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查询
专业查询
用户名:
密  码:
重庆大学
www.cqu.edu.cn

免责声明

    江苏招生考试网发布的信息仅供参考,请以官方公布信息为准!

联系我们

   获知高招动态、信息查询、咨询答疑可微信我们!
微信联系我们
江苏招考网官方QQ:153290717
志愿填报指导QQ群:323915354
考生家长交流QQ群:211760756
普通考生交流QQ群:111956899
高考艺术生QQ群:323920880
高考体育生QQ群:323921665
注册入学交流QQ群:323919144
合作申请交流QQ群:282941526
信息发布/ 广告投放联系
电话:025-86982208(兼传真)

招生章程

重庆大学2012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实施办法

  重庆大学是教育部批准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高校之一。为了进一步提高学校大学生运动竞技水平,推动群众性体育运动蓬勃开展,增强学生体质,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规定,2012年我校将继续面向全国招收一批运动成绩优秀、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良好发展潜力和培养前途的高水平运动员。

  一、招生项目:篮球、田径、网球

  二、招生计划:70名

  三、报名条件:凡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且年龄不超过22周岁者均可报名。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四、报名材料:

  1.填写“重庆大学高水平运动员申请表”,并加盖学籍所在中学公章。报名表在此下载: 重庆大学高水平运动员申请表

  2.提供运动员等级证书、身份证、高中阶段获得省级比赛集体项目前六名或个人项目前三名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3.推荐信:教练或学校的推荐信(要求写实:主要对被推荐人运动成绩、学习状况、综合素质等进行综合评述、含推荐人联系电话)。

  4.其他支撑材料

  比赛获奖证书、运动成绩证明、竞赛秩序册、成绩册等复印件。

  请将以上材料于12月19日前寄达重庆大学体育学院办公室(以寄达邮戳为准。邮寄地址:重庆市沙平坝区沙正街174号 重庆大学体育学院办公室 收件人:李勇 邮政编码:400044(邮寄资料不退还,原件测试到校报到时验证。来不及邮寄者,也可将材料准备齐全,测试报到时交验。)

  联系方式:体育学院 023-65102594 tyxyyb@cqu.edu.cn

  学校招办 023-65102370 zhaosheng@cqu.edu.cn

  五、专项测试:经学校审核材料合格者,参加重庆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测试(不合格者我校会提前电话通知)。

  测试时间: 2011年12月24-25日

  报到时间: 2011年12月23日(8:30—17:30)

  报到地点:重庆大学体育学院(重庆大学A区后门体育馆)。

  报到时须提交以下材料原件供校验(材料不全者,不能参加测试):

  1. 身份证、运动员等级证书、高中阶段获得省级比赛集体项目前三名或个人项目前三名的证明材料(比赛获奖证书、运动成绩证明、竞赛秩序册、成绩册等).测试前运动员等级证书尚未拿到者,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近期免冠2寸照片2张。

  六、录取原则:

  参加重庆大学高水平运动员专项测试合格并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者,须经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省级招办以及重大招生网站公示10天,无异议者,将正式成为我校2012年高水平运动员专项测试合格学生。

  专项测试合格考生还须向所在省招办申报高水平运动员资格,按照省招办的要求完成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测试或资格认定手续,未取得高水平运动员资格者我校不予录取(各省认定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时间及要求请及时咨询各省招办)。

  1、经我校专项测试合格的国家二级运动员,其高考录取优惠条件,以与我校签订协议为准。

  第一类:普通高考成绩须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第二类:普通高考成绩须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

  以上两类学生必须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其高考成绩达到我校规定的录取条件时,由我校招生领导小组根据考生的成绩,结合学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实际需求综合考虑、择优录取。

  2、国家一级及其以上运动员(含一级、运动健将和国际健将),参加我校组织的专项测试和文化考试合格。由我校招生领导小组根据考生的情况结合学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实际需求,综合考虑、择优录取。(取得合格资格的考生可向当地省级招办提出申请,可免于参加普通高考)。

  七、其它:

  1、本实施办法公布后,与教育部最新文件有冲突时,以教育部文件为准。

  2、学校纪监部门负责学校高水平运动员选拔录取工作的全过程监督。

  3、接受社会监督.凡发现有弄虚作假和舞弊行为者,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其考试或录取资格,并依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招生政策追究有关当事人责任。

  4、本办法由重庆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重庆大学体育学院

  重庆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1年11月21日

网站服务热线:(86)025-86982201/86982240   服务监督及投诉电话:13913911199

网站介绍 | 诚聘英才 | 广告招商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网站导航 | 江苏省通管局 | 阳光绿色网络工程 | 江苏网站联盟 | 前程网

Copyright 1999-2014 江苏招生考试网 版权所有 江苏省阳光高考信息平台 江苏省招生考试门户网站

[网站经营许可证:苏B2-20110182] [网站备案号:苏ICP备10210207号] 网站律师:北京康达(南京)律师事务所

江苏省信息化协会会员 江苏省互联网协会会员 江苏教育电视台 《支点》特别节目唯一指定合作网站 中国江苏网唯一指定教育合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