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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单位介绍
音乐学院
音乐学院现设有音乐学、音乐学(师范)、舞蹈学3个本科专业,拥有音乐学(专业学位)硕士点,全日制在校学生近500名。多年的办学历程,学院形成了完备的课程体系、合理的专业配置和成熟的教育教学模式。
学院师资力量雄厚,拥有完备的学科梯队。2013年开始,音乐学院走上国际化发展,全面启动研究型与实践型教学模块。2013年9月,聘请国际著名华裔指挥家陈正哲博士出任院长,并聘请了顾欣、汤沐海等著名专家作为兼职教授;2014年9月引进原中央音乐学院刘湲教授作为特聘教授,已经形成了国际化、专业化的教学团队。与此同时,学院与意大利、芬兰等多个国家国际一流的音乐学院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建立了深度的学术、师资、演出交流合作关系,为苏州高校教育开创了国际音乐艺术交流的新篇章。学院现有专业教师38人,其中教授8人,副教授11人,博士6人。
学院现设有声乐、钢琴、器乐、理论作曲、艺术实践5个教研室;并设有音乐创作与研究中心、苏南地方音乐文化艺术研究所、数字音乐实验室、校大学生艺术团等理论研究、专业训练和艺术实践机构。
学院科研、教学成果丰硕,已出版数十部专著与音像资料;主持多项省部级社科项目和教改项目,并荣获多项国家级、省部级教学成果奖;数十篇学术论文在国家音乐类核心期刊上发表。多位教师的音乐作品在国家级、省级专业比赛中获得大奖。2014年9月,苏州科技学院音乐学院合唱团获第九届中国音乐金钟奖合唱比赛金奖,突破江苏省金钟奖合唱比赛金奖“零”记录。
招生专业介绍
音乐学
专业性质:艺术
本专业为师范类专业,培养能够掌握音乐基础理论、基本技能,具有较强教学能力和组织指导社团音乐活动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设置:声乐、钢琴、器乐、乐理与视唱练耳、中国音乐史与名作赏析、外国音乐史与名作赏析、中国民族音乐、多声部音乐分析与习作、合唱与指挥、学校音乐教育导论与教材教法、区域音乐历史文化、形体训练、教育概论、学习心理学等。
学生毕业后可应聘大中小幼等各类学校及文化馆站、青少年宫及企业、社区等单位从事教学、组织、指导、文化管理等工作。本专业要求学生具有一定的音乐基础和音乐技能,需先通过艺术类专业考试。
备注:拥有音乐专业硕士点。
招生省份和专业考试方式
2015年我校在江苏、安徽、河南和湖南等9省投放招生音乐类计划,均采用当地音乐专业省统考成绩录取,不单独设置专业校考。
分省招生计划请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统一公布为准,学费均为6800元/年。
录取原则
音乐专业省统考合格,文化分达到所在省相应音乐本科最低要求,以省统考的专业成绩排序并择优录取(若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对录取分有统一规定则按其执行)。
其他说明
1、本简章如与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相悖,则按上级文件精神执行。
2、本简章由苏州科技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
地 址: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科锐路1号
邮 编: 215009
电 话: 0512-68096117(招生办)
网 址:http://www.usts.edu.cn
网站服务热线:(86)025-86982201/86982240 服务监督及投诉电话:13913911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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