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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城市职业学院张家港办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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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章程

江苏城市职业学院(张家港办学点)2015年面向普高学生注册入学招生简章

 

一、 学院概况

学院名称:江苏城市职业学院(张家港办学点)

学院代码:1771 

办学地点:张家港市高职园区

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高校

招生类型:全日制普通高职

学历层次:大专

学习年限:3年

二、 学院简介

江苏城市职业学院张家港办学点位于张家港高职园区,建筑面积8万多平方米。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3100人,开设机电一体化技术、数控技术、机械制造与自动化、工程造价、物流管理、国际贸易实务、报关与国际货运、财务管理、会计与审计、商务英语等14个专业。学校环境优美,交通便利,设施完备,管理规范。

规范的办学资质:学校是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院校。学生入学后即在教育部电子注册学籍,毕业后颁发江苏城市职业学院毕业证书。

明确的培养目标:坚持“以就业为导向,以学生为主体”的办学理念,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注重学生素质的全面提升和技术、技能的培养,学生参加“专转本”考试进入本科院校学习的比例稳定在80%以上。连年被评为省城职院“就业工作先进集体”。

先进的教学设施:有良好的教学条件,教室多媒体覆盖率100%;物流、财会实训室、机电加工车间、电工电子调配室等各类专业实训场所俱全;有一流的图书馆、体育馆、报告厅、田径场等设施。

优良的师资队伍:现有专任教师170名,中高级职称教师约85%,研究生学历占40%,“双师型”教师比例达50%。

丰富的校园文化:注重学生个性培养,学校有二十多个学生社团,其中模特社团学生曾荣获第8届CCTV模特大赛总决赛“十佳模特”和“最具潜质奖”;每年举办文化艺术节、大学生辩论赛、“十佳”歌手大赛和大学生田径运动会等活动,为大学生营造了丰富多彩的校园生活。

规范的学生管理:注重学生常规管理,安全管理网络健全。学生进出校门进行指纹认证,校园围墙和女生宿舍均装有电子围栏。班级管理到位,争先创优氛围浓郁。学校一直是市“文明单位”、“无刑事案件单位”。

完善的生活设施:每个宿舍均安装有空调和宽带网络,24小时提供热水。学校食堂和超市全天开放,充分满足学生日常生活需要。

三、 报考条件

1.对江苏省考生凡取得高中毕业文凭,报名参加普通高校全国招生统一考试,未被统一批次录取,且取得全部七门科目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的考生,可以申请注册入学。

2.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和《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的标准执行。

四、 招生专业及计划

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科类

计划数

合计

招生类型

文科

理科

会计

620203

普通类

35

20

55

注册入学

物流管理

620505

普通类

25

20

45

注册入学

国际贸易实务

620304

普通类

25

20

45

注册入学

机电一体化技术

580201

普通类

10

35

45

注册入学

机械设计与制造

580101

普通类

10

20

30

注册入学

合        计

 

 

105

115

220

 

注:招生专业和计划以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五、 录取规则

1.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未被统一录取批次录取,且取得全部七门科目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的考生均可参加注册入学。

2.我院实行“先分数、后等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普通类考生达到注册入学要求,注册我院后,对进档考生按投挡分从高到低排序,当投挡分相同时,结合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专业志愿、综合素质评价等指标和考生本人志愿,决定考生录取及所录取专业。

3. 凡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考生须在注册入学开始前,将有关证书的复印件等证明材料报我校审核,我校可优先录取:

(1) 高中期间获得过区、县级以上荣誉的考生;

(2) 有艺术或体育特长的考生;

(3) 思想品德有突出表现的,经所在学校推荐,并经我校招生领导小组认定的考生。

(4) 有其他突出才能的考生。

优先录取考生须经我校招生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审定并报省考试院批准后方可录取。

4.继续实施招生“阳光工程”,严格执行“六公开,六不准”。对违反有关招生政策的,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按教育部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管理处罚暂行规定》处理。

六、 收费项目及标准

1. 学费:工科专业5300元/学年,文科专业4700元/学年。

2. 住宿费:1200元 / 学年。

3. 退费办法:按照苏教财[2006]105号、苏价费[2006]319号、苏财综[2006]57号文件执行。

七、 证书发放

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颁发国家承认、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江苏城市职业学院专科学历证书。

八、 奖、助学金

设奖学金和助学金,享受比例达20%,人均约3500元/年,最高达8000元/年。对特困学生给予生活补贴,并提供勤工俭学岗位。

九、 联系方式

咨询QQ  :783327709

咨询邮箱:zjgcvc_zjb@sina.com

咨询电话:0512—58983551、58681287(兼传真)

学院网址:www.zjgcvc.cn

学院地址:张家港市高职园区

网站服务热线:(86)025-86982201/86982240   服务监督及投诉电话:13913911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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