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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生计划基本情况
关键词:招生计划
2013年我校24个学院(部)114个本科专业(专业大类)面向全国计划招收本科新生6202名。在江苏省招收4025名,在北京、上海、天津、山东、辽宁、广东、四川、新疆等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安排跨省招生计划2177名。招收新疆地区少数民族预科(双语)班12名。
今年我校在江苏省继续实行分代码招生,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招生代码为1635,其他专业招生代码为1261。
关键词:新增专业
我校今年新增加知识产权、翻译、金融数学、金属材料工程、音乐表演、生物制药等6个本科专业。另外,我校与英国曼彻斯特大学合作举办的纺织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本科教育项目也获教育部批准。
关键词:大类招生
我校对部分同一学科门类下的专业按专业大类招生,新生入学时在专业大类内不分专业和专业方向,在完成大类基础课程学习后,根据自身的专业发展目标、兴趣特长等,于第二(三)学期参加专业大类的分流工作,第三(四)学期正式进入专业大类中的具体专业(专业方向)学习。
今年按专业大类招生的专业有:
中国语言文学类,包含汉语言文学(基地)、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专业;
新闻传播学类,包含新闻学、广播电视学、广告学、广告学(会展广告)专业;
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类,包含档案学、信息资源管理专业;
公共管理类,包含公共事业管理、行政管理专业;
建筑类,包含建筑学、建筑学(室内设计)、城乡规划专业;
数学类,包含数学与应用数学(基地)、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
化学类,包含化学、应用化学专业;
材料类,包含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化学、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功能材料专业;
计算机类,包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专业;
机械类,包含机械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机械电子工程专业;
纺织类,包含纺织工程、服装设计与工程、非织造材料与工程专业;
生物科学类,包含生物科学、生物技术、生物技术(免疫工程)专业。
关键词:专业名称修订
根据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我校对本科专业信息进行了修订,共有19个专业名称发生了变化。具体如下:
专业名称 |
原专业名称 |
汉语国际教育 |
对外汉语 |
广播电视学 |
广播电视新闻学 |
机械工程 |
机械工程及自动化 |
功能材料 |
生物功能材料 |
能源与动力工程 |
热能与动力工程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电气工程与自动化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城市轨道交通控制工程) |
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城市轨道交通控制工程) |
微电子科学与工程 |
微电子学 |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
光信息科学与技术 |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城市轨道交通环境调控) |
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城市轨道交通环境调控) |
城乡规划 |
城市规划 |
医学检验技术 |
医学检验 |
视觉传达设计 |
艺术设计 |
环境设计 |
艺术设计 |
产品设计 |
艺术设计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艺术设计 |
服装与服饰设计(时装表演与服装设计) |
艺术设计(时装表演与服装设计) |
金融学类(中外合作办学)(金融学) |
经济学类(中外合作办学)(金融学) |
运动人体科学 |
运动人体科学(运动休闲与健康) |
二、录取规则举要
关键词:调档比例
学校调阅非江苏省考生档案的比例一般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120%,调阅江苏省考生档案的比例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110%。对招生计划量大的省份和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学校可根据生源分布情况调整调档比例。
关键词:一、二志愿录取规则
在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可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
关键词: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
对于江苏省进档考生,按先分数后等级、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录取专业。内蒙古自治区进档考生按“专业志愿清”的原则安排录取专业,其他省份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录取专业。非江苏省进档考生在安排专业时,按实际投档成绩排序。对于同分考生,根据专业培养需要,结合考生相关科目成绩,择优录取。
纳米材料与技术专业要求高考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20分(按150分制折算),以适应全英文教学环境。
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在当年生源省公布的同科类同性质其他专业尚有空额的情况下,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关键词:加分因素
学校认可生源所在地省份的照顾加分政策,考生按加分后的总成绩排序,参加专业安排。另江苏省本一、本二批次进档考生选修测试科目等级组合为A+A+者在其投档成绩加3分,A+A者加2分,参加专业安排。
关键词:考生外语语种
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且须参加由省级考试机构统一组织的英语口试。其他专业,新生进校后以英语安排外语教学。
关键词:应届生、往届生、男女性别
录取时,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无男女性别比例限制。
关键词:艺术类录取规则
非江苏省考生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均需要在相关专业对应的省统考合格基础上参加学校组织的专业考试且成绩合格,若无省统考则不做要求。
江苏省考生报考美术与设计类、音乐学(音乐教育)专业不需要参加学校组织的专业考试,学校认可江苏省统考专业成绩。报考我校其余艺术类专业,需要在相关专业对应的省统考合格基础上参加学校组织的专业考试且成绩合格,若无省统考则不做要求。
专业 |
录取规则 |
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美术学(美术教育)、美术学(插画)、艺术设计学 |
非江苏省考生按院校志愿、分数优先的原则,以“校考专业成绩×100%+文化成绩×100%”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要求英语单科不低于70分(满分150分),另艺术设计学专业还要求语文单科不低于90分(满分150分)。校考专业成绩排名全国前20名的考生,进档后给予文化成绩加20分的优惠。 江苏省考生按分数优先的原则,以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要求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56分,另艺术设计学专业还要求语文单科成绩不低于96分。 |
服装与服饰设计(时装表演与服装设计) |
非江苏省考生按院校志愿、分数优先的原则,以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江苏省考生按分数优先的原则,以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
音乐表演、音乐学(音乐教育) |
非江苏省考生按院校志愿、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以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要求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满分150分)。 江苏省考生按分数优先的原则,音乐表演专业以校考专业成绩、音乐学(音乐教育)专业以省统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要求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56分。 |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
非江苏省考生按院校志愿、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以高考文化分与我校校考专业成绩直接相加成综合分,分省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要求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按150分制折算)。 江苏省考生按分数优先的原则,以文化成绩(折算为750分制)和校考专业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要求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56分。 |
关键词:江苏省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
我校体育教育、运动人体科学专业只在江苏省招生,考生需要参加2013年江苏省体育统考。今年体育教育专业计划招收60名、运动人体科学专业计划招收25名考生。
报考体育教育、运动人体科学专业,对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省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分数优先的原则,以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对于报考体育教育专业考生专业成绩男子135分及以上,女子130分及以上,进档后可优先录取。
关键词:江苏省学业水平测试
我校对江苏省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如下:提前批艺术类、体育类要求七门学业水平测试D级不超过三门,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普通本科一批要求两门选修测试科目等级为AB,普通本科二批要求两门选修测试科目等级为BB。
关键词: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除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有关规定外,作如下补充:医学影像学专业、护理学专业,身高要求男生不低于1.65米、女生不低于1.55米;法医学专业,身高要求男生不低于1.70米、女生不低于1.60米。
关键词:专业调整机制
考生即使在高考录取的时候没有能满足自己的专业志愿,进校后,在符合相关条件及通过考核的前提下仍然有机会通过攻读双学位、辅修专业以及转专业等途径来满足自己的专业愿望。
三、部分类别招生规则简介
◆计划招收236名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考生
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2013年我校继续组织实施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以下简称贫困专项计划),面向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以下统称贫困地区)生源,实行定向招生,引导和鼓励学生毕业后回到贫困地区就业创业和服务。具有贫困地区户籍、当地高中三年学籍以及符合今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填报我校贫困专项计划志愿。考生的投档分数原则上不低于生源地的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今年我校安排236名贫困专项计划。
贫困专项计划考生入学报到时不迁转户口,户籍暂保留在原户籍所在地,就业报到后可按有关规定迁入工作所在地区。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不转学,不转专业,与其他学生同等享受奖助学金政策。对毕业后到贫困地区就业创业和服务的学生,按照有关规定享受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等优惠政策。
◆计划招收24名面向新疆定向就业生
定向就业计划是为了帮助边远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和工作环境比较艰苦的行业培养人才,保证他们得到一定数量的毕业生而制定的一项政策。考生需在生源地参加高考并按有关政策和定向就业单位及报考高校签订有关定向就业协议。若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在学校调档分数线上不能完成,可在学校调档分数线下20分以内、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由省级招办补充投档,学校根据考生定向志愿择优录取。定向学生进入学校后不允许申请转入其他专业学习。我校今年面向新疆招收定向就业学生24名。
◆计划招收8名内地西藏班毕业生,24名内地新疆高中班毕业生
考生必须为内地西藏班、新疆高中班应届毕业生并在中学所在地参加高考。考生从高校毕业后原则上分别回到西藏、新疆就业。
◆计划招收新疆地区少数民族预科生(双语班)12名
新疆地区少数民族预科生(双语班)重点招收新疆地区边远农村、高寒地区、山区、牧区的考生,并适量招收散杂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考生需为新疆地区参加高考的少数民族考生。高考文化成绩不得低于我校在新疆地区同科类同批次投档线下80分。预科考生被我校录取后在预科培养学校进行1年的预科学习,预科培养结束,经考核合格,转入我校继续本科阶段学习。原则上,学生从我校毕业后回生源地区就业。
以上具体内容请见相关招生简章及招生章程!
四、学校有哪些宣传渠道?考生如何获知学校往年的录取分数、专业介绍等信息?
考生可通过以下任何一种形式向我校咨询招生情况:
1、苏州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sb.suda.edu.cn/,该网站是苏州大学招生办公室发布招生政策和信息、公示选拔和录取结果、进行招生咨询的官方网站。苏州大学历年在各省招生录取分数、招生计划、各专业介绍等信息都可以在此查询。“在线咨询”栏目开通时间为6月10日。
2、通过企业QQ:800039119咨询。在线解答全国各地考生咨询,开通时间为6月10日。
3、招生咨询热线电话:0512-67509412、67503407、67503542、67504735、67504739、67164170、67164172,开通时间为6月10日。
4、参加江苏省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在省内各城市组织的大型招生咨询会。我校选派招生咨询宣传人员参加省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在省内各市举办的大型招生咨询会,时间一般为每年的6月中、下旬,欢迎考生到我们的参展摊位直接咨询。
5、江苏省内各重点中学招生咨询宣传小组。我校每年组织招生咨询宣传小组深入省内140余所重点中学开展宣传活动,考生可在填报志愿前直接向宣传老师咨询。
五、关于入学及其他
1、考入苏州大学后一定要把户口转入苏州大学吗?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新生不迁转户口,户籍暂保留在原户籍所在地。苏州籍新生一律不迁户口,其余非苏州籍新生根据本人自愿原则确定是否迁移户口。为了方便入学后办理户籍证明等,建议尽量在报到时办好户口迁移手续。
2、学费及住宿费的收费情况。
2013年我校录取新生继续实行完全学分制,学分制学费收费标准按江苏省有关部门审批的标准执行。我校公布的各专业学费均为每学年预收学费,艺术类专业6800元/人,软件工程(嵌入式软件人才培养)6440元/人,园林(城市园林)、园艺(城市园艺)2500元/人,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业21600元/人,其他专业4600元/人,学年结束时学费按学分分学年结算。
住宿费为每人每年500元—1500元,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
3、优秀新生奖励政策
为鼓励更多的优秀考生报考苏州大学,为学子成才提供更好条件,学校制定《苏州大学优秀新生奖励办法》,提供每人高达5万元人民币的奖励金,用于分年度支付学业期间学费、住宿费、基本生活费,获奖新生还将在学业方面得到更多的指导。
网站服务热线:(86)025-86982201/86982240 服务监督及投诉电话:13913911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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