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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江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
根据依法治招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学校的招生行为,保证2008年招生工作顺利进行,依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招生工作原则,保证我校录取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概况
三江学院地处“六朝古都”——历史文化名城南京,创办于1992年。是江苏省第一所民办本科高校,也是全国最早的四所民办本科高校之一。学校校舍建筑面积近42万平方米,图书馆藏书150多万册。专职教职工880多人,在校学生15000余人。设有18个系(院),32个(含本科方向6个)普通本科专业、29个普通专科专业。
今年我校面向江苏、浙江、福建、安徽、山东、上海、广东、宁夏招收本、专科学生。
二、招生原则
我校以全国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三、录取规则
1、 我校根据各省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在招生计划人数的120%以内。
2、 我校今年针对江苏省报考我校的考生进档后采用“先等级后分数”的排序规则。
3、 按照我校在各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数,对考生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分专业录取,采取远程网上录取方式,计算机自动投档。除考虑总分外,对报考外语类的和国际合作办学班的将参考其外语成绩;报考文科的将参考其语文成绩;报考理工科类的将参考数学成绩;报考对外汉语专业的考生英语成绩要求达到各省英语科目总分的70%以上。
4、 我校认可各省的加分,对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按其投档成绩进行录取。
5、 同批志愿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按分数优先原则,专业之间无级差。
6、 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按高分到低分顺序,调剂到未满额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将予以退档。
7、 日语类专业要求日语或英语,其它各专业要求英语。
8、 按照国家关于艺术类考生的规定,凡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在审阅档案时,按文化成绩加专业成绩的总分排序,进行录取;如投档成绩相同,则按艺术分排序进行录取。
9、 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
10、学校招办根据经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核准备案的考生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11、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到毕业学校或单位领取经密封的个人纸质档案(如生源所在省拟统一寄送个人纸质档案,新生需索取有关证明),报到时移交给学校。
12、 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学校规定的有关证件、材料,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拒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13、 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招生规定进行身体复查,体检合格后方可注册,对不符合招生体检条件者,学校根据具体情况予以处理,徇私舞弊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四、体检标准
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依据,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对不符合体检要求者,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五、组织机构
1、 三江学院招生委员会:由主管校长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研究决定招生工作过程中有关问题。
2、 三江学院招生办公室:是负责组织和完成招生日常工作的常设机构。
3、 三江学院招生监察工作组:由学校纪委等有关人员组成,负责监督招生录取的全过程。
六、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措施
学费:13000元/年 (艺术类 14000元/年,中外合作办学19000元/年) 住宿费: 1100-1500元/年。
学校设有新生奖学金、学年奖学金、优秀贫困生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企业名人奖学金等多种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
新生奖学金:凡填报我院(未完全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考生须是第一志愿报考)且报到注册,高考总成绩分别排在本、专科前10名者可获得5000元/生的新生奖学金,高考成绩分别排在本、专科第11-50名者可获得2000元/生的奖学金。
学年奖学金:入学后,在每一学年结束时,所有课程的学分均通过正常教学安排而获得(不包括经过补考、重修获得的学分),同时无违纪处分记录,均有资格参加学年奖学金的评定。凡满足上述条件,学生平均学分绩名列全校本年级本专业评奖年度总人数的前5%者,将获得一等奖学金3000元/生·年;学生平均学分绩名列全校本年级本专业评奖年度总人数的前5.01%-10%者,将获得二等奖学金1500元/生·年。
优秀贫困生奖学金:从2007级学生起,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家境贫困的优秀学生,均有资格参加优秀贫困生奖学金的评定。优秀贫困生奖学金设置比例为10%,奖金额度为2000元/生·年。
国家奖学金:奖励德智体全面发展,表现突出,成绩优异的学生,奖金额度为8000元/生·年。
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家境贫困的品学兼优的学生,由学校推荐申报,奖金额度为5000元/生·年。
国家助学金:资助家境贫困的优秀学生,由学校推荐申报,设一、二、三等,奖学金额度分别为3000元/生·年、2000元/生·年、1000元/生·年。
有的院(系)还设有企业奖学金,用以奖励优秀学生和优秀贫困生。
此外,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在校期间可参加学校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来克服经济困难,完成学业。
七、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1、咨询电话:(025)52893319、52896352、52896387、52896334、52896327、52896376、52896322、52896467、52896935、52896445、52896423(以上电话6月11日-8月1日开通)
(025)52897065、52897064(传真)(以上电话正常开通)
2、网址:http://zsb.sju.js.cn http://www.sju.js.cn
3、网上咨询:http://wszx.sju.js.cn 录取查询:http://lqcx.sju.js.cn
4、 E-mail:admission@sju.js.cn
5、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铁心桥龙西路10号 邮编:210012。
八、其他
本章程由三江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网站服务热线:(86)025-86982201/86982240 服务监督及投诉电话:13913911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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