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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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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详情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有扎实的马克思主义法学基本理论基础,知识面宽,素质高,能力强,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法治建设的需要,在国家立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政府司法行政部门、行政执法部门、财税部门、法律服务机构、涉外商事机构以及其他企事业单位从事法律实际工作以及研究、教学工作的专门人才。

    主干课程:
   法学导论、法理学、民法学、债法与合同法学、法理学、政治学与宪法学、中国法制史、商法学、刑法学、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知识产权法、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等。

   特色与优势
   法学专业是朝阳学科,随着国家经济、科技的发展,我国法制建设也处在一个迅速发展和逐步完善的时期,特别是我国“入世”以来,社会对法律专门人才的需求急剧增加,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金融机构、律师事务所等法律服务机构对法律专门人才的需求尤为突出,除司法机关以外,各类党政机关对法律专门人才的需求也越来越突出。 从社会需要来看,法学专业有很好的发展前景。法律专业的毕业生能够在检察机关、审判机关、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仲裁机构和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律服务工作,就业前景非常广阔。
    本专业和宁波大学合作办学,本专业的学生能够充分享有宁波大学法学院的各种资源;同时,本专业在办学过程中,与其他专业,特别是经济类专业、工商管理类专业紧密联系,学生能够跨专业选课,有利于学生建立完整的知识体系,为将来的职业发展奠定扎实的职业技能基础。

   适宜岗位:
   毕业生可在立法机关、党政机关、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司法行政机关等部门从事政策法规制定与实施管理、党政管理、监察、治安管理、案件侦查、审判、监狱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在企事业单位与社会团体从事党政管理、纪检监察、企业管理、法律事务管理、公共事务管理、行政执法等工作;在律师事务所、公证机构、仲裁机构和其他法律服务机构从事律师、公证员、仲裁员、企业事业法律顾问等工作。

    专业现状:
    法学专业自创办以来,积极倡导 “实事求是、经世致用”的治学精神,实施基于“平台+模块”课程结构体系的人才培养模式。法学专业与宁波大学法学院法学专业合作办学,师资力量雄厚,其中课程讲座教授3人,教授5人,副教授11人,具有博士学位和在读博士的教师13人。
    宁波大学法学专业先后设置民商法研究所、刑事法学研究所、妇女问题研究所等三个专业性研究所。建有刑事侦查实验室、法律行为实验室等两个专用实验室,其中法律行为实验室是全国第一个兼用于诉讼模拟和非诉讼模拟的实验室。建有15个校外实习基地和以法律诊所为中心的校内实习基地,宁波大学科技学院法学专业学生共享上述宁波大学法学专业的所有实验室与实习基地。
    自2000年司法系统公务员考试开考时起,法学专业毕业生参加公务员考试就显示出了良好的知识水平和专业能力,已有众多学生进入检察院、法院系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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