关专业的男女生比例和身体健康状况要求:符合教育部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规定。
3、录取原则:我院对普通类进档考生按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先分数、后等级”原则择优录取,各专业间不设分数级差,当投档分相同时,则按语文、数学两门科目的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如仍相同,则结合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等级等指标择优录取。
4、有关专业有无相关科目成绩或加试要求:无。
5、专业调剂办法: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未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按高低分排序,调剂到未满额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将予以退档。
6、对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办法:按省招委文件规定的有关政策执行。
7、体育、艺术类等专业的录取规则及办法:我院艺术设计和纺织品装饰艺术设计专业,考生必须参加江苏省考试院统一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我院不再单独组织相关专业测试。对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和学业水平测试均达省控线的考生,以文化成绩加专业成绩计总分,按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当投档分相同时,则按文化分排序,如仍相同,则结合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等级等指标择优录取。
8、本校选考科目要求:
(1)学院普通类招生专业对选测科目要求:选测科目不作要求。
(2)普通类(高职专科)专业对必测科目要求:必测科目等级4C及以上、技术科目合格。
(3)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艺术类招生专业使用“省专业统考”成绩录取,要求七门学业水平必测科目D级不超过3门(含技术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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