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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岭南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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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章程

香港岭南大学2010年内地招生简章

申请资格

根据国家教育部议定,2010年香港大专院校于内地招收高中毕业生,申请户籍须属以下25个省市:

四川、湖北、山东、浙江、江苏、广东、福建、北京、上海、重庆、天津、辽宁、湖南、广西、陕西、河南、海南、江西、云南、贵州、河北、山西、黑龙江、吉林及安徽

具上述地区户籍的高中毕业生*,可凭国家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高考)成绩申请入读岭南大学。我校会按择优录取的原则在国家教育部指定省市招生,文理兼收,并没有对个别省市或课程划出不同配额。

申请入学的内地学生须完成或即将完成高中三年级学业,并须于应届内地高考取得良好成绩。申请人也须具备良好的英语水平。岭大录取时主要考虑考生的实际高考总分、报读课程志愿、英语水平、面试表现及配合相关课程的具体要求等,择优录取。

我校提倡博雅教育和全人发展,鼓励学生积极参与体育、音乐和社会服务等课外活动。在上述各方面有突出表现者(例如于省级或以上运动比赛获奖),其入学申请可获特别考虑,欢迎具有优秀课外活动成就的内地同学申请入读岭南大学。

非应届高中毕业生或持其它学历的学生可循「直接招生」途径递交入学申请,详情(英文)请浏览此网页www.LN.edu.hk/admissions/da/nonjupas,大学将按其情况个别审批。

本科课程资料

我校提供本科以至硕士及博士课程。9个本科课程包括:

学科及课程名称
网址

文学

 
中文(荣誉)文学士 www.LN.edu.hk/chi
当代英语语言文学课程(荣誉)文学士 www.LN.edu.hk/eng
 

主要学科:

(1) 当代文学研究  
    (2) 应用语言学  
    (3) 语言技巧  
文化研究(荣誉)文学士 www.LN.edu.hk/cultural
 

学科组别:

(1) 社会及历史性文化研究  
    (2) 文学及媒体的文化研究  
历史(荣誉)文学士 www.LN.edu.hk/history
哲学(荣誉)文学士 www.LN.edu.hk/philoso
翻译(荣誉)文学士 www.LN.edu.hk/tran
视觉研究(荣誉)文学士 www.LN.edu.hk/visual
     

商学

 
工商管理(荣誉)学士 www.LN.edu.hk/progs/bbaprog
 

学科组别:

(1) 会计  
    (2) 财务  
    (3) 企业管理  
    (4) 人力资源管理  
    (5) 市场学  
    (6) 风险及保险管理  
     

社会科学

 
社会科学(荣誉)学士 www.LN.edu.hk/progs/ssprog
 

学科组别:

(1) 现代行为科学  
    (2) 中国与亚太关系  
    (3) 当代经济与公共政策  
    (4) 当代社会问题与政策研究  
    (5) 国际研究  
     
各课程资料请参阅《本科课程资料简介》(英文) www.LN.edu.hk/reg/info/prospectus

岭大招收内地学生不向各省市设限额,概以择优录取,文理兼收。自1999年,我校积极招收内地学生入学,先后共招收710多名内地生来我校入读本科、研究生课程和交流学习。

课程设计

我校学制采用学分制,完成中学六年级(高三)入读本科课程的内地学生一般需修读120学分,学生可用这些学分完成一「主修」及一「副修」课程而毕业,通常需时四年。

各课程的修业范畴除了主修专业科目外,还包括中文和英语,学生也必须修读通识教育科目(包括理性思维、价值与社会、文化与思想和科学方面的科目等供同学选读)。此外,学生有很大的自由度选择其它科目,并可利用自由选科以完成副修课程。学生入学初期修读基础科目,至高年级则有较大的灵活选择。至于修读文化研究、工商管理及社会科学三个课程的学生,可于高年级根据个人意愿及学业成绩分流至不同的专业以至毕业。


入学申请

我校收生方法是自主独立招生,学生直接向我校报读本科课程。申请人报读我校课程并不影响申请人在统招的选择。此外,申请人可以网上书面递交申请,两者只需二择其一,不用重复申请。重复申请将不获受理,所缴费用概不退还。如以传真或电邮方式递交申请表,恕不受理。

. 网上申请 (截止日期:2010531)

  • 请按登入网上申请系统并按网页指示进行网上申请
  • 每个申请人最多可递交三个申请,每个申请可选择一项拟修读课程(申请人首个付款递交之申请将被视作第一志愿,第二

      个付款递交之申请将被视作第二志愿,如此类推)
  • 申请人可以一般国际通行信用卡(VISA或万事达卡)于网上缴付报名费

  • 网上缴费如获银行接纳,申请人会即时透过屏幕得悉网上缴费已获接纳。我校教务处亦会发出一封电邮通知书到申请
      人所登记的电邮地址作为确认
  • 网上报名费:每个申请为港币100

    . 书面申请 (截止日期:2010430)

      步骤一   填写申请表
  • 电邮予 MLadm@LN.edu.hk 索取申请表或
  • 亲往岭南大学教务处(地址:香港屯门青山公路八号香港岭南大学黄氏行政大楼)索取

       
      步骤二   缴付报名费
      书面申请人可以下列方法缴付报名费港币400元:
         
        方法一:银行汇票
        申请人可于内地银行,先购买港币400元的汇票,汇票资料如下:
        汇票收款人:「岭南大学」或「Lingnan University
        收款城市: 「香港特别行政区」
        汇票款项:  港币400元(申请人请于汇票原件背面写上:学生姓名及「所属户籍省市」)
         
        方法二:到香港东亚银行缴付现金港币400
        到香港任何一间东亚银行,将款项存入岭南大学的账户,并要求银行在存款单填写下列资料:
        账户名称:  岭南大学
        账户号码:  015-514-40-42677-6
        缴费编号:  09/10M
        支付金额:  港币400元(请于存款单上写上学生姓名及「所属户籍省市」)
       
      步骤三   递交入学申请表
      申请人须填妥申请表,并于截止日期2010430日或以前(以邮戳上的日期为准)连同下列材料(1, 2, 34)寄交我校教务处:
    1. 填妥之申请表正本;
    2. 内地身份证复印件;
    3. 在申请表(项目五)内提及之奖项或其它资历证明复印件;及
    4. 报名费(港币400元)证明,如内地银行汇票或直接存款香港银行收据原件。
     
      我校于收到申请表、缴费证明正本及所有证明文件副本后两周内将以电邮发出申请书收讫通知。如在截止申请日期后
      两周内仍未收到通知,请即电邮 MLadm@LN.edu.hk 通知我校。
       
      申请注意事项
    1. 所有有关银行存款或转帐涉及的手续服务费必须由申请人支付。
    2. 报名费如以银行汇票缴交,必须将汇票原件连同填妥之申请表及其它材料寄交岭南大学教务处,其申请方会获受理。
    3. 报名费一经缴交,恕不退还。
    4. 恕不接受现金、支票或电汇。
    5. 书面申请人宜自行复印缴费单据以作存檔。
    6. 书面申请截止日期为2010430日,申请人如于接近截止日期寄出申请表,请以快递方式邮寄我校。网上申请截止日
      期为2010531日。所有逾期申请,恕不受理。
    7. 我校将按申请人之学历及资历择优面试。面试将于20106月下旬举行,详细安排及面试名单将于6月下旬在我校内地
      招生网页之〝最新信息〞公布,恕不个别另行通知,敬请留意。

     

    申请结果

    获录取学生将于2010年7月初收到电邮及书面通知,学生须于指定日期内办妥入学手续。申请人如于7月7日前未接获录取通知,可当作落选论。

    按国家教育部规定,内地生若已获在内地自主招生的香港院校所录取并接纳有关学籍,内地高校将不再予以录取。


    入学奖学金

    准英语教师奖学金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教育局将于2010-11学年设立准英语教师奖学金,详情请按此

    奖学金

    2009-10年度,岭大设有约253项奖学金,分别由个人、公司及专业团体捐赠,颁予在我校就读成绩优异的同学(包括内地学生),慷慨捐助奖学金的机构有汇丰银行慈善基金、恒生银行、香港赛马会、中国银行、英皇集团、九龙总商会及永隆銀行等。有关详情请浏览网页www.LN.edu.hk/ssc/campuslife/scholarship

     

    来港签证

    我校将协助获录取学生申请来港。有关申请来港通行证的手续,可浏览香港入境事务处网页www.immd.gov.hk

    所需费用

    2010-11年度,非本地学生学费为每年港币8万元,每年宿费约为港币9千元(2010-11年度宿费待定),估计每年学习及生活费用合共约港币1214万元。此外,凡获岭大录取的申请人,必须按指定程序和日期递交回执及留位费港币1万元,以确认接纳我校之录取,留位费将于第一期学费中冲销。费用一经缴交,一律不予发还。

     

    联络方法

    电邮:MLadm@LN.edu.hk

    网址:www.LN.edu.hk/reg/info/mainland

    电话:(852) 2616 8750

    传真:(852) 2572 5178 或 2454 4379

    地址:香港屯门青山公路八号香港岭南大学黄氏行政大楼教务处

    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五   上午9时正 - 下午12时30分  
        下午1时30分 - 下午5时30分  
    星期六   上午9时正 - 下午12时30分  
           
    备注: (1) 逢星期日及公众假期教务处不办公:  
        耶稣受难节 2010年4月2日
        耶稣受难节翌日 2010年4月3日
        复活节 2010年4月5日
        清明节翌日 2010年4月6日
        劳动节 2010年5月1日
        佛诞 2010年5月21日
        端午节 2010年6月16日
        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纪念日 2010年7月1日
         
      (2) 岭大校园内设有东亚银行分行,该行逢星期六、日及公众假期不办公。申请人如欲直接到校递交入学申请表,请尽可能提早及适时到该分行办理缴费手续。
      (3) 倘遇天气恶劣(例如热带气旋或暴雨警告),教务处将停止办公。
      (4) 申请人如欲于我处办公时间外递交入学申请表,可使用我处柜位前之投递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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