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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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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章程

盐城卫生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高职单招简章

盐城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公办全日制专科层次的普通高等学校,隶属于江苏省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学校坐落在东方湿地之都、仙鹤神鹿世界—— 江苏省盐城市。前身为新四军军部于1941年7月创办的华中卫生学校,1958年成立盐城医学专科学校、盐城中医专科学校,1964年7月改办江苏省盐城 卫生学校,2005年3月建立盐城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学校是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单位,获江苏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江苏省师资队伍建设先进高校、江苏省 职业技能大赛先进单位、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江苏省高校学生资助工作绩效评价优秀单位等荣誉称号。
为深化招生录取制度改革,进一步拓宽招生渠道,选拔具有突出特长或综合素质好的优秀人才, 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江苏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特制订本简章。
一、招生范围及对象
江苏省内已参加2016年高考报名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考生的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成绩须达到4C1合格。
未参加普通高考报名或学业水平必测科目测试不符合报考要求的考生,须于单招报名开始前,到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招办办理高考补报名或相关必测科目测试补报名手续。
二、招生专业及人数(具体专业名称和计划以省教育厅批准为准)
序号
专业名称
招生科类
计划数
学费
(元/年)
1
药品生产技术
文理兼招
40
5300
2
药品经营与管理
文理兼招
40
5300
3
医疗设备应用技术
文理兼招
35
6200
4
康复工程技术
文理兼招
30
6200
5
医学美容技术
文理兼招
40
6200
6
卫生信息管理
文理兼招
40
6200
7
司法鉴定技术
文理兼招
30
5500
合  计
255
 
三、报名
1、报名形式: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2016年1月15-20日(确认工作与网上报名同步进行)。
3、报名网址: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zsjy.ycmc.edu.cn)入口或者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jseea.cn),进入报名系统,按报名流程填报相关信息。
4、报名考试费:语文、数学、英语每科考试费为15元;面试费60元;体育艺术类特长生加试费用60元。语文、数学、英语考试费报名时通过网银支付,其它费用到学校报到参加面试时缴纳。
5、报名程序:
(1)考生本人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报名,按流程填报相关信息并登录网上支付页面支付文化联合测试报名考试费,支付成功即本次单独招生报名成功。
(2)申请文化联合测试免考的考生只需登录学校招生信息网报名,不需要网上支付文化联合测试考试费。
(3)申请文化联合测试免考、符合相关录取照顾政策和报名参加体育艺术特长生加试的考生还须将对应条款要求的材料通过邮局EMS方式于2016 年2月15日之前寄至盐城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盐城市解放南路263号),请注明“单独招生报名材料”。由学校审核后公示。请考生及时关注学校招 生信息网,查看材料审核结果。
四、体检要求
参加江苏省高校招生统一体检,身体健康,达到教育部规定的相关专业录取要求。
五、考核办法
考生必须参加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的文化联合测试及学校自行组织的综合素质测试(面试),按“文化联合测试+综合素质测试(面试)”相结合的形式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
1、文化联合测试
报考我校的考生必须参加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语文、数学、英语三门科目的文化联合测试(符合我校免试条件的考生除外)。
(1)时间:2016年3月21日(由各市招办统一组织)
(2)分值:文化联合测试依据高中课程标准进行,语文、数学、英语三门科目成绩以A、B、C、D四个等级呈现,成绩按如下规则算入总分:A级95分,B级80分,C级65分,D级50分。
(3)成绩公布:2016年4月10日前由学校发布考生文化联合测试成绩
2、综合素质测试(含体育艺术特长生加试)
在省教育考试院指导与监督下,由我校组织进行。学校依据文化联合测试成绩,原则上按不超过计划数2倍的比例确定获得综合素质测试资格考生名单。 综合素质测试方式为面试。面试内容根据相关专业学习需要制定,主要考核语言表达、创新思维、心理素质、反应能力、职业倾向、知识面等基本素质。
(1)形式:专家提问,考生现场解答,才艺及作品展示,专家集体评分。
(2)总分:200分
(3)时间:2016年4月23日8:00-18:00
(4)地点:盐城卫生职业技术学院解放校区(盐城市解放南路263号)
(5)要求:考生须按学校招生信息网上的时间安排,凭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和文化考试准考证按时到指定地点办理报到手续,并提供以下材料:本人身 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填写好的免文化测试书面申请表、加分书面申请表、体育艺术特长生申请表(招生信息网上下载);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申请免文化测试相 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能反映个人能力的相关证明材料或作品;申请政策加分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缴纳综合素质考试费用,参加相关考核。
六、录取办法
录取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由学校招生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的原则,依据考生考核总成绩按专业从高到低录取,考生考核总成绩=文化联合测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加分。
1、划线原则: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考核总成绩综合考虑划定录取控制线。
2、录取原则: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同分的考生按面试成绩、文化测试成绩、英语考试成绩依次排序。
3、学校根据录取原则预录取,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后,录取结果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公布,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七、加分政策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经学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录取时将在考生总分的基础上进行加分。
1、考生学业水平测试中等级为A的每科加10分,等级为B的每科加5分,C、D级不加分,最多加4科。
2、烈士子女、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录取时加10分;少数民族考生录取时加3分。 
3、高中阶段获得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团员)荣誉称号的考生,录取时加20分;获地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团员)荣誉称号的考生,录取时加10分。凡获得多项荣誉者,按最高奖项计分,不累积计分。
4、高中阶段获得由地市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科技、发明、创新等大赛二、三等奖的考生录取时加10分,一等奖及以上的考生录取时加20分;获得国家专利授权或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的考生录取时加20分。凡获得多项荣誉者,按最高奖项计分,不累积计分。
以上加分情况,由学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确定,并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执行。如照顾项目和政策有调整,以经省招委会批准的我省2016年招生政策为准。
八、文化联合测试免考政策
1、对第一次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成绩在1A或 4B等级(含1A及4B等级)以上的考生,可凭《盐城卫生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单独招生文化联合测试免试考生申请表》(申请单可在报名网站上下载)申请免考文化联合测试,但仍然需要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综合素质测试。
2、申请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已办理2016年高考报名手续,并登录单独招生网站成功进行了网上报名。经学校资格审核确认后,统一参加我校组织的综合素质测试。免考考生文化测试成绩按满分(285分)计算,仍按总成绩投档录取。
九、具有艺术和体育特长考生的选拔
为推动校园文化建设,促进大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我校在2016年单独招生中拟招收有艺术和体育特长的考生。
1、艺术和体育特长生招生计划包含在单独招生总计划内。
2、报考我校艺术和体育特长生的考生,除按照正常报名流程报名、参加文化测试(符合免试条件除外)及我校综合素质测试外,还须参加我校统一组织 的艺术和体育特长生加试。艺术、体育加试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具体报名条件及时间安排详见学校招生信息网公告)向我校提出加试申请。
3、艺术和体育特长考生加试通过的考生,录取时根据加试成绩情况,分为A、B、C三个等级,其中:A等折算分值为50分、B等折算分值为30分、C等折算分值为0分,计入录取总分。具体等级评定根据学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通过的加试考核办法确定。
十、日程安排
时    间
内      容
1月15日前
考生登录学校招生信息网查看相关政策;
公布艺术体育特长生报名条件、加试项目与时间安排
1月15日-20日
考生登录省教育考试院或学校招生信息网报名、支付文化联测考试费用
2月15日前
申请文化测试免考、符合相关录取照顾政策和报名参加体育艺术特长生加试的考生将相关材料寄至我校招生办
3月10日前
文化联合测试免考考生及加分考生名单公示
3月21日
考生参加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文化联合测试
4月10日前
公布文化联合测试成绩 
4月20日前
公布参加综合素质测试(面试)考生名单及综合素质测试具体时间与安排
4月23日
综合素质测试(面试)、体育艺术特长生加试
4月26日
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公布面试和体育艺术特长生加试成绩
4月30日
确定拟录取名单,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后,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公布录取结果,发放录取通知书。
十一、监督机制
1、为扎实做好单独招生工作,我校成立由党政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单独招生工作的领导。
2、为保证单独招生选拔工作公平、公正,成立由相关职能部门、纪检部门和专职教师组成的专家组,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对单独招生进行全过程监督。纪检监督电话:0515-88159428,邮箱:jwjb8159428@126.com
3、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此次考试,提供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单独招生录取资格。
十二、违规处理
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育部令第36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十三、相关事宜
1、单独招生为国家授权学校独立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方式,且在普通高考前就完成录取工作。已被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其他形式的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2、单独招生的考生入校后进行体检和资格复查,体检不合格或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四、本招生简章由盐城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五、联系方式
电     话:0515—88588616;88159720
校     址:解放校区:江苏省盐城市解放南路263号  邮编224005
          建军校区:江苏省盐城市建军西路156号      224006
学校网址:  www.ycmc.edu.cn
招生信息网址: zsjy.ycm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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