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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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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章程

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2011年“专转本”招生简章

     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是一所经国家教育部批准,于2004年7月成立的普通高校本科层次独立学院,由南京师范大学和泰州市人民政府(泰州高教园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共同组建。学院位于泰州市高教园区,占地面积1035亩,规划建设教学、办公、活动及生活用房32万㎡,已建成各类用房达25万多㎡。学院符合国家教育部26号令颁布的《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的规定,2005年初和2006年末分别顺利通过教育部、江苏省教育厅专家组对学院办学条件的检查验收。
学院培养以文、理、经、管、工、艺和教师教育为特色的本科应用型专门人才。建有20个二级学院(系、部),有经教育部备案的41个本科专业和60个专业方向,目前在校生已达万人规模。2010年毕业生2081名,毕业率达99.9%,学士学位授予率达89.57%,就业率为99.52%,签约率为89.81%。学院颁发国民教育序列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证书,对符合条件的学生授予学士学位。
     
     学院依托南京师范大学的优质管理和教学资源,学院领导、部门和二级院(系、部)负责人、学科带头人均为南京师范大学选派的具有高级职称或副处级以上职务的教学与管理骨干。此外,每学期还从南京师范大学和南京大学等其它知名高校聘任具有高级职称的专任教师和兼职教师,形成了以南京师范大学优秀教师为专业和课程建设带头人、学院专职专任教师为基础、高水平外聘教师为重要补充的“三三制”教师队伍。
 
     学院高度重视教学质量,大力实施“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坚持教授走上大一新生讲台、博导走上本科生讲台,名家开设系列学术讲座。成立了43个教研室,建立了泰州市人民检察院、江苏省泰州中学附属初级中学等45个教学实践基地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诞生地纪念馆等近60个社会实践基地。学院教学成绩彰显,在省级计算机一级等级考试中,学生成绩均名列全省高校前列;在英语专业四级考试中,学生成绩名列全国独立学院前茅;学生的科研论文在国家级核心期刊上发表。学院的“高素质、宽基础、复合型”的应用型人才培养思路和成效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好评。在全国高等学校教学研究会“独立学院专门委员会”成立大会上,我院被选为副主任委员单位(在全国318所独立学院中,有5所独立学院任专门委员会执行主任委员单位,11所独立学院任专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单位)。
 
      为适应我省教育教学改革和经济发展对本科层次人才的需要,充分调动专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建立人才培养的“立交桥”,根据江苏省教育厅苏教学〔2011〕1号文件精神,特制订本办班章程。
 
一、“专转本”工作原则
“专转本”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原则,实行选拔办法、选拔过程和选拔结果公开,杜绝选拔过程中的不正之风。
 
二、“专转本”选拔范围
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经省招生部门按规定程序录取的,在本省各类普通高校的专科二年级、三年级在籍学生(含普通高校对口单独招生学生),经所在学校推荐,经考核选拔,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1998年颁布)》所划分的十一个学科门类,转入我院在本学科门类中的相同或相近本科专业学习。
报考我院的专科学生应符合教育厅规定的报名条件:1.思想品德较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2.无不及格课程,其中每门专业基础课学习成绩达到良好以上。3.在校学习期间未受过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
 
三、“专转本”考试、选拔和转入程序
(一)申请“专转本”的学生均应参加全省一次性统一选拔考试。“专转本”选拔考务工作由省教育厅委托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实施,考试具体工作安排按省教育厅、省考试院的要求进行。
(二)我院根据省考试院公布的计划和考生志愿按比例调档审核,并择优进行录取。各专业录取名单在学院主页上公布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四、专转本学生的学籍和教学管理
(一)经批准的“专转本”学生,应于新学年开学时按转入通知规定的时间、地点办理报到、交费、注册手续。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提前请假。凡未经请假、请假逾期两周、不能按时交纳有关费用及因身体等原因不能进行正常学习者,一律以放弃“专转本”入学资格论,不予保留入学资格,学籍档案退回原处;“专转本”学生到我院报到后要求返回原校的,根据省教育厅规定视为自动放弃学籍。
(二)“专转本”学生应按学校规定交纳学费等各项应缴费用。其转入本科后的培养费按转入专业其他本科学生相同标准收取(见《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2011年拟接收专业、人数一览表》),住宿费等其它各项费用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缴纳。
(三)“专转本”学生报到入学后,一律编入转入时确定的本科相关专业三年级学习,不再转换专业。转入学生原则上按专业单独编班。学习形式和上课地点与我院同专业本科生一致。其学习、管理按照我院《全日制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和《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关于“专转本”学生学籍与学业管理的若干规定》的要求执行。
(四)“专转本”学生原所学的课程和学分,由学院按有关规定认定。转入我院后,按照学院制定的“专转本”教学计划修读相关课程并取得相应的学分。
(五)“专转本”学生转入本科学习后,不再发给专科毕业文凭。转入学生毕业时,发放我院毕业文凭,文凭填写按教育行政部门规定办理。对符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证书。
 
五、其它
(一)由专科转入本科学习的学生学习期满离校时,按国家有关本科毕业生的就业政策,或按规定渠道就业。   
(二)凡经核实在“专转本”推荐选拔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者,一律取消所转学生在本科继续学习的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对当事人进行处理。
(三)“专转本”学生一经转入、报到注册后,除国家和省有明确规定的,享受与本科生相同的各项待遇;学校后勤与保卫处等部门应为其提供食宿条件、办理户口关系,并按规定收取相关费用。
 
附件: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2011年“专转本”拟接收专业、人数一览表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报考类别

计划数

学费(元/年)

对报考者专科阶段所学专业等要求

01

工商管理

文史类

50

13000

6202财务会计类、5105农林管理类、6205工商管理类、6203经济贸易类、6204市场营销类、6502公共管理类、6401旅游管理类、5105农林管理类、5607房地产类

02

财务管理(含会计学方向)

文史类

60

13000

6201财政金融类、6202财务会计类、5605工程管理类、6203经济贸易类

03

国际经济与贸易

文史类

60

13000

6203经济贸易类、6201财政金融类、6202财务会计类、6204市场营销类、6205工商管理类、6601语言文化类、6901法律实务类

04

小学教育(师范)

文史类

60

13000

6602教育类

05

学前教育(师范)

文史类

50

13000

6602教育类

06

汉语言文学(师范)

文史类

50

13000

6203经济贸易类、6204市场营销类、6205工商管理类、6501公共事业类、6502公共管理类、6503公共服务类、6601语言文化类、6602教育类、6603体育类、6703广播影视类、6901法律实务类

07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理工类

80

13000

5802自动化类、5604建筑设备类、5503电力技术类、5902电子信息类、5801机械设计制造类、5803机电设备类、5901计算机类、5903通信类、5804汽车类

08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师范)

理工类

50

13000

5901计算机类、5902电子信息类、5903通信类、5802自动化类、6204市场营销类、5503电力技术类、5803机电设备类、5804汽车类

09

电子信息工程(含通讯工程)

理工类

50

13000

5802自动化类、5901计算机类、5902电子信息类、5903通信类、5803机电设备类、5804汽车类、5503电力技术类

10

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

理工类

50

13000

6602教育类

11

艺术设计

艺术类

60

15000

6701艺术设计类、5601建筑设计类、6703广播影视类、5901计算机类、5801机械设计制造类、6102纺织服装类

12

动画

艺术类

50

15000

6701艺术设计类、5601建筑设计类、6703广播影视类、5901计算机类、6104包装印刷类

13

音乐学(师范)

艺术类

20

15000

6602教育类、6702表演艺术类

14

英语(小教英语师范方向)

英语类

60

13000

6601语言文化类、6602教育类(专科阶段所学专业为3英语类)

合计

 

 

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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