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查询
专业查询
用户名:
密  码:
宿迁职业技术学院
zsw.cjsiu.com

免责声明

    江苏招生考试网发布的信息仅供参考,请以官方公布信息为准!

联系我们

   获知高招动态、信息查询、咨询答疑可微信我们!
微信联系我们
江苏招考网官方QQ:153290717
志愿填报指导QQ群:323915354
考生家长交流QQ群:211760756
普通考生交流QQ群:111956899
高考艺术生QQ群:323920880
高考体育生QQ群:323921665
注册入学交流QQ群:323919144
合作申请交流QQ群:282941526
信息发布/ 广告投放联系
电话:025-86982208(兼传真)

招生章程

宿迁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代码:1352
二、办学性质:民办普通高等教育
三、招生对象:参加2010年全国统一高考、符合普通类录取条件的考生。
四、招生人数:1000人。
五、录取规则:
   1.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0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和《江苏省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有关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学校负责、省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执行文理科分开计划、分开划线、分开录取的政策,坚持以文化考试为主,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考生进档后排序规则为“先分数后等级”,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确定录取专业,专业志愿间不设专业级差分;
   3.我院各专业文、理兼收,选测科目历史或物理均可,必测科目等级需达到省考试院规定的专科最低要求:即普通类考生为4C1合格,其等级要求与普通类考生一致。所有专业的外语语种不限;
   4.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省招办的规定加分,加分后进档的考生,按加分后的成绩顺次录取;
   5.往届生的录取规则按照省考试院的有关规定执行,和应届生一视同仁;
          6.我院所有专业对男女生比例不作要求,身体状况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7.凡被我院录取的新生,须按通知书的规定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报到注册手续,逾期不报到注册的取消入学资格;
          8.新生入学后,学院按规定进行复查,凡复查(包括体检)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
          9.以上录取原则,若与省教育厅招生政策不符,按省教育厅的具体规定执行。
六、收费标准:
1.收费:各专业均按省物价局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执行标准
2.退费办法:按照苏教材[2006]105号、苏价费【2006】319号、苏财综【2006】57号文件执行。
七、证书类别:专科学历证书
八、证书发放: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颁发国家承认、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专科学历证书。
九、其他:
  1.我院在本省计划招生13个专业。
  2.尊重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如果录取专业不能满足,入学后可调整。
  3.对特困生实行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措施。对宿迁籍考生政府施行学费优惠政策。
  4.保险:学院为学生统一办理江苏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5.户口迁移:新生户口按自愿原则凭录取通知书办理户籍迁移、登记手续。
十、联系方式:
      学院校址:江苏省宿迁市湖滨新城合欢路8号   邮政编码:223800
            咨询热线:(0527)84258858 84258878 84258898
            传真:(0527)84258858
            学院网址:www.cjsiu.com    咨询信箱:cjsiu@yahoo.com.cn

 

网站服务热线:(86)025-86982201/86982240   服务监督及投诉电话:13913911199

网站介绍 | 诚聘英才 | 广告招商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网站导航 | 江苏省通管局 | 阳光绿色网络工程 | 江苏网站联盟 | 前程网

Copyright 1999-2014 江苏招生考试网 版权所有 江苏省阳光高考信息平台 江苏省招生考试门户网站

[网站经营许可证:苏B2-20110182] [网站备案号:苏ICP备10210207号] 网站律师:北京康达(南京)律师事务所

江苏省信息化协会会员 江苏省互联网协会会员 江苏教育电视台 《支点》特别节目唯一指定合作网站 中国江苏网唯一指定教育合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