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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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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章程

为深化招生录取制度改革,拓宽优秀人才的选拔渠道,促进学生素质的全面提高,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教育改革的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

江苏省内已参加2015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的普通高中应届、往届毕业生。报考考生学业水平必测科目等级必须达到4C、技术科目合格(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七门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等级中D级不得超过三门,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

未参加普通高考报名或学业水平必测科目测试不符合报考要求的考生,须于单招报名开始前,到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招办办理高考补报名或相关必测科目测试补报名手续。

二、招生计划

序号

专业名称

学制

生源科类

计划

学费(元/年)

1

铁道通信信号

文科

10

5300

2

城市轨道交通控制

文科

10

5300

3

电气化铁道技术

文科

20

5300

4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文科

10

5300

5

软件技术

文科

10

5300

6

会计

文科

40

4700

7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文科

80

5300

8

旅游管理

文科

30

4700

9

城市轨道交通车辆

文科

20

5300

10

铁道工程技术

文科

10

5300

11

物流管理

文科

40

4700

12

连锁经营与管理

文科

40

4700

13

国际商务

文科

40

4700

14

铁道通信信号

理科

40

5300

15

城市轨道交通控制

理科

40

5300

16

电气化铁道技术

理科

80

5300

17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理科

40

5300

18

软件技术

理科

30

5300

19

会计

理科

10

4700

20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理科

20

5300

21

旅游管理

理科

10

4700

22

城市轨道交通车辆

理科

80

5300

23

铁道工程技术

理科

40

5300

24

物流管理

理科

10

4700

25

连锁经营管理

理科

10

4700

26

国际商务

理科

10

4700

27

室内装饰设计

艺术

40

6800

28

数字媒体设计与制作

艺术

40

6800

29

广告设计与制作

艺术

40

6800

*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

注:报考身体要求

1、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生理缺陷,五官端正,符合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要求。参加江苏省高校招生统一体检,并符合教育部规定相关专业的身体要求。

2、因轨道企业用人要求和特有工种性质,报考铁道通信信号、城市轨道交通控制、电气化铁道技术、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城市轨道交通车辆、铁道工程技术等专业,要求考生无色盲、色弱,双眼矫正视力不低于4.8。建议女生身高160CM以上,男生身高170CM以上。

3、铁道通信信号、城市轨道交通控制、电气化铁道技术、城市轨道交通车辆、铁道工程技术等专业适合男生报考。

三、报名方式

1、报名形式:网上报名。考生需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http://www.jseea.cn/)或我院网站(http://www.njrts.edu.cn/)进行网上报名,同时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上支付报名考试费。网上报名并支付费用成功后即视为已确认报考信息。

2、报名时间:2015年1月15日至1月20日。

3、相关费用:(1)文化联考费用为45元:考生在网上报名的同时,须网上支付文化测试报名考试费用,每门15元。(2)我院综合素质测试费为60元/人,体艺特长生资格考试费60元/人。考生可在考试前由我院现场收取。

4、志愿填报:考生填报的专业只能在同一科类填报,不得跨类填报。报考我院的考生最多可填报六个专业志愿和一个服从志愿。

5、生源基地校长推荐的考生,由生源基地统一报送,同时需要进行网上报名和缴费确认。

6、符合相关录取照顾政策和报名参加艺术体育特长生的考生,还须将本简章对应的条款要求的材料扫描件于2015年1月31日之前,用电子邮件发送至招生工作处邮箱ntyzhao123@126.com。邮件发出后,招生工作处通过电子邮件方式确认是否收到。学校审核相关材料后公示符合条件的考生。

四、考试考核

1、考核工作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与监督下,我院采取“文化基础考试+综合素质测试”相结合的方式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

(1)文化基础考试:语文、数学、外语三门科目实行联合测试,依据高中课程标准进行,委托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命题、考试和阅卷。

(2)综合素质测试:由我院根据专业学习需要,分别对相应科类考生进行测试。主要考核语言表达、创新思维、反应能力、心理素质、知识面等综合素质。

(3)体育、艺术特长生专业加试:详见第六、七部分。

2、考核分值:

(1)文化基础考试:满分为150分。语文、数学、外语三门科目成绩以A、B、C、D四个等级呈现,等级换算分值为:A级50分,B级40分,C级30分,D级20分。

(2)综合素质测试:满分为150分。

(3)体育、艺术特长生加试:满分为200分。

3、参加我院综合素质测试资格认定方法:

依据文化基础考试成绩和考生学业水平必测科目等级加分之和(其中A加5分,B加3分),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分科类按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2倍(同分考生均参加综合素质测试),确定参加综合素质测试人数。具体名单于4月23日登陆学院招生网查看。 

4、考核时间和地点 

(1)文化基础考试:根据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在2015年3月30日分地市进行。

(2)综合素质测试:2015年4月25至26日在我院浦口校区进行。具体要求可登陆我院招生网查询。

(3)体育、艺术特长生资格加试和面试安排:2015年3月21日在我院浦口校区进行。

(4)生源基地校长推荐生面试安排:2015年3月21日在我院浦口校区进行。

五、录取

录取工作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由我院统一组织录取。录取过程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

1、录取原则

(1)录取原则(体艺特长生和推荐生除外):按照“总分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分科类根据考生考核总分,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考生总分包含:文化联测成绩+综合测试成绩+加分。总分同分的考生按综合素质考试成绩、文化联测成绩高者依次优先录取,如若还有同分者,则按照数学单科成绩优先的原则依次录取。服从志愿只在同科类的专业之间调剂,不跨科类录取。

(2)体育、艺术特长生和生源基地校长推荐生,对符合录取资格的考生,优先录取且尽量满足第一专业,同一专业录取人数不超过该专业计划数的10%,超过按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确定录取专业。

2、其他照顾加分办法

①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录取时可加5分投档;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录取时可加10分投档。    ②烈士子女,录取时可加10分投档。    ③少数民族考生,录取时可加3分投档。    ④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录取时可加10分投档。

⑤学业水平必测科目成绩加分,一个A加5分,一个B加3分。

以上加分名单,由我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确定,并在我院招生网站上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执行。如照顾项目和政策有调整,以经省招委会批准的我省2015年招生政策为准。

3、我院根据录取原则研究确定预录取考生名单,同时上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并在我院招生网站上公示。

六、 体育特长考生的选拔(详细要求见附件一)

1、招收项目及计划

田径、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武术、跆拳道八个项目共15人。

2、报名条件

报考体育特长生的考生除符合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考生报名要求外,还须符合下列报考条件:具有田径、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武术、跆拳道、羽毛球等项目二级运动员证书或具有等同于二级运动员以上运动水平。

3、录取办法

(1)考生参加我院组织的体育特长生资格考试,总分为200分。根据考试得分进行排序,若考生成绩不符合特长生要求,将按实际情况认定体育特长生人数。

(2)获得体育特长生资格的考生,参加由我院组织的综合素质测试且成绩合格,优先录取且尽量满足第一专业,同一专业录取人数不超过该专业计划数的10%,超过按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确定录取专业。

(3)体育特长生资格考试未通过的考生,可正常参加普通考生的相关考试和录取。

七、艺术特长考生的选拔(详细要求见附件二)

1、招收项目及计划

声乐类、器乐类、舞蹈类艺术特长生,共5人。

2、报名条件

报考艺术特长生的考生除符合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考生报名要求外,还符合下列报考条件:参加声乐类、舞蹈类、器乐类比赛和艺术展演获得县(区)级一等奖以上、市级二等奖以上、省级三等奖以上奖项或具有国家认定艺术考级机构组织的等级考试七级以上(含七级)证书。

3、录取办法

(1)考生参加我院组织的艺术特长生资格考试,总分为200分。根据考试得分进行排序,若考生成绩不符合特长生要求,将按实际情况认定艺术特长生人数。

(2)获得艺术特长生资格的考生,必需具备以下2个条件方可参加录取。(1)参加由我院组织的综合素质考试且成绩合格;(2)参加省文化联测,三门成绩等级要求达到1C2D。

(3)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优先录取且尽量满足第一专业,同一专业录取人数不超过该专业计划数的10%,超过按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确定录取专业。

(4)艺术特长生资格考试未通过的考生,可正常参加普通考生的相关考试和录取。

八、生源基地校长推荐办法(详细要求见附件三)

1、推荐中学范围

江苏省内我院生源基地

2、被推荐的学生条件

(1)应届高中毕业生;

(1)综合素质全面、学科成绩良好;

(1)遵守社会公德,社会责任感强;

(1)要求普通类考生学业水平测试达到 2B2C 及以上,艺术类考生学业水平测试达到2B,且D不超过3门。

担任班级学生干部优先考虑。若思想品德好,有突出事迹或特长、技能特别突出者,报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后,可以适当放低学业成绩要求。

有下列情形者,不得被推荐:

(1)有不良记录;

(1)考试作弊、受到处分者;     

(1)违反法律法纪受到公安机关处理者。

3、录取办法 

我院招生领导小组根据生源基地推荐情况,对学生报名资料进行初审,通过初审的考生名单将在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的招生网站上公示一周。对公示无异议的推荐生,参加由我院单独组织的综合素质测试且成绩合格后,优先预录取且尽量满足其第一专业。同一专业录取考生数不超过专业计划的10%,超过按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确定录取专业。

推荐生不满足优先录取条件的,可正常参加普通考生的录取。

九、日程安排

根据省下达的单招工作日程和我院实际情况安排,我院将通过招生网发布通知。

 

时 间

内 容

2015年1月10--15日

考生登录我院招生网查看相关政策,做好报名准备。

2015年1月15--20日

考生登录教育考试院网站和我院招生网报名,并在网上支付文化联测报名考试费用。

2015年1月31日

符合相关录取照顾政策和体艺类考生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各类证书证明扫描件等报考材料至指定邮箱并确认。

2015年3月21日

体育、艺术特长生来校参加专业加试和面试。生源基地校长推荐生来校参加专业面试。

2015年3月30日

考生按省考试院安排参加语文、数学、外语三门科目联合测试。

2015年4月23日

在我院招生网上发布文化测试成绩、取得综合素质测试资格的考生名单和安排。 

2015年4月25--26日

考生来校参加综合素质测试。

2015年4月28日

在我院招生网上公布综合素质测试成绩。

2015年4月30日

确定预录取名单。获考试院审批后,在我院招生网上公布录取结果。发放录取通知书。

十一、领导与监督机制

为保证单独招生选拔工作规范、有序、公平、公正,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成立由院党政领导为组长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单独招生工作的领导,同时成立由相关职能部门、纪检部门和专职教师组成的专家组和各职能组,建立健全各职能组职责,做好综合素质测试和特长生加试,提供单独招生工作各项保障,并由纪检部门全过程参与监督。最终考核结果,由招生工作处汇总后上报我院招生领导小组审批,并向社会公布。

十二、违规处理

1、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考试,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单独招生录取资格。

2、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教育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十三、相关事宜

1、单独招生为国家授权学校独立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方式,且高考前就完成录取工作。按教育部文件规定,考生参加单独招生考试,若被正式录取,不得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未被录取的可继续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2、一经参加我院综合素质测试并取得成绩的考生,我院将不再接受考生自愿放弃的申请。

3、因部分城市地铁行业专业人才需求量较大,我院欢迎南京、苏州、常州、徐州等地区有志于从事地铁行业就业的考生积极报考。

4、考生入校后将进行体检和资格复查,体检不合格或资格复查不合格者,我院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

5、学院招生网站是获得招生信息的主要途径,我院招生工作严格按《招生简章》执行。请家长、考生们谨防受骗上当。

十四、本招生简章由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处负责解释。(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十五、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南京市浦口区珍珠南路65号    邮政编码:210031

招生工作处咨询电话:(025)68204931  68533118

传真:(025)68204931  

电子信箱:ntyzhao123@126.com

网址:www.njrts.edu.cn

网站服务热线:(86)025-86982201/86982240   服务监督及投诉电话:13913911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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