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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规则

  录取原则:

  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具体为:

  1、学业水平测试中的选修测试科目不限。

  2、报考我院普通类本科公共事业管理(国防教育与管理方向)专业,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2B、必测科目等级要求为4C、技术科目合格。录取时对进档考生,将按照先分数(即投档分)后等级的原则根据男女比例分别择优录取。

  3、报考我院普通类专科物业管理专业,必测科目等级要求为4C、技术科目合格。录取时对进档考生将不分男女比例,按先分数(即投档分)后等级的原则择优录取。

  4、录取中的优录政策,将参照省教育厅和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规定执行。

  5、我院在江苏省内男女生兼招,男生身高1.62米以上,女生身高1.58以上,考生应无色盲,无残疾、无明显身体缺陷。

  6、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具体要求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本院有关规定执行。新生入学后,我院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体检复查,复查合格后方可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有重大疾病隐情不报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入学资格。

  7、我院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国防教育与管理方向)本科,男生42人、女生18人;物业管理专业专科60人,男女生不限。

 

网站服务热线:(86)025-86982201/86982240   服务监督及投诉电话:13913911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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