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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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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章程

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外省招生章程(不含新疆)

学院代码:教育部13106  

学院全称: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院校性质:省属公办高职高专院校

录取批次:公办专科

学院地址:南京市浦口区珍珠南路65号 

 

一、学院概况

办学历史: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教育部备案的一所省属公办专科层次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是江苏省省级示范高职院校,是长三角地区唯一一所轨道交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也是江苏省教育厅、上海铁路局和浦口区政府共建的一所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学院前身是创建于1941年的南京特别市立第一职业中学,1955年起更名为南京铁路运输学校,隶属原铁道部管理。2002年升格为高等职业技术学院,2004年学院成建制由原铁道部划转江苏省地方管理。学院占地面积1146亩,在校学生近万人。建校70多年来,学院培养了7万多名专门人才,为我国轨道交通行业和地方经济的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专业设置:学院设有运输管理学院、通信信号学院、动力工程学院、经贸学院、软件学院等五个二级学院,面向轨道交通行业和区域经济,开设了铁道交通运营管理、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铁道通信信号、城市轨道交通控制、电气自动化技术、铁道机车车辆、铁道工程、城市轨道交通车辆、会计、物流管理、旅游管理、国际商务、环境艺术设计、动漫设计与制作等26个专业、41个专业方向。

校企合作:学院坚持走校企合作之路,坚持与中国铁路同行,办学过程中得到政府、行业、企业的大力支持。学院与上海、济南、南昌、广州、成都、兰州、乌鲁木齐、郑州、西安、武汉、沈阳、哈尔滨等各大铁路局,以及南京、上海、无锡、苏州、杭州、宁波、合肥、成都、深圳等城市地铁企业合作办学,订单培养。学院与企业共同进行专业建设、共同建设实训基地、共同打造专业教学团队、共同开展技术攻关和培训服务,为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创造了良好空间,提升了人才培养质量,提高了毕业生的就业竞争力,毕业生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都得到了社会的广泛认可。

学生就业:学院毕业生广受社会和企业欢迎,近年来,毕业生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8%以上,毕业生综合竞争力名列前茅。2010年省教育厅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与麦可思公司联合开展的高职院校毕业生就业竞争力调查,我院名列省内公办高职院第一名。2008年、2010、2012年连续三次获得“江苏省高校就业工作先进集体”

办学声誉:学院是全国职业技术教育先进单位、教育部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单位、江苏省示范性高职院校、中国职教学会轨道交通专业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单位、全国铁道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运输专业委员会主任单位、全国物流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单位、欧亚(太)交通高校国际联合会副主席单位、江苏省师资队伍建设先进高校、江苏省教学先进高校、 江苏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集体、江苏省五一劳动奖状单位、江苏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先进单位。

二、录取规则:

1、对进档考生按文化成绩总分录取。

2、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即按投档分成绩高低,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逐个予以安排。

3、专业安排出现总分相同现象时,以语文、数学和外语三门总成绩高者优先安排专业,如果三门总成绩同分,则以数学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安排专业。

4、科类要求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三、有关要求:

1、我院招生专业中,铁道交通运营管理、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铁道通信信号、高速铁路信号控制、城市轨道交通控制、高速动车组检修技术、铁道机车车辆、电气化铁道技术、铁道工程技术、城市轨道交通车辆等为轨道类专业,要求考生无色盲、色弱,双眼矫正视力不低于5.0。

2、根据企业用人要求,铁道交通运营管理、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招收女生数不超过20%;铁道通信信号、高速铁路信号控制、城市轨道交通控制、铁道工程技术(限工程预算方向)专业招收女生数不超过10%;高速动车组检修技术、铁道机车车辆、城市轨道交通车辆、电气化铁道技术、铁道工程技术专业只招收男生。

3、考生身高等其他身体要求遵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四、以上录取及要求未尽之处,按各省有关政策及规定执行。

五、其他说明:

1、新生入学后,学院按规定进行体检复查和招生条件复查,不符合录取条件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2、学院严格按照江苏省核定的公办专科学院的收费标准执行收费,学费: 4140元/年。

 3、毕业证书颁发:考取我院的学生,按规定完成学业,由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颁发毕业证书。

4、本章程适用于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广东、广西、云南、重庆、四川、陕西、甘肃等省、市、自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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