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性质、办学地址、学习形式和证书
1、学校全称:苏州大学
办学类型: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江苏省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
办学地址:校本部 江苏省苏州市十梓街1号
北校区 江苏省苏州市干将东路178号
独墅湖校区 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仁爱路199号。
2、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3、基本学制:四年、五年、七年
4、颁发证书:按照国家规定颁发苏州大学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由校学位委员会颁发苏州大学学位证书。
二、招生计划
苏州大学2011年有部分本科专业按大类招生,具体招生专业(大类)、招生批次、招生人数、选修测试科目和学业水平测试要求等由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向社会公布。
三、报考条件
1、凡符合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苏州大学。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除执行教育部、卫生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有关规定外,作如下补充:报考护理学专业的考生,身高要求男生不低于1.65 米、女生不低于1.55米;医学影像学专业,身高要求男生不低于1.65米、女生不低于1.55米;法医学专业,身高要求男生不低于1.70米、女生不低于1.60 米。
3、高考外语语种要求:英语、英语(师范)、英语(翻译)、日语、法语(法英双语)、俄语(俄英双语)、朝鲜语、德语、西班牙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且高考英语成绩和高中英语口语等级测试成绩均须达到良好及以上;其他专业,因本校外语教学条件所限,新生进校后外语教学为英语。
4、享受本校自主选拔录取、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保送生录取政策的考生,须经我校考核通过并经公示后无异议方可报考。
5、报考本校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等级要求:提前批艺术类、体育类:七门学业水平测试科目D级不超过三门;普通本科一批:两门选修测试科目等级为AB;普通本科二批:两门选修测试科目等级为BB。
四、录取原则
1、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控制在学校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
2、认可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照顾政策加分,考生按加分后的总成绩进行排序。
3、进档考生专业录取原则:艺术类各专业按先分数后等级、“专业清”的原则安排录取专业;其他专业按先分数后等级、“分数清”的原则安排录取专业。
4、体育、艺术类专业录取方法:
(1)报考本校体育教育专业,对文化和专业成绩均达省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文化分和专业分之和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对于专业成绩男子135分以上(含135分),女子130分以上(含130分),进档后可优先录取;
(2)报考本校运动人体科学(运动休闲与健康)专业,对文化和专业成绩均达省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且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72分的考生,按文化分和专业分之和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报考本校艺术设计、艺术设计(数码媒体艺术设计)、美术学(美术教育)、美术学(插画)专业,对文化和专业成绩均达省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且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64分的考生,按文化分和专业分之和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4)报考本校艺术设计学专业,对文化和专业成绩均达省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且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64分、语文单科成绩不低于96分的考生,按文化分和专业分之和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5)报考本校音乐学(音乐教育)专业,对文化和专业成绩均达省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且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64分的考生,按专业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6)报考本校艺术设计(时装表演与服装设计)专业,对参加本校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合格、文化上线的考生,按专业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7)报考本校戏剧影视文学(主持人艺术)专业,对参加本校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省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且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56分的考生,按文化分和专业分之和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5、获得本校自主选拔录取、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保送生录取资格的考生,按照教育部、江苏省教育厅和教育考试院及本校有关规定录取。其中获得自主选拔录取、艺术特长生录取资格的考生,其两门选测科目等级必须达到2B,所报专业符合我校选测科目要求。参加普通高考统考和学业水平测试的高水平运动员考生七门学业水平测试等级中D级不得超过三门(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获得保送生录取资格的考生,学业水平必测科目等级均须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技术科目必须合格)。
五、收费标准
我校录取新生实行完全学分制,学分制学费收费标准按江苏省有关部门审批的标准执行。我校公布的各专业的学费均为每学年预收学费(即艺术类专业6800元/人,国际课程实验班项目18000元/人,软件工程(嵌入式软件人才培养方向)6440元/人,园林(城市园林)、园艺(城市园艺)2500元/人,其他专业4600元/人),学年结束时学费按学分分学年结算。住宿费为每人每年500元至1500元(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
六、入学复查
新生入学时,我校将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发现有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视情况予以适当调整专业直至退回生源所在地。
七、联系方式
招办地址:江苏省苏州市东环路50号
邮政编码:215021
联系电话:(0512)67507943、67507949
传 真:(0512)67507942
电子邮箱:zsb@suda.edu.cn
学校网址:http://www.suda.edu.cn
八、其它
本章程由苏州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