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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山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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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章程

金山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招生简章(普高类)

  一、学院概况:

  n 学校名称:金山职业技术学院

  n 学校江苏代码:1991 学校国家代码:13750

  n 办学地点:江苏省镇江市扬中金山路1号

  n 办学性质:民办普通高职教育

  n 招生类型:全日制普通类高等学历教育

  n 学历层次:大专

  n 学习年限:3年

  n 办学许可证号:教民132118210000050号

  n 收费许可证号:11824805800

  二、 招生对象:参加2015年全国统一高考、未被统一录取批次录取,且取得七门科目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的普高考生;

  三、 招生专业及计划以《江苏省2015年招生考试报》公布为准。

  四、 录取规则:

  1. 根据《江苏省2015年普通高校录取办法》等有关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注册入学。

  2. 我院各专业文理兼收,选测科目历史或物理均可,所有专业的外语语种不限。对普通类考生实行注册入学,凡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未被统一录取批次录取,取得全部七门科目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可注册我院各专业。

  3. 报考我院美术类专业统招录取批次的考生,需参加全省美术类专业统考,并达到统招录取规定的分数和等级要求,以文化分加专业分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综合分相同的考生优先录取专业分较高的学生;未被统招录取的考生可注册我院普通类相近专业。

  4.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省考试院相关文件的规定加分,加分后进档的考生,按加分后的成绩顺次录取。

  5. 往届生的录取规则按照省考试院的有关规定执行,和应届生一视同仁。

  6. 我院所有专业对男女生比例不作要求,身体状况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7. 外省录取规则以所在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录取办法为准。

  五、 收费项目及标准:

  1. 学费:9000-14000元/学年(详见2015年江苏省招生考试报)。

  2. 住宿费:1200元/学年。

  3. 退费办法:按照苏价费[2005]103号文件执行。

  六、 证书发放: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颁发国家承认、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金山职业技术学院专科学历证书。注册入学考生的毕业文凭与统招录取考生的毕业文凭相同,都在教育部学籍学历网进行电子注册,可以查询。

  七、 其他:

  1. 尊重考生专业志愿,除艺术类与普通类之间专业不可调整外,同一批次录取的各专业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调整。

  2. 贫困生可申请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和工学结合减免学费等。

  3. 学院为学生统一办理江苏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4. 新生户口按自愿原则凭录取通知书办理户籍迁移、登记手续。

  八、 联系方式:

  n 地址:江苏省镇江市扬中金山路1号 邮编:212200

  n 电话:0511-88020226、88020227、88361688、88361198

  n 传真:0511-88362337、88361788

  n 网址:http://www.jscu.cn

  n 邮箱:jinshan@jsc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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