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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章程

南京大学2015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的有关规定,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活跃校园文化生活,进一步充实我校大学生交响乐团和民乐团,2015年南京大学面向全国招收高水平艺术团。现将有关招生办法公布如下:

  一、招生计划及项目

  招生计划数控制在南京大学2015年度普通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以内,签订优录协议人数不超过计划的2倍。具体项目计划如下:

  (一)西洋乐

  1、急需项目:双簧管1人、单簧管1人、圆号1人、小号1人、长号1人、打击乐1人、小提琴3人、中提琴2人、大提琴2人、低音提琴2人

  2、一般项目:长笛1人、大管1人、大号1人

  (二)民乐

  1、急需项目:笙1人、唢呐1人、柳琴1人、琵琶2人、阮1人、三弦1人、扬琴1人、二胡2人、大提琴1人、低音提琴1人

  2、一般项目:竹笛1人、古筝1人

  若某项目符合认定条件考生不足时,则其计划取消或调至其他急需项目。

  二、报名条件及要求

  考生必须符合以下条件方能报考:

  1、必须取得2015年高考报名资格、艺术特长突出、学习成绩优良、身体健康,1995年9月1日(含)以后出生的高中毕业生。

  2、报考项目必须具有各类社会考级最高级别证书(若该项目考生所在省份未设考级,则必须具备中学阶段一年以上乐团经历),并具有较强的视奏能力。

  注:中学阶段有一年以上校级以上(含)学生艺术团活动经历或者个人参加过地市级以上(含)大型演出活动者优先(需提供在团证明及艺术团演出经历证明、演出照片、节目单等)。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5年1月27日至2015年2月8日

  (二)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并提供规定报名材料

  (三)报名流程

  1、登录南京大学网上报名系统(http://gotonju.nju.edu.cn/enroll.do)网上报名。

  2、提交报名材料。报名材料统一使用A4纸规格,无需加装封面,左侧装订。所需材料包括:

  ①中学签字盖章的报名表(装订在第一页)。

  ②身份证(无身份证者使用户口簿)正反复印件。

  ③艺术考级证书、参加艺术比赛获奖证书复印件、艺术团在团和演出证明材料。

  ④自选曲目演奏DVD光盘。要求:一支曲目(8分钟以内),要求使用一个录像机固定机位不间断录制,不得做后期剪辑;全身画面,声音和图像需同期录制,不得加伴奏;使用MP4、MPG、AVI或WMV格式保存,并确保画面声音清晰。请在光盘面上用记号笔注明“报名号、姓名、演奏曲目”。考生要保证所寄光盘内容的真实性,以及格式的可读性。

  为保证报名材料能够妥善接收,请于2015年2月8日前(以当地邮戳为准)通过中国邮政EMS寄至南京大学团委(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道163号南京大学团委,210046),内件品名需注明:艺术团报名材料。逾期不予接受,报名材料恕不退还。

  四、审核及缴费

  学校组织专家根据考生提供材料进行初审,确定参加测试的考生。未按要求提供材料者,网上报名与寄送报名材料内容不一致者,初审不予通过。各项目通过初审的考生名额上限为:急需项目为计划的7倍;一般项目为计划的5倍。

  初审结果将于2015年2月26日左右在“南京大学本科招生网”中公布。获得测试资格的考生请于3月10-11日通过网上报名系统交费,3月12-13日打印准考证。

  五、测试

  (一)测试时间:2015年3月14日-15日

  (二)测试内容与方法:

  1、文化测试(笔试):语文、数学、英语

  2、专业测试(现场录像录音,异地评审):自选曲目一首(5分钟内)、视奏。

  (三)测试地点:南京大学仙林校区

  六、资格认定

  考生测试结论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类。

  学校本着“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综合考生文化测试成绩、专业水平和学校高水平艺术团的需要,从“优秀”及“合格”考生中择优认定南京大学2015年高水平艺术团候选人,在高考录取时给予不同等级的优录政策(具体内容以南京大学与考生签订的优录协议为准)。

  若考生所在省(区、市)组织艺术特长生统一测试,则考生必须参加并取得相应等级才能享受南京大学的优录政策。

  凡取得南京大学高水平艺术团候选人资格的考生,需与南京大学签订书面协议,放弃签订则视为放弃候选人资格。

  七、录取

  学校确定的高水平艺术团候选人上报教育部阳光平台和考生所在地省级教育考试院,名单将在教育部阳光平台统一公示,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方能录取。

  专业测试成绩“优秀”者,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份本科第一批次分数线即予以录取,若高考成绩达到南京大学在当地的投档线,则加30分参与专业选择(江苏省考生加15分)。“优秀”等级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5%。

  专业测试成绩“合格”者,高考分数达到所在省份本科第一批次控制线以上,南京大学1:1投档线下20分以内即予以录取,若高考成绩达到南京大学在当地的投档线,则加20分参与专业选择(江苏省考生加10分)。

  注:江苏省考生选测科目等级需达到2B。

  八、纪检监察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选拔过程并接受社会投诉。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并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教育考试院。监督电话:025-83592586。

  南京大学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高水平艺术团招生事宜,请不要相信任何中介信息。

  九、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 025-89683340(团委)、400-1859680(招办)

  南京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bkzs.nju.edu.cn

  E-mail:tuanwei@nju.edu.cn (团委)、bkzs@nju.edu.cn (招办)

  十、本简章由南京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南京大学

  二○一五年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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