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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海工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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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章程

淮海工学院2015年“专转本”招生章程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 “专转本”工作的通知》(苏教学〔2014〕12号)、《江苏省2015年普通高校“专转本”选拔工作实施方案》(苏教考成〔2014〕15号)等文件精神,为保证我校2015年普通高校“专转本”选拔工作依法有序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性质

  (一)学校名称:淮海工学院

  (二)学校代码: 1311(江苏省)

  (三)学校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苍梧路59号

  (四)办学类型:公办本科

  二、报考专业要求

  考生应根据自己在专科阶段所学专业情况进行报考,专科专业以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试行)》为准。本科专业对考生专科阶段所学专业的要求,详见江苏省教育厅正式公布的《2015年江苏省普通高校“专转本”专业计划表》。考生必须根据要求正确填报志愿,不得跨类报考。

  三、录取规则

  录取实行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公平、公正和择优的原则,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远程网上录取。

  (一)对符合报考条件,达到录取分数线的考生,按照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调档;

  (二)对专业志愿符合专业选拔要求的考生,按高分到低分顺延录取;

  (三)对跨专业门类、专业基础课不符合选拔要求的不予录取;

  (四)“专转本”录取名单经省教育厅审核批准后,由我校向推荐学校寄发录取通知书,并按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办理学籍变动手续。

  四、办班地点与收费

  (一)“专转本”学生学籍统一转入淮海工学院;

  (二)“专转本”学生统一转入本科三年级学习;

  (三)“专转本”学生按专业单独组建新的班级教学,实际报到人数不能达到单独编班要求的,在同年级同专业班级就读;

  (四)“专转本”学生学费与我校同年级同专业学生实行相同标准(4600元/生·年)。

  五、奖学金、贫困生资助

  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助学金,最高奖助金额可达12000元/学年,另外我校还设有完善的奖、助、贷、困、补等一体的资助体系,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优秀在校生完成学业。

  六、学籍管理与毕业

  (一)被我校录取的“专转本”学生,凭专科毕业证书和录取通知书等材料,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不报到或报到后要求返回原校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未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的“专转本”学生,不得办理入学手续。

  (二)“专转本”学生除国家和省有明确规定的,享受我校同类学生同等待遇;

  (三)“专转本”学生按照教育部和江苏省教育厅有关规定颁发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填写“在本校(专转本)××专业×年制本科学习”,学制按本科设置的学习年限填写,学习起止时间按转入本科实际时间填写,以淮海工学院名称具印。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由淮海工学院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并以淮海工学院名称具印;

  (四)“专转本”学生毕业时,按国家本科毕业生的就业政策执行。

  七、招生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518-85895135 85895139

  学校网址:http://www.hhit.edu.cn

  学校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苍梧路59号

网站服务热线:(86)025-86982201/86982240   服务监督及投诉电话:13913911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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