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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城市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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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章程

香港城市大学2013年内地本科招生报考录取办法

  申请入学须知

  香港城市大学获教育部列入国家重点高校名单,按照內地重点高校招生的程序和办法透过提前批次录取內地优秀高考生。考生需直接向有关省/市/区级高校招生办公室 (以下简称“高招办”)或考试院查询具体的招生程序、填报志愿时间和办法。无须另行填写香港城市大学入学申请表。

  入学基本要求

  参加2012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且实际高考成绩(原始分,既不含任何加分)达到本科第一批重点录取线的高考生;

  英语成绩以150分满分达120分(含120分)或以上;

  必须填报城大为第一志愿才有机会被录取。

  录取细则请详阅《城大本科内地招生章程》。

  招生地区

  城大在全国31个省、直辖市及自治区招生,包括:北京、上海、江苏、浙江、山东、福建、广东、湖北、湖南、重庆、四川、天津、辽宁、广西、陕西、河南、海南、江西、贵州、云南、安徽、河北、山西、吉林、黑龙江、新疆、青海、宁夏、甘肃、内蒙古和西藏。

  招生名额

  在31个省市区本科招生总数为206名。各省市区招生名额请参见城大2012-13年度《城大本科内地招生章程》内的内地31省市区招生来源计划表。

  有意报考城大的高中毕业生,在填报志愿前必须阅读《城大本科内地招生章程》。以了解各项报考及录取规则,奬学金和学费标准。

  备注

  鉴于香港城市大学已加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计划(统招),每年均在31个招生省市区分别投放固定的本科招生名额录取内地高考生。在名额及配套设施有限的情况下,城大只会循统招途径招收内地高考生入读本科课程(专业)。持其他学历(如香港院校的学士/副学士/高级文凭、在内地国际学校或海外院校获取的学历等)的内地生,将不能通过Direct Application或Special Admissions Scheme途径申请入学。

  填报志愿须知

  凡是在全国31个省市区参加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并获得录取入学的考生,将会修读为期四年的学院制课程。授课地点在香港城市大学本部。

  必须填报城大为第一志愿才有机会被录取。

  城大以学院为招生专业,报考城大的考生应按照个人兴趣与能力和学院具体要求选择报读相关的学院。

  城大在考生报考的学院(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报读法学院的学生,必须将法学院列为首专业志愿,才会被该学院考虑。其他的招生学院则只会考虑录取填报其学院为首三个专业志愿的考生。城大对其后的学院(专业)志愿或并没有填报的学院(专业),将不会作调剂录取。

  报考科学及工程学院的考生可选择「工程类」或科「科学类」。

  有意报考城大创意媒体学院的考生需提交学生作品以及个人简历(例如个人兴趣、曾参加过的比赛及获得的奖项荣誉等等)。作品的类别可包括:摄影、绘画、素描、雕塑、作曲、演奏、电影、录像、软体、多媒体制作、小说、剧本、以及其他作品。学院希望通过作品首先看到考生的想象力、观察力和自我表达能力,其次才看考生已经具备的技巧。在媒体、艺术方面兴趣广泛的考生不妨提交各种不同的作品供学院参考。所有考生的作品需于2013年5月31日或之前寄至创意媒体学院(香港 九龙达康路18号 邵逸夫创意媒体中心 创意媒体学院)。来件请注明考生姓名、考生号、所属省市区和联络方法(包括电邮地址、手提电话、住宅电话号码)。创意媒体学院将根据考生的实际高考成绩、英语水平和所提供的作品,择优录取。

  除了法学院学生会直接进入法学专业学习而不需在入学一年后选择主修专业外,其他学院的学生,在入学首年会修读精进教育科目及学院的指定科目,然后在首学年底或第二学年初,视乎个别学院的安排及规定,选择学院辖下之主修专业,科学及工程学院的学生将选择 '工程类' 或 '科学类' 的专业。学习表现最佳的20%学生 [主要按首学年考试的累积平均积点(CGPA)排名,同时该生已修的全部科目均需达合格成绩]将可自由选择学院辖下的主修专业。其余80%的学生将视乎所选专业的名额及要求分配主修专业。考试不及格者,则按照香港城市大学教务规条处理。

  录取标准及安排

  对高招办或考试院按规定为城大提调的考生档案,在品德考核合格、身体健康状况检查符合教育部及卫生部之有关规定、实际高考成绩(原始分,即不含任何加分,从高分到低分) 符合香港城市大学在该省市区录取条件的情况下,城大将按照考生的实际高考成绩、英语水平、学院(专业)愿,配合相关学院的具体要求,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在录取时,城大一律不考虑加分。学术之外领域的专长或特长只作录取参考之用。

  城大不接受退档要求,故考生在作出最终报考决定前应综合考虑个人和家庭经济情况

  确认程序

  城大透过「统招」在录取结束后,招生处会以快递方式向已被录取的同学寄出录取通知书﹑录取须知 (中﹑英文版本各一份,以英文版本为准)﹑回执以及迎新信函一份 (中文版) 等。

  同时内地及对外事务处将致电通知获录取的同学,提醒应注意事项及留意接收快件。

  获录取的同学须依照录取通知书的指示,在指定时间内填妥相关文件,传真或电邮至招生处,同时把原件邮寄至招生处以确认录取。

  此外,同学应细阅录取通知快件内其它文件及信函,并接照要求完成各项程序(如赴港签证的办理手续﹑抵港前应做的准备及参加相关迎新活动安排等),以确保赴城大能顺利进行。本网页学习与生活中亦有详细介绍。

  注意:

  如新生不按指定的时间办理确认手续,当自动放弃录取论处;不依照指定日期到校注册入学,或于注册入学后退学者,当放弃录取或退学处理;已缴付的预缴学费(如适用)一概不予退还或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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