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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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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章程

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江苏省普高考生注册入学章程)

  一、学院基本情况

  1.学院代码:1255

  2.学院全称: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

  3.学院性质:省属公办高校

  4.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5.学习年限:三年

  二、学院简介绍

  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是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属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学院秉承“知行合一、崇德尚能、全面发展”的育人理念,专注建设人才培养三十年,以培养现代化的建设行业技术精英与管理人才为已任,紧密围绕建设行业开办专业,培养方案、课程设置、教学模式紧扣建设行业的职业标准与执业资格,一大批建造师、造价师、规划师、咨询师从这里启航。

  校园占地810亩,建筑面积26万余平方米,运用双热源热泵系统、生态水处理系统等绿色技术60余项,水墨江南,粉墙黛瓦,如诗如画,环境宜人,是江苏省唯一一个以校园为单位的“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示范区”,获得2015年度“江苏省绿色建筑创新奖”唯一的一等奖。

  三、招生计划

  以省教育厅核定公布的计划为准。

  三、注册条件

  1.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未被统招批次录取且取得全部七门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的普高考生。

  2.对外语考试语种要求不限;对招收男女生比例不限。

  3.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和《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的标准执行。

  四、录取规则

  1.符合注册入学条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络登录省教育考试院注册入学管理平台,向我院提出注册申请。

  2. 我院根据先分数后等级的规则,按考生分数由高到低排序依次录取,当分数相同时则结合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专业志愿、综合素质评价等其它指标,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可以优先录取,考生须在注册入学开始前,将有关证书的复印件报我院审核。

  (1) 参加校级以上技能大赛获奖的考生。

  (2) 有艺术或体育特长的考生。

  (3) 经考生所在学校特别推荐,综合素质较高,具有发展潜质、对思想品德有突出表现的,并经我院招生领导小组认定的考生。

  4.我院根据有关考生信息进行审核,并向考试院提交预审通过名单。

  5.对于享受优惠政策(加分)的考生,按省(市)规定加分后提档、录取。

  6.凡被我院录取的新生,须按通知书规定时限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不报到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

  四、收费标准:

  学费:文科类4700元/年/人,工科类5300元/年/人;住宿费:1000元/年·生(6人间);1200元/年·生(4人间),房间内均配备中央空调、网络和独立卫生间。

  五、毕业证书

  凡被我院录取考生,学完规定的课程并考试成绩合格者, 由我院颁发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

  七、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400-0519-189 0519-69872118, 69872115、69872322

  2.传 真: 0519-69872167

  3.招生咨询QQ:4000519189:

  4.E-mail地址:scjx@263.net

  5.地址:常州市殷村职教园和裕路1号

  6、邮政编码:213147

  7、网址:http://www. js-cj.com

网站服务热线:(86)025-86982201/86982240   服务监督及投诉电话:13913911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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