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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山职业技术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
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号:苏教民广字(2008)第005号
办学许可证号:教民3211821000017号
收费许可证号:11824805800
学校代码:1610
一、学校简介:
金山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江苏省人民政府、国家教育部批准,独立设置的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学院。
学院设有机电系、计算机系、管理系、外语系,开设建筑工程管理、工程造价、电气自动化技术、应用电子技术、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计算机网络技术、电子商务、会计与审计、物流管理、商务英语、建筑装饰工程技术等18个专业,学制三年,面向全国招生。
雄厚的台资实力 一流的教学设施
学院由台湾企业家和教育界人士投资兴建。投资者中有7位董事分别在广州、上海、昆山、太仓等地建有相当规模的企业,为毕业生提供了更广泛的就业渠道。学院办学目标明确,投资实力雄厚,一期工程占地400亩,已建成11万多平米建筑,校区功能布局合理,教学设备完善,生活设施配套齐全,运动场地设备一流,建筑风格现代典雅,校园生态优美舒适。拥有大型计算机中心、千兆校园宽带网、学生公寓网络、15个多媒体教室、5个大型阶梯教室、1个多功能学术报告厅、4个现代化语音教室和电子电工实验室、EDA实验室、汽车结构实验室等校内实验实训室38个,还建有校外实训基地22个。学院建有现代化的教学大楼、实训大楼、图书馆大楼、学生公寓、大学生活动中心、风雨灯光球场、标准塑胶田径运动场等。
优美的校园环境 浓郁的大学氛围
学院地处全国教育示范市、全国闻名的工业电气城、全省率先全面实现小康的镇江扬中市。校园内绿树成荫,花草满园,环境幽静。学院周边环境优雅、民风淳朴,是潜心读书的好地方。
面向市场设专业 能力本位显特色
学院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开设市场紧缺专业和台资董事企业急需专业。全院18个专业,紧贴市场,需求量大,专业特色明显。各专业大力开展专业技能培训,做到了在校培训与就业上岗接轨。凡在我院学习期满、并获得毕业证书的学生,可推荐到董事企业和董事关系企业工作。
先进的办学理念 多元的成才机会
学院以培养高素质、高技能人才为办学宗旨,实施“双证书”制度,学生除可获得毕业证书外,还可通过参加相关考试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专业技能证。我院已成为全国国际商务英语培训认证考点、全国CAD应用工程培训网络考点、全国英语四、六级考点、全国计算机等级考点。各专业还积极开展校企合作办学,推荐学生到企业顶岗实习和工作,有助于提高学生的就业竞争力。学院注重加强国际交流,聘请了美国、澳大利亚、台湾等资深教授来院讲学。
名师双师执教 确保教学质量
学院始终秉持“以质量求生存、以特色求发展”、“对学生负责、对家长负责”的办学理念,高薪聘请专家教授来院任教。学院拥有一支爱岗敬业、结构合理、双师素质的师资队伍,并已形成了无私奉献、关爱学生、教书育人的良好教风。学院的主要领导均来自省内外著名高校,有效地保证了人才培养的高质量。2007年11月,学院顺利通过省教育厅组织的高职人才水平评估,为学院的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学生管理专业化 严爱并举人性化
我院实行关爱、严格、规范的管理制度,处处体现以人为本。每个班级配备了专职辅导员和班主任,跟班听课、辅导员入住学生公寓,有效的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的生活和学习习惯,随时解决学生所遇到的困难。尤其注重学生的身心健康和素质教育,为学生营造了理想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多种高额奖学金 激励学生努力学习
为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学院设置多种奖学金,最高达1.5万元/学年,奖励面达50%。为帮助来自贫困地区、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完成学业,同时设立了多种扶贫基金资助贫困学生。我们的目标是:不让一名学生因贫困而辍学。
二、专业招生计划:(最终以省教育厅公布数据为准)
总计划:1800(详情请见招生计划)
三、招生条件:参加2008年高考的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等级达到省考试院规定的专科最低要求
四、录取规则:
1. 根据教育部《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精神和省有关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选科,满足等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的规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2. 考生进档后排序规则为“先分数后等级”,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确定录取专业,专业志愿间不设专业级差分;
3. 我院各专业文理兼收,选测科目历史或物理均可,外语语种不限,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等级,达到省考试院规定的专科最低要求;
4.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规定加分,加分后进档的考生,按加分后的成绩顺次录取;
5. 往届生的录取规则按照省考试院的有关规定执行,和应届生一视同仁;
6. 我院所有专业对男女生比例不作要求,身体状况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五、收费项目及标准:
1. 学费:根据各专业/生(自愿参加)。
5. 体检费:120元/人(入学、毕业体检和三针乙肝疫苗)。
六、证书类型及颁发办法:
教育部统一进行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学生完成教学计划要求修学的课程,考试合格,修满规定学分,准予毕业,发给毕业证书。对于在规定年限内没有修完规定合格学分的学生,发给结业证书,可申请重修不合格课程,经考试合格后,换发毕业证书。
七、学院地址及联系方式:
1. 地址:江苏省镇江扬中市金山路1号
2. 邮编:212200
3. 电话:0511-88361688、88361198、88362032
4. 传真:0511-88362337、88361788
5. 网址:http://www.jinshan-cn.com
6. Email:1610@jinshan-cn.com
八、其他:
1. 办学地点:江苏省镇江扬中市金山路1号
2. 办学性质:民办普通高职教育
3. 招生类型:全日制普通类高等学历教育
4. 学历层次:专科
5. 学习年限:三年
6. 退费办法:根据苏价费[2005]103号文件,具体退费办法如下:
关于退(转)学收费规定。民办学校学生在一定期限内退(转)学,应按规定退费。按年度收费的学校,入学新生在三个月内(含三个月)因体检不合格退学的,退还全部学费、住宿费。学生自行退(转)学,就学时间在三个月以内的退还三分之二学费、住宿费;超过三个月但在一学期(含一学期)以内的,退还一半学费、住宿费;超过一学期的,不退学费、住宿费。按学期收费的学校,入学新生在三个月内因体检不合格退学的,退还全部学费、住宿费;学生自行退(转)学,就学时间在三个月以内的,退还一半学费、住宿费;超过三个月的,不退学费、住宿费。学生受校纪处分被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的,不退还已收取的学费和住宿费。学生因病休学期间,不交纳学费、住宿费。休学期满复读,按随读年级收费标准收取学费、住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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