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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章程

宿迁学院2015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一、专业概况

  2015年宿迁学院艺术类本科招生专业有4个: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音乐表演、美术学(师范)。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音乐表演三个专业使用的是江苏师范大学科文学院计划,学生毕业时颁发江苏师范大学科文学院的学历文凭和学士学位证书,美术学(师范)使用的是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计划,学生毕业时颁发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的学历文凭和学士学位证书。培养地在宿迁学院。

  二、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学制
学历层次
计划
收费(/学年)
专业考试形式
备注
美术学(师范)
4
本科
40
16500
省统考(美术)
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联建
产品设计
4
本科
90
16500
省统考(美术)
江苏师范大学科文学院联建
数字媒体艺术
4
本科
50
16500
省统考(美术)
江苏师范大学科文学院联建
音乐表演
4
本科
45
16500
省统考(音乐)
江苏师范大学科文学院联建
合 计
225
 

  说明:以上信息若与省考试院公布的不一致,以省考试院公布的为准。

  三、专业介绍

  产品设计 培养适应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需要,具有扎实的设计基础理论和专业技能,掌握与本专业相关的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基本知识,具有较强的设计表达能力、动手能力、应用能力、设计实践能力以及美的鉴赏能力,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级应用型专门人才。主干课程:设计概论、设计素描、设计色彩、设计基础、设计表达、设计方法与程序、产品设计、室内设计、展示设计、广告设计、企业形象设计、网页设计、计算机辅助设计等。毕业生可在企事业单位、设计院所等从事产品及相关的设计、管理、科研或教学工作。本专业近三年平均就业率为96.11%。

  数字媒体艺术 培养适应时代要求、具有较高艺术修养和理论水准、能够熟练运用新媒体手段进行创作设计的高层次专门人才,培养能在电视机构、广告制作公司、网络公司、影视制作公司、文化传播公司、教育机构及企事业单位从事数字媒体技术应用与艺术设计的复合型人才。主干课程:电脑绘画、数字摄影、MIDI音乐创作、电视摄像、电视编辑、电视编导、平面动画、三维动画、多媒体设计、网络技术、网页设计与制作、游戏开发、虚拟现实设计等。毕业生可在网页设计与开发、多媒体作品开发、数字图形图像作品设计开发、视频作品设计与开发、非线性编辑、动画设计与制作等领域从事设计工作。本专业近三年无毕业生。

  音乐表演 培养能较全面掌握音乐表演学科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巧,具备音乐表演、教学及科学研究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主干课程:基本乐理、视唱练耳、和声学、歌曲作法、音乐作品分析、中外音乐欣赏、合唱合奏、中国音乐史、外国音乐史、音乐美学、专业主修(演奏演唱)、钢琴基础、民族民间音乐、表演、意大利语音,德语语音(限声乐)、西方现代音乐、MIDI制作、当代音乐学概论、现代和声概论、大学英语、计算机基础和应用等。毕业生可在在表演团体、各类学校、社会文化机构和科研机构从事表演、教学及科学研究工作。本专业近三年平均就业率为94.80%。

  美术学 (师范) 培养合格的中学、中等专业学校及高等院校进行美术教学和研究的教育工作者。 主干课程:素描、色彩、设计基础、版画基础、中国画基础、书法、构图学、透视学、解剖学、中国美术史及作品鉴赏、外国美术史及作品鉴赏、艺术概论、美术教学论、美术教材教法、论文写作、工笔花鸟画、写意花鸟画、山水画、工笔人物、写意人物画、油画静物、油画风景、油画肖像、油画人体等。毕业生主要从事中学、中等专业学校、高等院校、企事业单位和行政管理部门美术教学和研究工作,以及在文化艺术、新闻出版等其他相关部门从事美术创作、研究等工作。本专业近三年平均就业率为100%。

  四、报名、考试

  符合《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公布2015年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美术与设计类、音乐类专业统考考试说明的通知》(苏教考招〔2014〕6号)中规定报名资格的人员均可报名,其程序按照上述文件规定执行。2015年我院美术类专业、音乐类专业的专业考试以及文化科目的考试均实行全省统一考试。

  五、填报志愿

  执行江苏省2015年艺术类考生填报志愿办法。即实行在通知考生高考成绩、公布各分数段考生人数、公布全省各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和填报志愿资格线后填报高考志愿的办法。艺术类考生填报高考志愿也分两次进行,第一次填报高考志愿工作于6月下旬进行,该次填报艺术提前公办(本科)批次和艺术提前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批次志愿。凡未被上述批次高校录取并达到规定分数线的艺术类考生,于7月底第二次填报高考志愿,该次填报艺术类高职(专科)批次志愿。艺术类考生还可兼报文科类、理科类各批次院校志愿。我院艺术类本科专业在6月下旬填报志愿。

  六、录 取

  1.录取批次

  我院艺术类专业的录取在为艺术类提前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批次,采用省统考成绩,实行平行院校志愿录取办法。

  2.录取原则

  在考生政治思想道德考核和体检合格,专业和文化考试成绩达到省同批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遵照《宿迁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的录取规则和标准,根据考生所报志愿,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3.远程录取

  按照教育部要求,我院2015年艺术类专业招生将实行计算机异地网上远程录取。

  七、相关说明

  本简章内容如有与江苏省考试院关于2015年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文件精神不一致的,均以省考试院文件精神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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